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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对游民阶层的认知演进(1921—1933)*

吴承望 魏苗

【内容提要】 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将游民视为兼具破坏和反动倾向的“非阶级化的游离无产者”,总体采取排斥态度。随着革命任务变化,中国共产党对游民的态度逐步转向利用,提出“若引导得法,可以变成一种革命力量”。大革命失败后,革命重心向农村转移,中国共产党逐渐明确了从利用游民转向改造游民的基本方向,提出“给以土地和工作,强迫其劳动,改变其社会条件,使之由流氓变为非流氓”。1933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确立了游民的识别标准和改造规定,标志着党的游民改造政策基本成型,此后虽有调整,但总体思路得以延续。这一从排斥到利用,再到改造的思想历程,既为根据地的乡村社会改造提供了理论依据和实践经验,也从侧面展现了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具体实际的创造性结合。

  游民现象古已有之,然从未像近代中国这般——成分如此繁杂,队伍如此庞大。①鸦片战争以来,中国社会在外部冲击与内部动荡的双重压力之下逐步转型,传统经济结构渐次解体,大量农民和手工业者失去生计来源。他们被迫脱离土地与传统行业,一部分人流落城市,以苦力、零工为生,另一部分人则沦为土匪、兵痞、乞丐等,形成了规模庞大,没有固定职业和稳定收入的游民阶层。作为游离于正常生活秩序之外的边缘群体,游民阶层的动向与归宿,成为近代中国任何试图改造社会的政治力量都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初,便将改造社会作为革命的核心使命,致力于“打破旧世界,建设新世界”,自然也面临着如何认识和应对游民阶层这一现实难题。随着革命形势发展,革命重心向农村转移,中国共产党对中国社会性质的认识不断深化,对游民阶层的认知与态度也发生着演变。本文旨在考察1921年至1933年间中国共产党对游民阶层的认知演进,试图回答以下问题:一是中国共产党对游民阶层的认识经历了哪几个阶段,这一变化过程与革命形势之间存在怎样的内在联系?二是对游民阶层的认知演变对推动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具有何种意义?②本文将1933年作为研究时段的终点,因为此时党的游民改造思路已基本成型,其标志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明确了游民的识别标准与改造规定,推动党对游民的认知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③此后,虽在不同历史条件下有所调整,但对游民的基本判断及以生产劳动为核心的改造政策未发生根本改变。

一、 “非阶级化的游离无产者”  

  中国共产党在成立初期认为游民④缺乏阶级意识,难以形成革命自觉,故而总体上持排斥态度。究其缘由,中国共产党对游民予以否定,既受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相关论断的影响,也与当时对中国社会性质认识尚不准确有关,更与游民参与军阀混战等现实情况密不可分。

  首先,中国共产党吸收了马克思、恩格斯对流氓无产阶级的负面评价,将游民视为革命阵营的对立面或非革命的消极力量,从理论层面否定了游民的革命主体性。在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中,游民多被定义为流氓无产阶级。马克思认为,工业无产阶级代表革命先进力量,是推动社会变革的物质基础,而流氓无产阶级“在所有大城市里都是由与工业无产阶级截然不同的一群人构成的。这是盗贼和各式各样罪犯滋生的土壤,是专靠社会餐桌上的残羹剩饭生活的分子、无固定职业的人、游民”。⑤

  在此基础上,马克思、恩格斯从三个维度对流氓无产阶级进行剖析。其一,将其定位为“旧社会最下层中消极的腐化的部分”,认为他们慵懒懈怠,“更甘心于被人收买,去干反动的勾当”。⑥其二,揭示该阶级的暴力特征,指出军队中充斥着流氓无产阶级,“不再是农民青年的精华,而是农民流氓无产阶级的败类”。⑦其三,承认该阶级具有有限革命性。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流氓无产阶级“在一些地方也被无产阶级革命卷到运动里来”。⑧他们是“所有各个阶级中淘汰出来的渣滓、残屑和糟粕”,⑨“能够做出轰轰烈烈的英雄业绩和狂热的自我牺牲,也能干出最卑鄙的强盗行径和最龌龊的卖身勾当”。⑩恩格斯以德国为例,指出流氓无产阶级早期作为平民反对派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参与农民起义,当时基本上“还保持着纯朴的农民本性,还远没有发展到今天开化了的流氓无产阶级这种卑贱和堕落的地步”。11也就是说,流氓无产阶级在某种程度上具备潜在革命性。

  然而,随着“到处流浪的流氓无产阶级大批加入农军”,其潜在革命性不仅容易消失,更会因其“经常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的不稳定性,“败坏纪律,瓦解农民斗志”,最终被反革命性吞噬,危及革命事业。12恩格斯进一步指出,流氓无产阶级是“由各个阶级的堕落分子构成的糟粕,他们是所有能够找到的同盟者中最坏的同盟者。这些社会渣滓极易被人收买,非常厚颜无耻”。13在《德国农民战争》第2版序言中,恩格斯提出,无产阶级要与流氓无产阶级划清界限:“任何一个工人领袖只要利用这些流氓作为自己的近卫军或依靠他们,就已经足以表明他是运动的叛徒”。14马克思、恩格斯虽不否认流氓无产阶级的潜在革命性,但在当时社会条件下,更着重强调他们的反革命性。

  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对流氓无产阶级的消极认知,影响了中国共产党对游民的早期判断。游民常被视作缺乏阶级意识的阶层,其反抗行为也大多被归结为生存驱动下的自发斗争,并不具备自觉革命的特质。瞿秋白认为:“没有受大工业大都市锻炼集合的普通劳动者,或简直是游民,只能‘穷人造反’,而不能革命。”15这一认识承袭了马克思对流氓无产阶级缺乏阶级意识的判断,更隐含着中国共产党对革命力量先进性的要求。林育南进一步认为,游民“没有直接感受政治经济的压迫”,他们的行动仅仅是“满足生活的欲望”的自发生存斗争,因此,“没有革命的要求,更没有建设新制度的思想”。16

  其次,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对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认识尚不准确,致使游民被排除在革命力量之外。1920年11月,上海共产党早期组织制定的《中国共产党宣言》指出:“无产阶级专政的任务是一面继续用强力与资本主义的剩余势力作战,一面要用革命的办法造出许多共产主义的建设法”。17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亦指出革命总战略是“革命军队必须与无产阶级一起推翻资本家阶级的政权,必须支援工人阶级,直到社会的阶级区分消除为止”,“消灭资本家私有制”。18这表明,中国共产党在成立前后,将中国社会性质界定为资本主义社会,而未能认识到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仍然是套用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并没有具体结合中国实际,没有揭示中国实情的特殊革命规律”。19

  在这一基本前提下,中国共产党将革命的主要依靠力量限定为纯粹的工人无产阶级,游民被排除在外。中共二大的召开扭转了中共一大对中国社会性质的判断。1922年,东方民族大会召开后,受列宁民族和殖民地思想的影响,中国共产党结合中国社会现状,对中国社会性质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中共二大《关于议会行动的决议案》开宗明义地指出:“经济落后如中国,一面成为国际资本帝国主义的掠夺场和半殖民地,一面成为国际资本帝国主义所扶植的武人势力的宰割物和糜烂区域。”20《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以下简称“二大《宣言》”)更进一步强调,在帝国主义列强侵略中国的八十年里,中国已变成其共同的殖民地。21尽管当时尚未认清中国“半封建”的社会性质,但中共二大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首次以党内文件的形式提出“半殖民地”。22在此基础上,二大《宣言》对中国社会各阶级进行了初步介绍,简要勾勒出中国革命的依靠力量,但未提及游民。二大《宣言》指出,工人“将会变成推倒在中国的世界资本帝国主义的革命领袖军”,“农民乃是革命运动中的最大要素”,“手工业者、小店主、小雇主也是日趋困苦,甚至破产失业……这个大量的群众也势必痛恨那拿痛苦给他们受的世界资本主义,加入到革命的队伍”。23中共二大运用阶级分析法对中国社会各阶级进行初步分析,对中国社会阶级分析具有开创性意义。但困于对中国社会性质认知和社会阶级划分尚未成熟,中国共产党仍未将游民视为革命积极力量。

  另外,中国共产党对游民现实威胁的警惕,也强化了对其的排斥态度。当时党内主流认知是,游民不仅是军阀统治的重要社会基础,更会从根本上侵蚀国家赖以存续的劳动阶级根基。陈独秀将游民问题与军阀统治联系起来,指出军阀统治存在两大社会基础,一是“国外帝国主义者的后援”,二是“国内无业游民的后援”。作为“非阶级化的游离无产者(即无业游民——引者注)”为军阀提供源源不断的兵力来源,“不是他们心理之恶特异于人,乃是他们的境遇、他们的职业,使他们不得不供军阀牺牲,不得不为军阀作恶”。24因此,军阀在中国横行无阻,“完全是凭着一部分失业的游民无产者为其雇佣军队”。25同时,游民泛滥还动摇国家劳动阶级根基。《列宁纪念册》宣言中将兵匪和游民归于一类,认为中国民众“皆被强制失业而变成兵匪等非生产的游民”,且因游民过多,进一步丧失中国“富有劳动力的劳动者”这一优势条件。26由此,党内有部分人认为军事运动对象“应当要是最受政治经济直接压迫和掠夺的痛苦的下层农工阶级”,而不应是“雇佣的军队和土匪及无业的游民”。27

二、“若引导得法,可以变成一种革命力量” 

  随着第一次国共合作深入,打倒军阀和帝国主义的现实任务愈发迫切,单纯依赖工人阶级力量已难以满足革命需求,扩大统一战线的实际需要超越了此前对游民危险性的担忧,部分共产党人开始重新审视游民阶层,对他们的态度从排斥逐步转为利用,开始认可其潜在革命性。

  恽代英是这一认知转变的典型,他对游民的看法始终围绕革命性与危险性展开。1924年2月2日,恽代英在《列宁与中国的革命》一文中批评部分青年认为“兵匪流氓完全是中国的莠民”的观点,并从侧面说明游民并非全然是社会消极的破坏力量。282月23日,恽代英在评论国民党政纲时再次重申应该重视游民阶层。他批判了游民“都是因为好吃懒做所造成的”这一世俗偏见,揭示其根源应是“人民生计一天天窘困,甚至于找不着生计”,进而指出在外国资本的剥削下,“将来还计算不清有多少土匪游民”,说明当前重视这一问题的紧迫性。294月,恽代英在《中国革命的基本势力》一文中以“古兵犹火”为喻,既承认兵匪游民因无产而“富于革命性”,又强调他们“不戢自焚的弊病”,且“太流动而不可靠”,终究成为“可怕的东西”。30恽代英还以《中国青年》为平台,与青年读者展开讨论,阐述游民的阶级属性及潜在革命性,并时刻提醒青年对游民的消极性保持警惕。31在《农村运动》一文中,恽代英进一步指出:“游民兵匪比较勇悍,然而为自己利害,亦易于卖民众”,32但他又强调游民仍有利用的必要,“不过这所谓的利用,是与专靠他们以从事革命的人不同的”。33

  大体而言,这一时期部分共产党人虽逐步承认游民阶层的革命潜力,但对其负面评价的影响力仍持续存在。1924年11月,彭述之还明确将乞丐、流氓、娼妓、盗贼等游民阶层排除在无产阶级之外,认为他们“不是用自己劳动来生活”,“不能称为无产阶级”。他进一步指出,这些人中“有一部分在某时期是做工的,可是因为长期的失业或因为别的原因堕落了”,因此更应被称作“流氓”。34尽管有所争议,但对游民潜在革命性的强调逐渐成为党内共识。12月,陈独秀修正此前将游民视为“非阶级化的游离无产者”的论断,转而将“游民无产者(兵与会匪)”界定为无产阶级应当争取并可加以引导的带有妥协性的“友军”。35“友军”这一提法的出现,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开始正视游民阶层在革命中可能发挥的作用,不再将其全然视为对立面或是需要彻底排斥的对象。1925年1月,中共四大以党内正式文件统一共识,肯定游民阶层在中国革命中的作用。中共四大通过的《对于民族革命运动之议决案》指出:“游民无产阶级(兵匪秘密会党等)多出于破产的农民及手工业者,如果能在无产阶级指导之下,在民族革命运动中,也有相当的作用。”36该决议揭示了游民的主要来源及构成,也阐明了游民在无产阶级正确指导下具有一定的革命性。中共四大具有重要转折意义,尤其中央文件发布后,随着革命任务的转向,中国共产党进一步重视游民的革命性,从理论上也进行了更深入的分析。

  例如瞿秋白,既看到了游民的革命潜力,同时也认识到其组织涣散、易于分化的特点,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对游民问题的辩证认识。瞿秋白认为,游民“虽然革命性很强,然而他自身便是一盘散沙,只能有极模糊的社会理想”,不过“以社会阶级关系的观点来看,这部分平民确是革命中的发难者”。在此基础上,他提出未来革命领导权问题——“无产阶级是经济上有组织有团结力的阶级,只有他能领导革命”。37也就是说,中国共产党既要动员游民等边缘群体以扩大革命基础,又要警惕游民的破坏性可能侵蚀革命,因其阶级意识的不纯粹性。瞿秋白指出,他们“手上所做的是阶级斗争,可是心上所想的是狭隘的民族主义及国家主义。他们这种运动,没有阶级斗争的理论指导,亦没有真正团结的实行力量”。38

  这种批判意识在早期诠释马克思主义的文献中进一步彰显。1925年由一峯、辟世合编的《马克思主义浅说》,作为诠释解读马克思主义的通俗读本,旨在通俗、扼要地解释马克思主义,书中对游民无产阶级概念的界定与阐释,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共产党人对该群体的认识。通过对比农民、游民无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革命要素,该书直观揭示了游民无产阶级的结构性缺陷,认为他们在生产能力、经济压迫与私有财产决裂度等指标上全面落后于无产阶级(见表1)。同时,明确了游民无产者的产生及来源,“资本主义社会工业愈发达,资本就愈集中在少数人手里”。许多人往往找不到可做的工,“成为一种游民无产者:土匪、流氓、娼妓等”。这些人不仅被边缘化,“有时为资本家所利用,去破坏无产阶级的团结”。书中还进一步批判游民无产者暴动往往缺乏长远的社会改造意识,其行动“并非想图根本改良自己境遇,不过是借机会抢掠以解决一时的生活问题”,所以“要运用他们以谋社会改造,是很不容易的事情”。39基于上述分析,该书总结:“游民无产阶级因缺少生产能力,只能破坏而不能建设;他们的思想往往近于无政府的色彩,不能有严整的团结”;相比之下,“只有无产阶级各项条件均具备,实为革命的主力军”。不过,该书也承认游民无产者“有时也可以有相当的帮助”,在无产阶级领导下参与革命,并最终助力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建立无产阶级专政”。40换言之,尽管游民难以独立承担社会变革的任务,但在无产阶级领导下,可以作为从属角色参与革命。41

  作为大革命时期诠释马克思主义的介绍性读本,《马克思主义浅说》虽以通俗、宏观介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主要目的,但相较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这种诠释本背后折射出了这一时期中国共产党对游民无产阶级的矛盾性认识,深刻反映了党在革命动员需求与阶级理论纯粹性之间的张力。一方面,该书通过指标量化将马克思主义的抽象概念转化为中国语境下的分析工具,彰显了中国共产党对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的创造性转化;另一方面,该书对游民破坏性的强调与革命性的有限认可,揭示了中国共产党既需借助游民的破坏力动摇旧秩序,又担忧其涣散性侵蚀革命组织的复杂心态。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当时对游民存在矛盾性认识,但随着大革命轰轰烈烈展开,这种担忧很快被革命浪潮所淹没。游民被视为无产阶级的重要组成部分,获得了更为积极的肯定评价。事实上,中共四大对游民的认知既是在大革命时期打倒军阀这一紧迫任务催生下形成的,也与共产党人对农民认识的转变密切相关。中共四大决议明确提出,游民“多出于破产的农民及手工业者”,揭示了游民与农民的内在联系。42此前,党内对农民运动长期抱持悲观态度,更何况对作为破产农民的游民无产者。如陈独秀认为有三种因素导致农民难以加入革命运动:“农民居处散漫势力不易集中,文化低生活欲望简单易于趋向保守,中国土地广大易于迁徙被难苟安。”43作为党的早期领导人,陈独秀对农民的消极认识影响了部分共产党人。

  然而,随着恽代英、邓中夏等对农民和农民运动问题的探索,党内对农民问题的认识不断深化,并加以重视。441924年中共中央发布《农民兵士间的工作问题议决案》强调:“中央当注意全国范围内的农民问题。”451925年1月,中共四大在吸收列宁农民思想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工农联盟问题。会上通过的《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指出,农民问题在东方民族革命中占据重要地位,“列宁主义的最大功绩之一便是在农人中找到一个无产阶级的同盟”。46伴随革命斗争实践不断深入,中国共产党对农民问题的认识进一步深化。毛泽东认识到“农民问题乃革命的中心问题,农民不起来参加并拥护国民革命,国民革命不会成功”。47随着对农民问题认识的转变,毛泽东在强调农民革命作用的过程中,也推动党内重视游民的革命潜力。而且,不同于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将流氓无产阶级主要限定于城市的提法,毛泽东将其置于广袤乡村社会加以讨论,为此后中国共产党改造游民提供了理论基础。

  相较之前将游民视为妥协“友军”的提法,毛泽东又推进了一步——将游民无产阶级作为无产阶级的四种组成成分之一,需要联合资产阶级和半无产阶级组成革命战线。48不过,他当时主要将兴中会、同盟会等会党作为游民阶层的主体,对他们有着较大的革命期待。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中,毛泽东指出:  

  有数量不小的游民无产者……他们是人类生活中最不安定者……这一批人很能勇敢奋斗,但有破坏性,如引导得法,可以变成一种革命力量。49  

  他十分清醒,游民具有“破坏性”,但又坚信经过教育引导,他们可走上革命道路,故对其革命性更为肯定。除了延续对游民的既有认识,毛泽东还在1926年1月扩展外延,将其划分为“兵、匪、盗、丐、娼妓”,并指出这五类人虽被认为贵贱有别,“然他们之为一个‘人’,他们之有五官四肢则一”,其谋生方法虽不相同,“然谋生弄饭吃则一”。50事实上,这一时期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对游民的认识更为辩证、全面,不过鉴于当时的主要目的是全面发动游民加入革命,因此,对游民革命性的重视占据主导,对其破坏性的警惕退居次位。511926年2月,《向导》周刊刊载了一则《读者之声》,提到“中国社会里的无产阶级,大略可以分为四种:一是工业无产阶级;二是都市苦力无产阶级;三是游民无产阶级;四是乡村农业无产阶级”52,某种程度上表明时人开始接受游民无产阶级属于无产阶级范畴的观点。

  此后,毛泽东在高度赞扬农民运动的同时进一步肯定了游民的革命性,他将“完全失去生活依据,不得不出外当兵,或出去做工,或打流当乞丐”的游民归于占20%的“赤贫”行列,53提出以“贫农乃革命先锋”的事实纠正各界一致的“痞子运动”“惰农运动”的议论,54强调农民在乡里“造反”,不是“糟得很”而是“好得很”,它是“广大的农民群众起来完成他们的历史使命,乃是乡村的民主势力起来打翻乡村的封建势力”。他还批判了“矫枉过正”的提法,认为“矫枉必须过正”。55通过用财产上的赤贫定义游民,中国共产党以越贫穷越有革命性的观念进一步肯定了游民的革命性。这一认识延续了数年。1929年谢觉哉在《读中央全体会议对农民宣言》中提及:有人说,现在的农民运动变成了“游民运动”“惰农运动”“流氓地痞运动”,其实他们所指的“流氓地痞”“游民”不过就是一群贫农罢了。56

  然而,第一次国共合作破裂,尤其是“四一二”反革命政变,暴露出游民的破坏性和动摇性。蒋介石在政变中利用上海帮会力量对中共组织力量进行毁灭性打击,“组织青洪帮,利用不觉悟的游民无产阶级造成法西斯运动,以图根本破坏革命实力”。57这一沉重的历史事实引发了共产党人的深刻反思。他们逐步认识到,纯粹地引导、利用游民而缺乏具体改造方案,无法使其真正投身革命洪流。

三、“给以土地和工作,强迫其劳动,改变其社会条件” 

  大革命的失败暴露出游民阶层的不稳定性和破坏性,随着革命重心向农村转移,中国共产党的关注对象也从城市流氓无产者扩展至农村社会,解决游民问题成为创建农村根据地不可回避的“一个很严重的问题”58。在建立农村根据地、实现工农武装割据的过程中,共产党人势必与游民产生交集,如何对待这一群体,直接影响到根据地的创建、巩固与发展。加之红军和根据地的壮大需要吸收更多社会力量,其中便包括了游民阶层。游民问题由此与土地革命、红军建设等现实任务紧密结合,推动中国共产党对游民的认知从简单利用其破坏性,转化为通过劳动改造重构其阶级属性。

  “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游民的反革命性被进一步凸显,党内形成了短暂批判游民的倾向。中共五大通过的《职工运动议决案》指出:“现在的军队,多半是游民无产阶级的分子,很难使他革命化。”59将革命失败部分归因于游民无产阶级对军队的侵蚀,游民在革命高潮时表现出的动摇性被进一步放大为阶级属性的反革命特质。瞿秋白认为游民无产阶级作为无产阶级组成成分之一,会“污染”无产阶级的纯粹性,降低其革命领导权作用,使“无产阶级中也有发生无政府主义倾向的可能”。60

  另一方面,革命力量被空前削弱,革命陷入低潮,革命重心从城市逐步转移到农村的现实,迫使中国共产党重新审视革命动力来源的问题。时局逆转,如何在承认游民消极性的基础上,团结争取游民阶层,成为急需解决的难题。为此,中国共产党开始调整策略,从短暂批判转向争取游民,以扩大联合战线。1927年6月,中共中央提出从旧有秘密会社中争取广大群众的农运策略,强调会党组织“原来是被压迫阶级起来反抗压迫的组织,他们有很严格的组织,勇敢的精神”,然而其“游民的性质使他们往往为豪绅所利用”。为此,中国共产党应采取积极的宣传与训练,并须有“具体的部分解决乡村游民目前迫切要求的方法”。61这表明党要从社会动员的需求出发看待游民阶层,使其转化为革命力量。

  八七会议召开时,毛泽东进一步认识到对待游民不能只是单纯利用,必须争取和领导他们。他指出:“会党土匪非常之多,我们应有一策略,有些同志以为只可以利用他们,这是中山的办法,我们不应如此。只要我们实行土地革命,那一定是能领导他们的。”62毛泽东将会党土匪问题与土地问题相勾连,突破了将其视为可利用对象的传统思维,主张通过生产关系变革改造他们,使其成为革命主体。这一判断基于两重考虑:其一是将其漂浮无根性归因于土地制度压迫,其二是确认土地革命能重构其社会属性。因此,给予游民土地并通过土地革命团结争取他们,体现了毛泽东对会党土匪认识的进一步深化,而这一认识也成为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改造游民的重要思想来源。

  随着时局变动,党内日益重视游民阶层。1927年12月,时任《布尔塞维克》主编的郑超麟提出,中国游民无产阶级“在最近半年的革命过程中占有很大的作用,而对于这些分子之估计,以前简直是太忽视而不留意”。63为此,中共六大在明确界定中国仍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上,专门对游民问题展开讨论。周恩来强调“农民本是保守性的,农民失业的流氓,加上了流氓性,所以他们是破坏一切的”,64但现实条件是“我们要夺取广大群众,我们不能不夺取流氓无产阶级。他们是有危险性,他们惯于烧杀式土匪主义的。我们到底怎样去领导?怎样才能领导?”65也就是说,游民作为中国共产党争取群众不得不直面的对象,如何有效领导是问题解决的关键。对此,中共六大颁布《农民运动决议案》《苏维埃政权的组织问题决议案》,对游民作出专门决议,但因理论准备不足与共产国际的影响,未能制定行之有效的政策。66此后,红四军先后发表《告全国士兵兄弟书》《告绿林兄弟书》,仍因没有制定如何团结争取游民阶层的具体政策,收效甚微。

  此外,中共六大虽然对游民问题进行了诸多讨论,但仍缺乏正确认识,表现为两种错误倾向。一是全盘否定游民的“左”倾态度;二是夸大其革命作用,致使非无产阶级思想在党内蔓延。67究其原因,红军组成成分是导致上述两种错误倾向的一个重要因素。由于红军组成成分主要是工人、农民和游民无产者,“农民意识与游民意识、小资产意识结合而构成政治上的盲动主义”,68反映在红军的行动,即表现为“有保守、无组织、散漫、极端民主化、缺乏纪律或脱离群众种种不好的倾向”。69更危险的是,“游民无产阶级意识影响到党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使党一天比一天的与群众隔绝”。70面对这一现实,周恩来强调“因红军要移动,流氓无产阶级成分免不了要有,主要的要有无产阶级做领导”。71至于如何领导,毛泽东认为在吸纳游民以维持红军兵源的同时,要通过政治训练教育游民。他给中央报告时提及,“游民成分太多,当然不好。但因天天在战斗,伤亡又大,游民分子却有战斗力,能找到游民补充已属不易。在此种情形下,只有加紧政治训练的一法”。72

  1929年红四军进入闽西后,党逐步从理论和实践中解决游民问题,以分类改造的方式规避简单粗暴的“一刀切”,纠正对游民不加分析一并打击的错误做法,又借助细化的阶级分析将游民纳入可控范围。1929年7月,中共闽西特委在对以往工作的检讨中坦言,过往对待游民的政策存在偏差,尤其是“对城市流氓的取仇视态度,这在客观上是把土匪流氓群众让与豪绅阶级使之进攻我们”。73在此基础上,中共闽西特委肯定游民仍可参加革命,并根据其性质及所处区域制定分类施策的方针。74这表明党开始明显有了分清对象、区别看待游民的理性认识。

  1930年6月,红四军前委与中共闽西特委通过了经毛泽东审改的《流氓问题》决议,初步确立了游民改造的具体方向。一是将游民从阶级分析范畴中剥离,逐渐聚焦于具体的社会身份,最终与土匪、盗贼、娼妓、兵痞、算命者等逐一对应,转化为明确的改造对象;二是系统提出以劳动为核心的游民改造政策,并将其同争取群众、组织生产与思想改造等工作紧密结合。该决议首先对游民进行划分,列举其不正当职业有三十种75,并且断定这些人“具有充足的反革命性”,即使加入革命队伍,也“始终是动摇的,随时有叛变作反革命走狗的可能”。该决议将加入红军队伍的游民作为革命的对立面与反对者予以抨击,因而提出必须“认清与流氓意识争夺领导权,是现在红军中最严重的任务”,并决定“党对游民的总策略是把流氓从统治阶级底下争夺过来,给以土地和工作,强迫其劳动,改变其社会条件,使之由流氓变为非流氓”。76不过,游民分配土地也需满足一定条件:“无业游民愿意分田的,应该分与田地。但游民分田的,须戒绝鸦片、赌博等恶嗜好,否则苏维埃收回他的田地”。77

  吊诡的是,1930年10月,毛泽东在兴国调查中却得出了同寻乌调查和《流氓问题》决议相悖的结论,他重新肯定了游民的革命性,高度赞扬游民所具备的革命热情。1930年5月,毛泽东曾在《寻乌调查》中将游民视为“不工不农不商、专门靠赌博敲诈、为统治者当走狗吃饭”的失业群众。78而在《兴国调查》中,毛泽东则详细列举了包括赌徒、算命、打卦的等九种游民状态和人数,并指出“游民在革命中得了很多利益”,他们“一般都是欢迎革命”的,其依据在于他们“不但没有一个反革命,并且有十个参加区乡政府的指导工作”。79从否定到肯定,揭示出游民革命性的情境差异。寻乌地处闽、粤、赣三省交界地带,又是红军当时新近开辟的苏区,社会结构较为复杂,游民大多依附于传统权力网络,土地革命尚未充分开展,游民未被纳入生产关系重构的进程,破坏性远大于建设性,毛泽东在调查中更多是对旧制度寄生者的批判,并未展开对游民的阶级分析。

  1931年2月2日,毛泽东回顾寻乌调查时提到“这个调查有个大缺点,就是没有分析中农、雇农与流氓”。80可以说,在寻乌调查中,毛泽东对游民的思考更多是将其作为失业者来探讨其分田的可能性。《流氓问题》决议对游民的批判,本质上是对红军内部非无产阶级思想的回应,而对整个游民阶层的认识仍处于变化之中。毛泽东在兴国调查时,部分游民通过土地分配获得生产资料,并参与基层政权获得新的政治身份,其阶级属性便发生了转变——从旧制度寄生者向新政权参与者的身份转换。兴国调查的结论实际上表明,处于社会边缘位置的群体一旦被纳入革命所构建的新生产关系,便有可能获得新的阶级属性。由此,中国共产党逐步认识到,游民并非一成不变,而是能够通过土地革命、生产劳动和政治参与实现身份转变与社会重塑的社会群体。

  然而,作为游民参与生产劳动的基础,游民分田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受到王明“左”倾思想的干扰,不仅出现扩大游民认定范围,将部分非游民群体纳入阶级认定范畴的现象,还一度采取拒绝向游民分田的做法,对苏区的游民改造产生了不利影响。如1931年8月,中央苏区中央局延续此前对游民有条件分配土地的决议,提出游民“愿意用自己的劳动力去耕种时,可以分得土地”,但若造成土地荒芜,在大多数农民的赞同下“可以实行收回”。该决议后上报中共中央后,遭到批评,中央认为其游民土地分配的做法“完全是富农的主张”。81将本来正常的游民土地分配政策视为问题,这一判断也影响了苏区部分地区的土地分配。例如,1932年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汇报土地分配情况时,仍在批评“牛岑区上下村流氓分了田”。82

  为有效改造游民,纠正游民分田过程中出现的偏差,1933年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毛泽东主持修订的《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了游民识别标准和游民改造的双重策略。83《决定》不仅再次强调游民“回到生产上来”的劳动改造方向,更在身份界定中引入了时间尺度与不正当办法依赖程度这两项标准。一是将脱离正当生产的时间长度纳入游民认定,规定以“连续依靠不正当方法为主要生活来源满三年”作为认定标准;84二是明确划分界限,避免泛化游民,强调“在业或半失业,而兼从事一部分不正当职业(非主要生活来源)的分子”不算游民,并特别说明“工农贫民中过去染有不良习惯(如嫖、赌、抽鸦片)的人”,更不能称之为游民。85此外,《决定》还明确了处置游民问题的不同策略:对普通游民实施分田和劳动改造,对依附反革命势力、对革命具有破坏性的游民首领采取镇压和抵制,强调“有些地方对于积极参加反革命的游民无产者领袖分子(所谓流氓头)不加惩办,反而分田给他,这是不对的。有些地方对于一般游民无产者分子,又拒绝其分田的要求,这也是不对的”。86《决定》的颁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的游民改造政策基本成型,其影响并不限于苏区时期。1948年5月25日,中共中央重新发布《决定》并将其应用于解放区的土改工作。1950年,政务院对其略作修改(例如,“暴动”改为“解放”,“民众”改为“人民”,“地主、资产阶级”改为“反动政府及地主买办资产阶级”,“苏维埃”改成“民主政府”等)后继续施行,主体内容并未改变。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游民政策基本沿袭了这一方案。87

四、结语 

  中国社会结构如同高速运转的离心机,不断将各个阶级难以适配的“堕落者”甩出体系。这些被抛离的游民阶层漂浮在社会结构的边缘,成为无产阶级内部的不稳定因素。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视角加以审视,中国共产党对游民阶层的认知,本质上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与中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相互作用和调适的结果。中国共产党在理论认知与实践探索中逐步突破既有阶级理论,形成了既立足革命需求,又兼顾中国社会特质的游民改造路径。

  恩格斯指出:“流氓无产阶级是迄今为止几乎所有社会发展阶段都出现过的现象,只是发展程度各不相同罢了。”88这一论断既揭示了该群体的历史普遍性,也暗含其具体内涵会随社会条件不断变化。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对流氓无产阶级的分析,创造性运用于对中国游民阶层的理解,对游民的认知演进始终与中国革命发展形势紧密相连,并在此过程中逐步实现了对游民阶层从排斥、利用到改造的认知深化。

  这一思想历程不仅具有实践意义,也推进了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其一,从理论层面丰富了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回应了其经典理论中流氓无产阶级革命主体性空缺的问题,实现了对流氓无产阶级危险性思想论述的创造性转化。无产阶级作为一个阶级整体,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中被认为具有与资产阶级相对立的历史进步性与政治革命性。然而,这一阶级内部并非完全一致,而是存在一定的张力与差异,其中包括对革命持怀疑态度、非革命乃至反革命的群体。因此,他们将脱离生产劳动且身处无产阶级边缘的群体概念化为流氓无产阶级,认为他们是无产阶级内部的异质成分,缺乏阶级意识与革命坚定性,近乎革命的阻碍者。中国共产党的革命实践表明,阶级不仅由经济地位决定,更依赖于政治建构与实践重塑。阶级分析必须立足于具体的社会条件,阶级属性可以通过新的生产关系与革命活动被重新塑造。游民虽会对社会秩序与革命进程产生消极影响,却也具备转化为革命支持力量的可塑性——关键在于将游民纳入劳动生产体系,使其实现从边缘者向革命者的身份转变,从而在无产阶级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填补革命空缺。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充分证明,“只要把流氓无产阶级潜在的革命性挖掘出来,并妥善发挥和使用,他们就能成为重要的革命力量”。89

  其二,从实践层面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关于流氓无产阶级的理论,成功将这一概念从城市延伸至广大农村,突破了原有地域限制,扩展了这一概念所涵盖的社会群体。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认为,流氓无产阶级的产生及其特征的形成,主要是以“城市为其大本营”。90其反革命性主要源于欧洲资产阶级革命中该阶层易被反对势力收买的历史事实。然而,中国共产党在对游民阶层的认知演进中,逐渐认识到农村经济凋敝是中国游民阶层滋生蔓延的深层根源。因此,中国共产党对游民的理解,并未局限于城市流氓、罪犯等负面形象,而更多从经济根源出发,逐步将失去土地依靠的、脱离生产劳动的、以非正当手段谋生的乡村边缘群体纳入其中。由此,流氓无产阶级从城市流氓无产者逐步扩展为一个更广泛的概念,包括破产农民、土匪、会道门成员、巫婆神汉、算命先生等各类依附乡村社会的边缘人,从而使流氓无产阶级从一个抽象的阶级概念转变为可改造的具体对象,成功实现了马克思主义阶级分析方法与中国乡土社会具体实际的有效契合。

  此外,从历史连续性看,游民改造背后蕴含的“劳动重塑新人”理念,也让劳动本身超越了具体形式与时间尺度,逐步融入中国共产党解决游民等边缘群体问题的实践,成为引导游民无产者在革命洪流中获取新生、重塑自我的基本方略。全民族抗战爆发后,为适应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游民被进一步纳入可团结和改造的范围。中国共产党延续此前对游民革命性与破坏性并存的辩证认识,将相关理念贯彻于抗日根据地的乡村社会建设。1941年陕甘宁边区颁布经毛泽东亲自修改、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明确规定:“给社会游民分子以耕种土地、取得职业与参加教育的机会,纠正公务人员及各业人民中对游民分子加以歧视的不良习惯”。91该纲领不仅明确了边区社会建设的基本思路,也为边区游民改造指明了具体方向,成为边区开展“改造二流子”“反巫神运动”等乡村边缘群体改造的重要依据。特别是大生产运动兴起之后,中国共产党借助“组织起来”的革命理念,要求作为旧社会象征的游民阶层加入变工、扎工等生产团体,在组织化、集体化的劳动进程中接受改造。1945年1月10日,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劳动英雄和模范工作者大会上指出:  

  这种生产团体,一经成为习惯,不但生产量大增,各种创造都出来了,政治也会进步,文化也会提高,卫生也会讲究,流氓也会改造,风俗也会改变;不要很久,生产工具也会有所改良。到了那时,我们的农村社会,就会一步一步地建立在新的基础的上面了。92  

  游民改造由此被赋予了形塑新人与塑造新社会的双重使命,具备构建新社会伦理、培育新社会观念、创设新社会秩序、推进新社会整合的内在意蕴,成为彰显新社会“新”的象征之一,并一直延续至新中国成立后。

 *本文系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资助“优创”项目“陕甘宁边区乡村边缘群体改造研究”(项目编号:2025CXZZ004)的阶段性成果。

  

【注释】

①陈明胜:《论中国共产党游民政策的历史演变(1921—1953)》,载《党史研究与教学》2013年第1期。

②现有研究多聚焦于民主革命时期游民概念界定、相关政策梳理及代表性人物游民思想阐释。在此基础上,本文立足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与党内思想博弈的内在张力,通过梳理相关史事,系统考察中国共产党对游民阶层的认知在革命实践中的动态演进。参见何成云:《“流动”的革命性:论20世纪以来的社会变迁中的“游民”阶层及其研究》,载《上海党史与党建》2020年第6期;樊宪雷:《革命时期毛泽东的游民治理思想》,载《苏区研究》2018年第2期;高晓晨:《试析中国共产党对流氓无产阶级的认识——以民主革命时期为考察中心》,载《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廖胜平:《团结争取与整肃改造:中国共产党针对游民的双重策略(1927—1934)》,载《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11年第2期;陈明胜:《论中国共产党游民政策的历史演变(1921—1953)》。

③参见《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关于土地斗争中一些问题的决定》(1933年10月10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10册,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第559—560页。

④本文所涉“游民”是阶级分析范畴内的总体性概念,其指向和外延随历史语境变动有所差异,大体指脱离社会劳动,无固定职业,依靠非正当或不稳定手段为主要生活来源的社会边缘群体,包括会党、土匪、兵痞等。中文译者在译介游民论述时,常将其译为“流氓无产阶级”“游民无产阶级”“游民无产者”“流氓无产者”等,尽管具体称谓因革命形势有所不同,但核心内涵与本文所讨论的“游民”概念基本一致。

⑤卡·马克思:《1848年至1850年的法兰西阶级斗争》,载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61页。

⑥卡·马克思、弗·恩格斯:《共产党宣言》,载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411页。

⑦卡·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载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68页。

⑧同注⑥,第411页。

⑨同注⑦,第720页。

⑩同注⑤,第461页。

11弗·恩格斯:《德国农民战争》,载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30页。

12同上,第280页。

13弗·恩格斯:《〈德国农民战争〉序言》,载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9页。

14同上,第29页。

15屈维它:《自民治主义至社会主义》,载《新青年》1923年第2期。

16林根:《军事运动与革命》,载《中国青年》第49期(1924年)。

17《中国共产党宣言》(1920年11月),载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重要文献汇编》第1卷(1921年7月—1921年12月),北京:人民出版社2022年版,第320页。

18《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1921年7月),载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重要文献汇编》第1卷(1921年7月—1921年12月),第1页。

19徐方平、曾银慧:《中共二大:早期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起点》,载《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2期。

20《关于议会行动的决议案》(1922年7月),载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重要文献汇编》第2卷(1922年),第243页。

21《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1922年7月),载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重要文献汇编》第2卷(1922年),第217页。

22据考证,中国共产党成立以前,有人曾使用“半殖民地”。这很可能是中国人首次在中国提及“半殖民地”一词,并用以描述本国的国际地位。1921年6月,汉口出现署名田诚的《共产主义与智识阶级》的小册子,文中指出,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强占租借地,划分各自势力范围,中国俨然已经变成“国际掠夺阶级的公共半殖民地”。参见翟宇:《中国共产党对近代中国“半殖民地”社会性质的认识历程》,载《社会主义研究》2022年第5期;康文龙(主编):《列宁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史料长编(1917—1927)》上卷,武汉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第615页。

23同注21,第226—227页。

24陈独秀:《怎样打倒军阀》(1923年4月18日),载《中国革命问题论文集》,上海:新青年社1926年版,第431—433页。

25旅俄支部:《对于第二次全国大会的意见》,载《先驱》第22号(1923年7月1日)。

261924年,为悼念列宁,北京以“国民追悼列宁大会”名义组织出版《列宁纪念册》,其宣言见康文龙(主编):《列宁主义在中国早期传播史料长编(1917—1927)》中卷,第1228页。

27同注16。

28代英:《列宁与中国的革命》,载《中国青年》第16期(1924年)。

29但一:《评国民党政纲(下)》,载《中国青年》第19期(1924年)。

30恽代英:《中国革命的基本势力》(1924年4月20日),载《恽代英文集》上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498页。

31读者砍石曾致信《中国青年》:“游民土匪贫农等做成的丘八,虽然缺少无产阶级的意识,但是他们究竟是从无产阶级而来的,将他们训练起来,亦可以做成一支赤色的革命军!我们千万不要因为它们缺少阶级意识而蔑视它们。”恽代英回信称:“若没有要求革命的农工群众,没有革命军,专培养一般军事人才,这些军事人才非同流合污于恶浊的军队以求一生活,则必只能韬光隐晦以静待可以革命的时机……你的热诚是很可钦佩的,我还愿你莫要太热心于军事运动,还是先得要设法使农工群众要求革命才好。”参见砍石、代英:《军事运动问题》,载《中国青年》第54期(1924年)。

32代英:《农村运动》,载《中国青年》第37期(1924年)。

33同注30,第503页。

34述之:《社会的阶级》,载《中国工人》1924年第2期。

35陈独秀:《二十七年以来国民运动中所得教训》,载《新青年》1924年第4期。

36《对于民族革命运动之议决案》(1925年1月),载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重要文献汇编》第5卷(1925年1月—1925年6月),第24页。

37瞿秋白:《孙中山与中国革命运动》,载《新青年》1925年第2期。

38秋白:《义和团运动之意义与五卅运动之前途》,载《向导》第128期(1925年)。

39一峯、辟世:《马克思主义浅说》,上海书店1925年版,第24页。

40同上,第26—27页。

41该书章节末尾所设的“问题待答”(“为什么专恃运用游民以改造社会,是不可能的事?”)也从侧面强化这一观点,通过设问形式进一步彰显游民无产者的潜在革命性。同上,第29页。

42同注36。

43独秀:《中国国民革命与社会各阶级》,载《前锋》1923年第2期。

44如邓中夏在《中国青年》第11期(1923年)发表《论农民运动》,认为“固然农民的思想保守,不如工人之激进;农民的住处散漫,不如工人之集中,在理论上讲,农民革命似乎希望很少;但是我们如从实际上看,中国农民在这样军阀征徭,外资榨取,兵匪扰乱,天灾流行,痞绅鱼肉种种恶劣环境的当中,生活的困苦,家庭的流离,何时何地不是逼迫他们走上革命的道路,所以我们敢于断定中国农民有革命的可能”。邓中夏又在《中国青年》第13期(1924年)补充发表《中国农民状况及我们运动的方针》,以广东海丰、湖南衡山的农民运动为例,说明中国的农民觉悟是到了“要农会”的程度,并且农民敢于反抗压迫阶级。他认为这种壮烈的举动说明中国革命前途是乐观的。

45《农民兵士间的工作问题议决案》,载《中国共产党党报》第3号(1924年5月20日)。

46《对于农民运动之议决案》(1925年1月),载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重要文献汇编》第5卷(1925年1月—1925年6月),第47页。

47毛泽东:《国民革命与农民运动——〈农民问题丛刊〉序》(1926年9月1日),载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重要文献汇编》第9卷(1926年8月—1926年12月),第117页。

48此时毛泽东认为无产阶级有四种成分:产业工人、苦力、雇农、游民无产阶级;资产阶级包括自耕农、小商、手工业主;半无产阶级包括半自耕农、佃农、手工业工人、店员、小贩等。参见毛泽东:《国民党右派分离的原因及其对于革命前途的影响》(1925年冬),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8页。

49毛泽东认为,游民无产者主要由会党组成,包括三合会、哥老会、大刀会、青帮等。毛泽东:《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1925年12月1日),载《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页。

50毛泽东:《中国农民中各阶级的分析及其对于革命的态度》,载《中国农民》1926年第1期。

51例如,瞿秋白指出,游民阶级“虽则都是游离势力,可以为革命所用,亦可以为反革命所用,然而大多数的力量总在革命方面”。瞿秋白:《北京屠杀与国民革命之前途》(1926年4月7日),载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重要文献汇编》第7卷(1926年1月—1926年4月),第418页。

52张永年:《国民革命主体是小资产阶级么?》,载《向导》总第187期(1927年)。

53毛泽东:《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1927年3月),载《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1页。

54毛泽东:《视察湖南农民运动给中共中央报告的信》(1927年2月16日),载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重要文献汇编》第10卷(1927年1月—1927年5月),第60页。

55同注53,第15—17页。

56谢觉哉:《读中央全体会议对农民宣言》(1929年3月24日),载《谢觉哉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08—109页。

57尹宽:《资产阶级叛逆后的中国时局》,载《向导》第195期(1927年)。

58《流氓问题——红四军前委闽西特委联席会议决案》(1930年6月),载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等(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册,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511页。

59《职工运动议决案》(1927年4月27日—5月9日),载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重要文献汇编》第10卷(1927年1月—1927年5月),第381页。

60瞿秋白:《论中国革命中之三大问题》(1927年5月20日),载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重要文献汇编》第10卷(1927年1月—1927年5月),第470页。

61《中央通告农字第八号——农运策略的说明》(1927年6月14日),载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重要文献汇编》第11卷(1927年6月—1927年9月),第74—75页。

62《中共中央紧急会议(八七会议)记录》(1927年8月7日),载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国共产党重要文献汇编》第11卷(1927年6月—1927年9月),第196页。

63超麟:《中国革命目前几个重要的理论问题(续)》,载《布尔塞维克》1927年第8期。

64周恩来:《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组织报告》(1928年6月30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5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版,第339页。

65周恩来:《在中共六大讨论政治报告时的发言》(1928年6月27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5册,第326页。

66张永认为这两个决议受共产国际影响,对游民土匪问题提出相对严厉的政策,太过粗糙,如对土匪武装严厉镇压,对红枪会等是乘机改编,因此存在脱离实际倾向。张永:《红军与中央苏区创建初期土匪问题研究》,载《近代史研究》2010年第4期。

67陈少晖:《土地革命初期毛泽东关于游民无产者的策略思想》,载《毛泽东思想研究》1991年第2期。

68《中央通告第七号——关于党的组织—创造无产阶级的党和其主要路线》(1928年10月17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5册,第668页。

69《中央通告第一八八号——关于输送工人成分到红军中去的问题》(1930年11月20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7册,第669页。

70泽洪:《党员职业化的意义与运用》,载《党的生活》1929年第2期。

71周恩来:《六大以后军事工作的主要任务》(1928年7月3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5册,第360页。

72毛泽东:《井冈山的斗争》(1928年11月25日),载《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63页。

73《中共闽西第一次代表大会之政治决议案》(1929年7月),载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中册,第119页。

74“1. 以抢劫为业,勾结豪绅资产阶级与革命为敌的土匪,党应坚决的解除他们的武装。2. 虽以抢劫为业,但与豪绅资产阶级有冲突,动摇于革命与反革命之间的土匪,党应派人插入他们的队伍中,争取其群众反对其领袖(反动的不革命的),使之站在反豪绅资产阶级战线上来。3. 对半耕田,半抢劫的土匪,党应把他们组织起来引导他们进攻地主阶级。4. 在赤色区域城市中的流氓分子,应分配他们以田地或强迫他们做工,不要胡乱打击他们,但如系显著反动嫌疑的流氓领袖,应处以死刑。在白色区域中则应设法拉拢流氓分子,使之不为豪绅资产阶级利用。”同上,第126页。

75具体包括:土匪、盗贼、娼妓、兵痞、戏子、差人、赌棍、乞丐、讼棍、地保、中人(一部除外)、开烟馆的、装水烟的、卜卦的、算命的、看相的、地理先生(一部除外)、要把戏的、卖假药的、卖武的(一小部除外)、游学的、包打听、拐子、拆白党、做烂媒的、人贩子、和尚(一部除外)、道士(一部除外)、师娘(巫)、教徒(一部除外)。同注58,第512页。

76同注58,第513、515页。

77《苏维埃土地法——中国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1930年),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现代经济史组:《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479页。

78毛泽东:《寻乌调查》(1930年5月),载《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99—100页。

79毛泽东:《兴国调查》(1930年10月),载《毛泽东农村调查文集》,第233页。

80同注78,第42页。

81《中央为土地问题致中央苏区中央局信》(1931年11月10日),载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中国现代经济史组:《第一、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土地斗争史料选编》,第597页。

82《江西省苏报告》,载《红色中华》1932年11月21日,第5版。

83“在紧靠暴动前,工人、农民及其他民众,被地主、资产阶级压迫剥削,因而失去其职业和土地,连续依靠不正当方法为主要生活来源满三年者,叫做游民(习惯上叫做流氓)……苏维埃对于游民无产者的政策,是争取其群众,反对其首领及其他依附剥削阶级积极参加反革命的分子。关于争取一般游民无产者群众的主要办法,是使他们回到生产上来,分配土地和工作,并给予选举权。但分配土地,须在乡村居住,并须自己能耕种者。”同注③,第559—560页。

84有学者指出,将“时间因素纳入阶级分析法的做法”,“既是土地革命斗争实践的经验结晶,也是阶级分析法进一步中国化之一斑”。刘辉、梁姝:《早期中国共产党对“兵士”群体的阶级分析》,载《历史研究》2025年第1期。

85同注③,第560页。

86同上。

87《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载《人民日报》1950年8月21日,第1版。

88同注11,第229页。

89郭春生、罗涛涛:《马克思主义视域下流氓无产阶级的现代演变》,载《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20年第1期。

90同注13,第29页。

91《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1941年5月1日),载《红色档案——延安时期文献档案汇编》编委会(编纂):《陕甘宁边区政府文件选编》第5卷,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4页。

92毛泽东:《必须学会做经济工作》(1945年1月10日),载《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17页。


责任编辑: 刘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