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群众路线实践的社会路径*
——基于村庄社会基础的分析
杜鹏
在长期革命实践过程中,中国共产党逐渐探索形成群众路线,其基本内容是“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①群众路线是党的事业走向胜利的法宝,它强调了群众的重要地位,党的领导只有和群众结合,才能保持生命力和凝聚力。在中国社会主义政治传统中,“群众”首先是一个政治概念,它常常与“人民”等概念紧密关联,从而构成“政党国家”②的正当性之基础。同时,群众归根结底由具体的人群组成,群众处于特定的时空场景和社会结构之中,因而具有鲜明的社会属性。这意味着,作为党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群众路线在实践中还需要真正深入群众所处的社会场景。然而,在科层组织扩张和基层社会变迁的背景下,群众路线与科层制之间的张力凸显,集中体现为群众形象的模糊化。作为政治概念的群众无法被完整、清晰地纳入科层制框架,如何在变迁的时代背景和复杂的治理形势下坚持群众路线,创新群众工作方法,依然需要实践的智慧。
从现实来看,群众路线常常贯穿于不同类型的治理实践中,展现了基层治理的活力。不过,由于科层体制在一定程度上挤压了党群互动的空间,不可避免地强化了群众工作方法的策略性,带来的潜在风险是,群众路线可能遭遇治理逻辑的吸纳,从而蜕变为一种治理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自上而下地推动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调了在新的历史时期群众路线的重要性。群众路线实践如何超越治理术的技术层次,在复杂开放的制度环境中承载政党引领社会的政治使命,是一个现实而急迫的重大问题。当前,中国乡村社会处于剧烈变迁的过程中,复杂的乡村社会场景不仅给践行群众路线带来挑战,也为创新群众路线实践方式提供了契机。为此,本文将立足村庄社会基础,探究新时期群众路线的实践路径。
一、文献回顾与研究思路
(一)群众路线:制度与实践的断裂
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经历了一个逐渐发展并成熟的过程。1934年毛泽东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一文中指出:“我们是革命战争的领导者、组织者,我们又是群众生活的领导者、组织者”,“因为革命战争是群众的战争,只有动员群众才能进行战争,只有依靠群众才能进行战争”。③1943 年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④在1945年党的七大上,毛泽东进一步阐述了“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一刻也不脱离群众;一切从人民的利益出发,而不是从个人或小集团的利益出发”⑤的群众观点,刘少奇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党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的政治路线,也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路线”。⑥可见,群众路线大体经历了从工作方法提升到政治路线的演化过程。在上述关于群众路线的经典表述中,始终贯穿着党的领导与群众动员之间的辩证关系。尤其随着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党转型为执政党,群众路线不再局限于群众工作方法的实践层次,而是关系到国家政治构造的制度逻辑,这构成学界关于群众路线研究之分野的基础,主要沿着制度和实践两个层面展开。
一是从制度层面探究群众路线蕴含的中国政治体制的独特性。在这个层面上,研究者主要着眼于群众路线作为政治路线的制度定位。群众路线是中国代表性政治的历史前提⑦,构造了一种有别于西方决策模式的逆向政治参与模式。⑧将群众路线的精神融合到中国共产党的政党建设过程中,有利于打破传统基层党建的封闭模式,建立政党与社会的协商民主机制,进而在中国社会变迁中重构政党的执政能力与合法性。⑨群众路线建构了民主治理的崭新话语体系,逐渐发展成独具中国特色的民主治理模式⑩,因而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起源,内在地贯彻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精神。11结合西方左翼的政治思想脉络来看,作为政治理念的群众路线能够应对现代社会普遍面对的正当化危机,以及弥补法条主义与官僚政治的结构性困境,达到重新使人从“机器上的齿轮”恢复为政治共同体的最终“目的”。12不过,群众路线虽然彰显了民主、平等的价值取向,但其群众运动形式始终是对于理性制度安排的颠覆。13针对群众路线在制度保障方面的欠缺,景跃进认为,群众路线的成效在很大程度上与其所处的时代环境密切相关,并审视了村民自治制度对于代表基础的扩展之意义,揭示了群众路线这一传统资源创造性转化的价值。14
二是从实践层面探究群众路线在国家治理和基层治理中的效能。在这个层面上,研究者主要着眼于群众路线作为一种工作方法的实践形态。群众工作是党的各项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是连接党和群众的桥梁。15在国家治理层面上,群众路线主要体现为群众动员的形态,并具有强大的治理效能。16不过,群众动员也可能蜕变为以群众为对象的“国家运动”,湮没群众的主体性。17改革开放以后,群众运动逐渐淡出国家治理舞台,研究者主要关注群众工作与基层治理的关系。事实上,在基层政权的制度架构下,“联村”“包村”依然是乡镇治理的重要机制,这实际上延续了执政党主动走近基层的群众路线传统。18然而,现代国家建设和科层体制扩张在一定程度上压缩了群众路线的实践空间,群众动员常常陷入“官动而民不动”的状态19,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群众路线的治理效能。基于事务面向和工作方法的组合分析,王向阳认为当前乡村治理的基础问题在于面向群众利益的群众工作方法式微,导致基层工作与群众获得感并不匹配。20面对基层治理的内卷化困境,吕德文立足中国社会的简约治理传统审视群众路线的当代价值,认为“找回群众”是弥合规范化科层体制和非程式化基层社会之张力的重要出路。21总之,群众工作与我国基层社会治理实践始终高度统一,这是中国特色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本质。22只有坚持群众观点,善于运用群众方法,才可能真正立足中国基层的复杂情况实现政策转换。23
以上分别从制度与实践两个层面梳理了群众路线的研究文献。回顾这些研究可以发现,群众路线的制度与实践存在一定的张力,这植根于领导和群众之间的辩证关系,而现实中这种辩证关系的维持有赖于领导艺术的审慎平衡。依靠群众,动员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才能实现领导和群众的结合,由此凸显了群众动员对于群众路线实践的重要性。然而,群众路线的内在张力在党领导的国家政权结构中趋于显化,致使其制度与实践存在一定程度的断裂:一方面,源于革命斗争实践的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非常重要的政治传统,塑造了中国独特的政治模式与民主体制。另一方面,随着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型,群众路线与科层制的遭遇推动了群众路线的变迁:科层制的扩张抑制了群众动员的实践空间,群众运动日益转变为科层体制的内部动员;在科层制扩张中产生的治理问题往往又是激发群众动员的重要动因。正因如此,作为一种治理技术,群众动员依然以富有韧性的形式存在于基层治理实践中。但是,囿于其问题驱动的紧迫性,群众动员可能表现出策略化、短期化和技术化的取向,即要么偏重于依赖资源激励而非说服教育,要么关注群众之局部而不及其余,致使具有能动性的、完整的群众反而消失在群众路线的实践过程中。在这个意义上,变迁中的群众路线在制度与实践之间存在脱节和断裂的可能,导致群众路线名实分离,这难免抑制其治理效能,最终侵蚀群众路线的政治生命力。
(二)在村庄社会中重新发现群众
在群众路线的经典表述中,党群关系的辩证统一是通过群众动员的媒介而达成的,这其中凸显了党作为先锋队的代表性和先进性,而群众在更大程度上是需要教育的对象。党的领导与群众的结合植根于群众观点和群众工作方法的统一,其中,群众观点是群众工作方法的前提。在中国共产党的革命话语中,“群众”这个概念具有明确的阶级属性和政治立场,其社会经济地位具有较大的同质性(受压迫、被剥削)24,而这是群众动员有效的重要前提。群众观点不是一种抽象的姿态或空洞的观念,而是需要“走到群众中间去,向群众学习,把他们的经验综合起来”。25需要注意的是,群众观点是有机的、系统的,它来自对群众生活的全面、整体的观照。在《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一文中,毛泽东特别强调了群众生活内涵的广泛性:“解决群众的穿衣问题,吃饭问题,住房问题,柴米油盐问题,疾病卫生问题,婚姻问题。总之,一切群众的实际生活问题,都是我们应当注意的问题。”26可以说,作为群众利益的锚点,“群众生活”其实隐含了群众丰富的社会面向,只不过革命政治和阶级话语直接推动了生活的政治化,这不仅绕开了群众的社会属性,而且使其成为革命和改造的对象。
阶级话语的消逝推动了群众的去政治化,“群众”这一概念的社会学意涵逐渐浮现。客观而言,群众路线实践遭遇困境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群众本身的变化,这意味着群众观点需要与时俱进,群众工作方法需要创新。新时期的群众具有两个相互关联的特征,即高度分化和个体意识强化。27群众不仅日益关注现实而具体的利益,且其利益取向存在分化甚至冲突,群众的复杂化导致群众路线在实践中容易滑入“群众的陷阱”,即仅将其接触的群众视为真实的、完整的群众,忽视了复杂社会场景中的群众分化与群众差异,致使群众路线实践面临着公共性危机。这意味着群众观点的获得不仅需要“走出去”,而且需要面对如何定义“群众”这个前置性问题:群众是谁?面向哪些群众?又该如何与高度异质化的群众打交道?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能否在分化社会的现实基础上重建群众的公共性,进而影响新时期群众路线实践效果。
长期以来,作为一个具有政治属性的集合概念,群众是一个消融了个体边界的实体,群众的社会属性在很大程度上化约为阶级属性,而群众的差异和分化在传统群众路线实践中往往被视为需要摒除的负面因素。回到当下乡村社会的现实,群众的去政治化反而使群众的社会属性逐渐浮现。村庄既是农民群众的重要生活单位,又是乡村治理的基本单元,具有鲜明的社会属性。在村庄场景中,群众的分化呈现为村庄社会的分化。群众的分化意味着群众路线的传统实践方式难以契合当下实际。因此,当下乡村场景中的“找回群众”不是要简单回归传统群众路线的实践形态,而是要正视群众复杂的社会属性,发掘其中孕育的社会动力,并将其融入群众工作方法。新时期的群众路线实践要求以更开放、包容的态度审视群众的社会属性,通过村庄的场景展开群众丰富的社会属性,创新党群关系的互动模式,从而找到分化群众的最大公约数,在村庄中凝聚群众。在这个意义上,群众的去政治化并没有从根本上消解群众动员的基础,能否发掘和利用村庄中的社会动力,并将其导入群众动员过程,是新时期践行群众路线的关键。如此,群众路线实践才能在承载政治社会化使命的同时避免落入“群众的陷阱”。
当前中国正处于“城乡中国”时代,虽然城市化和工业化快速推进,但发展过程的渐进性和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意味着乡村社会依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底色。无论是乡村所处的巨变过程还是其复杂的区域特征,都在客观上决定了国家权力直接介入乡村社会的边界,乡村治理不能还原为国家在乡村中的治理。28相对于行政国家与基层社会之间的边界而言,党群关系则是“鱼水关系”,创新群众路线的实践路径对于深化乡村治理具有重要意义。其中的难点在于将模糊化的群众形象具体化,从而在去政治化的时代背景下定位群众的差异,并开辟群众路线实践的社会路径。为此,本文将基于当下对群众模糊形象的反思,在村庄场景中揭示立足分化的群众如何构建面向村庄的公共秩序,进而从村庄社会的公私关系探究新时期群众路线实践的可能路径。作为农民的基本生活单位,村庄沉淀了农民的社会记忆、价值观念、生活方式、情感归属等等,是农民群众的社会属性凝聚的载体,因而是一种总体性的社会事实。29在这个意义上,村庄是群众路线实践的社会基础,其沉淀的社会历史文化传统是定义、识别和组织群众的潜在资源。更重要的是,在现代性力量涌流的巨变时代,村庄中沉淀的传统势必遭受冲击和重构,从而脱离其原初的路径依赖,如此才可能转化为当下群众路线实践的资源。
二、群众路线的实践偏差
群众的界定是践行群众路线的前提。随着群众的去政治化,群众参与越来越服从国家的引导和控制。由于纵向治理体制中权责的非均衡配置,基层政权面临着权力小而责任大的处境,这在客观上强化了基层政权对群众动员的依赖。因此,群众参与的动机、程度、方式、目标显著地受到治理压力的影响。随着压力型体制的扩张和治理压力向基层集聚,群众动员成为基层政府应对和疏解治理压力的重要方式,这种策略取向导致体制压力驱动下的群众路线难免存在一定程度的实践偏差。当前乡村治理场景中并不缺乏群众参与的身影,只是群众的形象因村庄分化与体制切割等内外因素而趋于模糊。因此,群众参与在多大程度上来源于群众的能动性,进而群众参与又在多大程度上凝聚为村庄的公共性,最终决定了群众路线的实践样态。从现实情况看,群众路线的实践偏差源于模糊的群众形象。据此,群众路线的实践偏差主要有如下四种:群众的对象化、工具化、抽象化和绝对化。这四种偏差类型均撕裂了群众作为一个政治范畴的公共性,进而扭曲了群众路线的公共性。
一是群众的对象化。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传统中,群众与领导之间是一种辩证统一关系,群众具有潜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这是动员有效的基础。随着群众的去政治化,群众的差异凸显,群众动员的难度增加。相对于自下而上的群众动员,自上而下的体制覆盖日益主导了党群关系的运作逻辑,并且突出地体现为“服务下乡”30的乡村治理模式。服务群众与动员群众存在显著差异:动员群众隐含了群众主体性的设定,旨在依靠和调动群众力量以实现目标,而服务群众隐含了群众作为对象的预设。作为对象,群众在很大程度上被客体化,以更好地与即事化的科层体制对接,进而被纳入国家的资源分配与公共服务体系。服务群众是当下群众路线在基层治理中的普遍形态,群众对于服务的满意度成为衡量群众路线实践效果的重要指标。国家资源和权力的下沉在很大程度上重构了乡村治理的基本取向,即主要倾向于援引体制性资源(国家的资源、规则等)而非动员群众的方式,而有限的群众动员往往是资源约束之下的无奈选择。在这种情况下,群众往往成为村庄事务的冷眼旁观者,群众疏离于群众路线,低度的群众参与导致这种服务取向的群众路线缺乏可持续性。
二是群众的工具化。作为党的政治路线,群众路线蕴含了服务群众的政治宗旨,故不能将群众仅仅视为达成目标的手段,这正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原初意涵。群众的去政治化放大了群众在现实中的差异性,这些差异难免产生冲突,且以“治理问题”的面貌呈现出来。为了在冲突情境中达成共识,一些基层干部在治理实践中采取所谓“以群众斗群众”的策略,即由不同利益取向的群众通过竞争、博弈、斗争等方式达成妥协和平衡,这比较典型地见之于征地拆迁过程中的村庄土地利益分配。31“以群众斗群众”在形式上调动了群众参与,然而,这种策略隐含了凌驾于群众之上而非深入群众之内的超然姿态,其初衷是避免政府卷入复杂琐碎的利益冲突,以免“引火上身”,即若介入不当可能导致群众内部冲突演化为群众与国家之间的冲突。问题在于,群众是否真的可以在冲突中达成共识?这种为达成共识而开展的斗争对于社会的撕裂效应是否可控?这些问题在群众工具化的场景下自然无足轻重。可见,群众工具化的背后是群众工作的策略化:将群众视为工具或手段,实际上预设了基层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进而为策略运作提供了空间。显然,这种悬浮于群众之上的姿态无法深入冲突背后复杂的社会动力脉络,故难以有效引导冲突演化过程,其治理效果存在相当的不确定性。
三是群众的抽象化。在革命时期,阶级身份的差异是群众具体化的主要方式,群众主要根据阶级身份进行分类。随着阶级话语逐渐消逝,群众的形象逐渐抽象化。这是指群众内部的分化、关系、结构等隐而不显,作为一个集合概念的“群众”虽然重要却内涵宽泛。群众的抽象化是政党科层化的结果,随着群众动员式微,分化了的群众通常无法以一个整体进入治理视野。从一定意义上讲,现实中群众的异质性越显著,群众形象的抽象化就越突出。在这种情况下,群众路线的实践偏差主要表现是以少数、部分群众的观点替代多数的、整体的群众观点,甚至忽视部分与整体的关系,致使群众工作局限于少数的,甚至是个体的利益。例如,在村庄公益事业建设中常常出现的“钉子户”,这类人员在其权利意识和利益激励下具有更强的表达动力,故具有更高的可见度,从而构成群众中的焦点群体,甚至成为群众的意见领袖。32迫于治理压力,基层政府更倾向于回应这些焦点群体的诉求,而群众中的大多数则处于沉默状态,这种群众路线实践反而消解了群众的公共性。
四是群众的绝对化。群众是一个历史范畴,群众路线并不先验地设定群众的先进性。群众具有两面性,积极有效的群众力量有赖于党的领导,这是“组织起来”在中国政治语境中的独特意义。缺乏组织的群众则是一盘散沙,容易陷入追逐私人利益的漩涡。群众的组织化是一个动态的动员过程,其中贯穿着对于群众的教育和引导。随着群众动员式微,群众的形象趋于绝对化,在德性政治和民生政治的引领之下,回应群众的需要本身成为治理体制运转的政治使命。问题是,群众的需要兼具混杂性和抽象性,难以在党群的深度交互中被识别和整合,群众动员的政治因而固化为“群众需要”的政治。回应群众的需要因而成为一种政治正确,这深刻地影响了新时期群众路线的实践逻辑。尤其是为人民服务的政治宗旨与源于西方公共管理理论的服务型政府交汇,将群众置于一种绝对的位置,在回应群众诉求时可能不切实际地过度迎合群众的需要,甚至过于机械地将群众满意度作为评价基层工作的重要指标。33
以上简要梳理了模糊的群众形象在群众路线实践偏差中的四种表现。在中国共产党的政治传统中,群众是一个具有政治重要性的主体,奠定了“人民政治”34的重要基础。然而,现代国家建设中的科层制扩张改变了党群关系的框架,相对扁平化的党群关系被置于包含着纵向分层与横向分工的科层体制之中。其结果是,党群互动越来越依赖制度化的渠道,这意味着只有在群众的诉求、意见可纳入制度渠道的条件下,才能驱动党群互动,这无形之中增加了党群互动的门槛,扩大了党群之间的距离。因此,基于上述四种群众形象,群众路线实践具有两种突出的倾向:一方面,在政治层面赋予群众的需求、意见以相当高的地位,进而过度强调服务群众、迎合群众;另一方面,在治理层面倾向于排斥群众、贬低群众,认为群众“素质太低”“没有大局观”等等。大体而言,前者着眼于作为整体的、抽象的群众,进而强调了群众之“公”的面向,而后者主要着眼于个体的、具体的群众,强调了群众之“私”的面向。尽管这两种取向针锋相对,却相反相成共同塑造了群众路线的实践偏差:若作为整体的群众无法在具体场景下具体化和再生产,则泛化的“公”与固化的“私”势必导致公私断裂。其结果是,靠近群众个体的努力反而导致党群关系的龃龉,进一步导致群众疏离于群众路线实践,成为外在于群众路线的客体。根本而言,模糊的群众形象源于科层体制的制度视野,科层制与基层社会的张力限制了群众形象的充分展现。因此,在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背景下,激活群众路线的重要方式是立足村庄社会建构柔性的群众动员模式,从而开辟群众路线的社会路径,维系群众路线的公共性与生命力。
三、群众路线实践的社会路径与二阶动员
村庄是群众的社会属性具体展开的重要场景。群众的异质性和复杂性正是其当下社会属性的表现。在变迁的村庄社会中,研究者应立足村庄场景探究群众动员如何从中汲取社会动力,沿着村庄的公私关系脉络促进党群之间的互动,进而拓展群众路线实践的路径。群众分化最终体现为群众个体之“私”的差异,这为“私”的表达提供了社会空间与社会动力,同时,基于中国连带性的公私关系格局35,群众路线实践的核心是从差异化的“私”通往村庄社会的“公”36,这成为群众路线实践的社会路径。沿此路径,群众动员呈现二阶动员37的结构,“私”可在嵌入社会的动员中凝聚为通往“公”的动力,进而展现了在社会基础与政治引领下公私关系的灵活性与复杂性。具体而言,在变迁的乡村社会中,性别、年龄、收入等都是定义和区分群众的社会性标识。在这一部分,笔者主要着眼于村庄场景中群众的性别、年龄、收入等方面的分化和差异,结合相关地方的治理实践探索分析群众路线实践的社会路径。
(一)性别分化
在乡村社会中,由于传统文化习俗的影响,性别差异依然是影响群众公共参与的重要变量。长期以来,性别差异主要通过家庭中的性别分工而不断固化。传统的家庭模式主要是“男外女内”的性别分工,即男性主要负责面向村庄的关系经营,而女性主要经营家庭本身,操持家务琐事,当然,这种性别分工是不平等的。在这种性别分工格局下,男性因其相对广泛的社会关系网络,常常是家庭在村庄中的代言人,且以户主的身份参与村庄公共生活,进而是村庄公共生活的担纲者。女性在村庄公共事务中的作用则隐而不显,未能引起足够的关注和重视,其中的预设是,作为户主的男性可以代表和代替女性的意志。不过,随着乡村社会变迁,农民家庭发展压力增加,传统的性别分工模式倾向于放大男性承载的压力,其结果是,男性更多地卷入村庄之外的市场体系,相对脱离村庄日常生活场景,而女性不仅逐渐成为家庭生活经营的主体,而且越来越多地参与村庄公共事务。如果依然着眼于男性的公共参与,则群众动员面临着因不在场而产生的动力缺失、目标偏差等问题。站在女性的角度来看,其性别角色从家庭领域向村庄社会扩展并非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而是包含了女性本身的一种自觉的突围,即寻求社会承认、突破家庭束缚等,其中滋生的强韧动力为新时期群众路线实践创新提供了重要契机。
从各地调研的情况来看,女性参与村庄公共事务已经是一种非常普遍的现象38,其参与方式主要有如下两种:一是女性以村干部的身份参与村庄治理,尤其是副职村干部中的女性占比显著增加;二是女性以积极分子的身份参与村庄事务,尤其是在近年来的乡风文明建设、人居环境建设等治理实践中常常活跃着女性积极分子的身影。作为女性村干部,其优势是更能设身处地地站在女性的角度开展群众工作,特别是在女性在村庄事务中的话语权增加的背景下,“拉家常”的方式反而成为女性村干部与群众互动的相对优势。作为积极分子,女性在村庄中的社会地位凸显,可以成为村庄社会关系网络的重要节点。女性的家庭地位提升为其参与村庄公共事务提供了坚实支撑,同时,女性身份的公共化也进一步提高了她们的家庭地位。可见,在“走出家庭”的动力机制引导下,当下村庄中的女性参与可形成一个闭环,进而构造以女性为载体的村庄公共性。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中国村庄社会结构存在一定差异,上述闭环在不同区域村庄略有不同。大体而言,在女性地位相对较低的农村地区,如华南宗族性村庄,上述闭环中的动力更多来自女性挣脱传统结构的努力,而在女性地位相对较高的地区,如长江中下游平原的村庄,女性已经拥有更广阔的公共参与空间,其动力更多地来自女性村干部的自觉引导和推动。
以上的分析说明,群众路线实践中可适当引入性别分化的视角,尤其应当注重发掘女性在群众工作中的性别优势,即日常化、生活化、家庭化,这意味着女性可以更从容自如地在公私场景之间转换。治理体制刚性化和治理内容生活化的形势39凸显了女性在群众工作中的性别优势,村庄中琐碎的生活治理内容因而成为群众路线实践的沃土,这样一来,“关心群众生活”的政治话语在当下的群众路线实践中得以具象化。如果说,驱动传统群众路线实践的典型动力是革命实践中释放的相对激烈的政治能量,那么,自觉引入女性的力量,则可以拓展当下群众路线实践的路径,从而构造农民个人生活与村庄公共领域之间柔性互动的载体。
(二)年龄分化
乡村社会具有厚重的历史性,在村庄社会演进过程中存在着显著的年龄差异和代际分化。在安土重迁的低流动的社会状态下,经验对于日常行为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因此,村庄中的年龄分化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权威分层的意义,即中老年人对于村庄社会事务通常具有更大的话语权。在周而复始、代际更替的传统乡村社会中,年龄差异主要是生命历程不同阶段的差异,并未延展为不同年龄群体的社会分化。随着乡村社会的现代化转型,年轻人的家庭地位逐渐跃升,话语权增大,代际之间的家庭地位呈现失衡和逆转的趋势。40村庄中不同年龄群体的社会分化已经是一种结构性的现象,年轻人和老年人的生活场景不同,利益重心不同,对于村庄社会秩序的预期也不同。在城市化进程中,年轻人大量外流,年轻人与村庄社会的日常关联弱化,故代际之间的地位逆转并不必然驱动年轻人参与村庄公共事务。年轻人往往不仅缺乏了解村庄事务的便利渠道,而且缺乏关注村庄事务的兴趣。在村的老年人虽然关心村庄事务,但是,囿于长期以来的生活观念、认知视野、思维习惯等,对于新事物的接受度较低,往往成为影响政策执行的消极力量。随着城乡关系逐渐从分割走向融合,城乡互动增加,在微观层面的一个重要表现是,年轻人对于村庄的关注度增加。此外,无论是道路基础设施的完善,还是网络媒介等技术设施的普及,均有助于打破城乡之间的空间藩篱,为年轻人参与村庄公共事务提供条件。
笔者在田野调研中发现,年轻人已经越来越成为新时期乡村治理中群众工作的抓手。例如,在人居环境建设过程中,通常涉及附属房屋(主要是猪栏、厕所)拆除、村庄基础设施占用部分土地等利益问题,对此老年人更容易斤斤计较,影响村落整体推进效果。由于老年人的工作不容易做通,一些地方转而从年轻人切入开展群众工作。一是利用村庄微信群宣传政策,搭建年轻人了解村庄事务的渠道;二是在年轻人相对集中的返乡时期(如清明节、春节或其他节假日)召集群众会议,通过做通年轻人的思想工作打开局面。可见,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国家的治理目标难免与乡村社会习以为常的生活模式产生冲突,以年轻人为工作切入口,其实是引入家庭代际之间的动力推动群众动员。与老年人总体上相对保守的心态不同,年轻人接受新事物的能力较强,视野比较开阔,对于国家政策的理解能力更强。更重要的是,由于年轻人脱离了村庄的日常生活场景,反而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免于细小琐碎的利益纠缠和村庄复杂社会关系的牵绊。因此,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过程中,年轻人具有不同于老年人的年龄优势。
当然,对于年轻人的动员并不意味着否定老年人的积极价值。事实上,乡村治理现代化始终需要正视当下作为乡村生活重要主体的老年人,回应老年人的需求,发掘其积极价值。虽然老年人常常无法即时响应自上而下地蕴含现代意涵的治理目标,这种惰性状态在激进的政策目标下却可能是村庄秩序的保护机制。如果说,年轻人因其相对超然于村庄复杂琐碎的社会利益关系而具有群众工作的优势,那么,老年人虽然深陷村庄社会利益关系的漩涡,且面临着在家庭和村庄中被边缘化的处境,却依然可以成为具有保底取向的乡村社会建设的重要抓手。例如,以老年人协会为载体推动老年人的组织化,可以将老年人嵌入的社会关系网络转化为积极行动的资源,而这本身也迎合了老年人希望走出家庭之囿守的内在动力。41
总之,在城市化进程中,代际分化已经是农民的显著特征,生理层面的年龄在当前的时代背景下附着了丰富的社会意义,从而定义了群众的分化形态。需要注意的是,群众工作的社会路径难免包含着代际之间的角力和冲突,例如,以年轻人为抓手,实际上意味着年轻人需要面对老年人的质疑和不满,而若以老年人为抓手,在回应老年人诉求的同时势必将一部分压力转移给年轻人。此时,年轻人和老年人都是相对于村庄整体之“公”的“私”。不过,当视野从村庄中的代际分化深入到家庭的微观层次,代际之间的伦理关联可以不同程度地内化上述张力,避免这种张力的扩大化。在这种情况下,群众工作需要根据具体的事件和场景,着眼于村庄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来平衡村庄内不同年龄群体的利益,而家庭本位的重要性凸显,成为深化乡村治理、拓展群众路线的重要原则。42
(三)经济分化
群众路线的传统形态通常建立在群众低度经济分化的基础之上,相对均质化的状态降低了群众的协作与整合的成本,奠定了村庄政治共同体建构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的市场化进程加剧了群众之间的经济分化,凸显了在村庄中识别群众的重要性。毕竟,作为一种政治路线,群众路线始终包含了面向村庄整体群众的公共取向,不能局限于党群关系的技术性联接,后者更强调联接对象的可见度与联结方式的便利性。在这个意义上,新时期的群众路线实践须正视村庄群众的经济分化,通过重构村庄公共性的生成机制,拓展群众路线的路径。
群众的经济分化是市场化之不可避免的结果。在村庄场景中,经济分化的社会后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村庄经济分化既可能导致村庄社会的区隔化与阶层排斥43,也可能在特定机制的引导下达致某种程度的公共性。44这两种社会后果的分殊凸显了群众路线在当下的重要性,即在群众路线中激活的党群关系是经济分化背景下村庄社会的粘合剂。那么,作为一个整体的群众在村庄经济分化的场景下何以可能?回答这个问题,有必要超越传统群众路线视野下的村庄公共性形态:由于农民与土地之间的密切关联,基于集体成员权的责任分配是村庄公共性生产的重要方式,体现了村庄集体成员之间的公平观念。而在集体弱化、个体差异凸显的村庄社会中,村庄公共性不再依赖于前述的责任分配逻辑,而是可以通过个体自愿的资源让渡达成。
在此,可结合当前村庄修路集资的经验案例展开分析。依照政策,政府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村通组道路的硬化,其余资金主要由村民自筹,故通组路的修建是比较典型的村庄公益事业。长期以来,各地农村盛行按户分摊的方式。但是,近年来的调研发现,一些村庄不再热衷于采用按户分摊费用的方式。对此,村民小组长普遍认为,当前农民经济分化显著,按户均摊的操作难度越来越大。原因在于,同等费用,经济条件较好的群众可能无所谓,而对于经济条件较差的群众可能是较大的负担。但是,如果在分摊费用时考虑不同经济条件群众的承受能力,由经济条件较好的群众额外分摊修路费用并非理所当然的责任。于是,村庄逐渐引入自愿捐赠的方式筹集资金:一方面,村组干部到各个村民小组开群众会,和群众分析修路的好处和国家的政策;另一方面,各家具体出多少钱,由各家自己决定,但各家捐赠的金额会在路口立碑公示,通过这种方式,不同经济水平的农民可以差异化地参与村庄公共事务,尤其是,路口立碑的方式为相对富裕农民的额外捐赠提供了村庄社会声誉的反馈机制,从而比较妥善地缓解了经济分化背景下村庄公共品的成本分担的难题。
修路中的自愿捐赠展现了在经济分化背景下村庄公共性生成的实践路径,它立足于群众个体之“私”的前提,基于“以私促公”的慈善捐赠替代了“以公化私”的责任分配,而村庄的面子竞争是推动上述逻辑转换的社会动力。由此可见,村庄的经济分化虽然导致传统的群众政治整合形态难以持续,却依然可以在村庄面子竞争的动力机制下达致一定程度的整合状态。45这要求真正深入村庄社会,并通过呼应和调控村庄社会动力,使分化的群众依然可以在特定情境下凝聚为一个具有公共性的整体。总之,农民的经济分化是市场化背景下的普遍景象,在群众工作中应当积极地面对,从利益分化的群众中找到平衡点。
(四)嵌入村庄社会的二阶动员
在传统群众路线实践中,党群关系在高度政治化的状态中实现有机联结。在某种意义上,政治化是一种类似于仪式过程中的阈限46状态,群众的社会性差异在这种阈限状态下隐而不显:政治话语在很大程度上遮蔽了群众的社会性差异,党群关系在政治化过程中不断再生产。随着群众复杂的社会面孔日益浮现,群众的分化和差异日益成为群众路线实践的挑战。上文的分析说明,如果不再视整体均质的群众为一种理所当然,而是顺应群众分化的社会现实,创新群众工作方法,依然能以某些具有特定社会性标识的特征群体为切入口拓展群众路线实践路径,进而沿此路径从个体的、局部的群众扩展至具有公共性的、整体的群众,形成二阶动员模式。二阶动员与传统群众动员不同:在传统群众动员模式下,“私”是天然地需要被改造的对象,强调了基于政治话语的“以公化私”,这种模式在群众低度分化的情况下是适用的;二阶动员展现了群众显著分化背景下动员本身的层次性,当发轫于“私”的社会动力逐渐弥漫,基层党组织可以据此进行调控,从而将其转化为村庄公共性再造的动力。
具体而言,上文分别从性别、年龄和经济收入三个社会性标识探讨了如何基于分化的群众建构公私衔接的社会路径:首先,性别分化视角强调了女性在当下群众工作中的重要性,变迁社会中的女性兼有家庭角色与村庄面向,对于女性的动员可辐射至村庄社会,从而迎合了乡村治理生活转向的现实需要。其次,年龄分化视角强调了年轻人和老年人对于群众工作的不同意义,实际上是基于不同的治理事务,在微观的代际互动中发掘独属于特定年龄群体的动力机制。若从年轻人切入,则是利用年轻人对于村庄作为一种生活空间的关注和对于琐碎利益关系的脱敏,从而将群众路线贯彻到诸如村落整治、人居环境建设等治理实践中;若从老年人切入,则利用了老年人所承载的村庄社会文化传统,以及渴望改变自身边缘化处境的内在动力,从而将群众路线贯彻到诸如老年人协会建设、乡村公共文化建设等治理实践中。值得注意的是,前述的基于性别和年龄的分化是群众本身固有的社会属性,只是在当下的社会场景和治理实践中扩展了群众动员的社会基础。相对于性别、年龄这两个群众固有的特征而言,收入分化则是乡村社会市场化转型的产物,它打破了长期以来相对均质化的群众形象。即便如此,围绕村庄公益事业,处于经济分化中的群众依然可以在村庄面子竞争的驱动下凝聚为具有公共性的整体群众,此时,村庄的公共性得以承载群众的公共性。
总之,正视群众的分化,意味着群众路线需要不同程度地嵌入村庄社会,从而在村庄中发掘驱动群众路线实践的载体和动力,群众路线中的党群互动由此扩展为“基层党组织-特定社会性群体-群众”的互动链条,并形塑了经由特定群体实现村庄群众整体动员的二阶动员模式。因此,能否在公私关系中明确群众的具体社会属性,进而基于村庄的社会动力重建群众的公共性,就成为新时期群众路线实践的关键,这无疑对群众工作方法提出更高要求。在此,群众的公共性来自村庄场景下以“私”作为起点的动员,故须尊重不同群众的差异化诉求和个体化特质,并在此基础上凝聚出具有公共取向的治理目标。当然,不同的治理目标和治理事务可适配不同的社会路径,且还要承认的是,由于这些社会路径以差异化、个体化的群众为起点,故达成的公共性具有比较显著的事件性特征,其整合程度有限,难以长久维持整合的实体状态。无论是事件本身的变化,还是由此引发的村庄社会动力的起伏,均赋予二阶动员模式较大的弹性。
四、群众路线再造的基础与逻辑
群众的去政治化凸显了群众复杂的社会属性。在变迁的村庄社会中,群众路线的难点在于,能否在群众分化的现实场景中形成相对完整的群众观点,如此才能真正“找回群众”,畅通群众路线。本文展现了在村庄场景下群众路线再造的可能路径,凸显了社会基础的重要性。群众路线再造的前提是群众的社会性生成,如此才能以群众为媒介统合群众路线的政治性、社会性与技术性,使群众路线在复杂开放的乡村治理情境中焕发更强的生命力,从而将其释放的治理效能转化为群众的政治认同。
(一)群众路线再造的基础:基于事务的群众生成
在传统的群众路线形态下,不仅群众是相对均质化的,而且治理事务相对简单,具有显著的群众属性,这使群众路线的政治逻辑得以驱动治理逻辑,延续了简约治理的传统。乡村社会变迁和国家治理转型极大地增加了乡村治理事务的复杂性:一方面,市场化推动了乡村社会基础结构的变化,尤其是当群众越来越难以在村庄的结构框架下整合,村庄内部的问题难免溢出,进入国家视野;另一方面,自上而下的行政任务不断增加,且要求越来越高。这两方面因素的叠加导致治理事务本身不断细分。治理事务细分的背后实是科层体制扩张,从而强化了乡村治理的事务取向。因此,新时期的群众路线面对的是异质性和复杂性逐渐显化的治理事务,由此剧增的治理压力是群众路线被治理逻辑吸纳的重要动因。事务取向的治理逻辑倾向于以“事”的范畴切割群众,进而逐步侵蚀群众路线的政治底蕴,使群众路线在实践中距离真实完整的“群众”越来越远。
群众路线的生命力在于群众本身,即能否激活群众作为人的主体性。群众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是面向人的思想工作,本质上是通过“治人”实现“治事”。因此,群众工作视野中的治理事务其实呈现为“问题”的形态,在此,“问题”是连带性的治理事务的一种综合体。在这个意义上,传统群众路线并不从根本上排斥治理事务,只是它并非就事论事,即显著有别于科层制即事化的运作逻辑。治理事务连带性的基础正是事务背后复杂微妙的社会关系47,故须由“事”延伸到“人”。而且,此时的“人”也是在总体性的社会关系中界定的,社会性的“人”与连带性的“事”高度匹配。随着科层体制的扩张,“治事”的逻辑逐渐突破“治人”的逻辑的主导,群众遭遇日益细分的具体治理事务的切割,从而在治理层面出现了群众分化的格局。对此,基于特定事务与特定群众的社会性关联,如妇女与生活事务的参与、老年人与乡村文化的关联、经济精英对于面子竞争的偏好等等,可以撬动群众的社会性生成过程,形成个体的、部分的群众与村庄社会的整体关联,从而在复杂、分化的社会中焕发群众路线的生命力。
在中国的党政体制下,治理事务通常蕴含了服务群众的价值指向48,其中,无论何种治理事务都与一定范围的群众存在着特定形式的关联,这些群众构成政策的目标群体。因此,依照上述逻辑,新时期激活群众路线的关键在于能否超越治理事务本身的限制。这意味着,面对特定治理事务,需要基于其与特定社会范畴的群众之间的关联激发其能动性。治理事务的细分和科层体制的扩张是一个相互促进的过程,变迁过程中的群众路线逐渐成为党政体制运作的环节,而在体制扩张的背景下,群众路线越来越多地局限于一线治理场景。村庄是天然的一线场景,这与村庄在体制结构中的自治功能有关,还与村庄社会本身的总体性特征有关。因此,细分的治理事务依然可以在村庄场景中定位其与特定群众之间的社会性关联,从而使群众依靠村庄社会动力突破治理事务的束缚。
(二)群众路线再造的逻辑:政治性、社会性与技术性的统合
群众路线是党群关系的一种实践表达,且随着后者所处制度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现有研究一般注意到群众路线在科层体制下的适应性形态,如运动式治理、综合治理等49,但因其主要关注的是群众工作方法在基层治理中的价值,对于群众路线自身内部结构的变迁和调适则缺乏充分的研究。结合本文的研究来看,群众路线其实包含着以下紧密相关的层次,即政治的、社会的与技术的等三个层次,而与之对应的三种关于群众路线的表述分别是“政治路线”“组织路线”与“工作方法”。群众路线的三个层次构成一个统一体。在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过程中,群众路线在实践中主要侧重于工作方法的延续和技术层次的扩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缺乏对于群众的组织化,群众路线容易遭遇治理逻辑的吸纳而陷入策略化和技术化的泥淖,最终模糊群众的形象。群众路线实践中的社会路径承载了其作为一种组织路线的运作模式,进而实现政治、社会与技术等三个层次的统合。
现代化进程是分化日益凸显的过程。无论是群众的分化还是事务的细化,都意味着在群众路线实践中不可能直接面对一个“整全”的群众,这不仅需要承认群众之“部分”的正当性,避免简单援引“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同时,又要警惕将“部分”绝对化的倾向,避免以部分代替群众的整体。村庄提供了一个在群众分化背景下定位、整合群众的社会场景:一方面,它展现了群众的差异性、多样性和复杂性,对此,新时期的群众路线在实践中须基于治理事务而探寻到相应的特征群体,如人居环境建设与妇女的契合,由此动员特征群体参与村庄公共事务;另一方面,这些作为部分的特征群体可以在整体中定位,并可以基于不同事务的参与和社会动力的调控而承载起建构村庄公共秩序的使命。
可见,群众路线的生命力并不必然依赖于它能在多大程度上融入科层体制,其可以在立足村庄的社会路径中获得动能,这两种向度迥然有别。对于前一种向度,群众路线实践始终需要面对与科层体制之间的张力,尤其是在朝向制度化和规范化的国家治理转型过程中,群众路线容易陷入结构断裂:由于群众动员式微,农民的组织化相对缺失,限制了党群之间交互的深度和广度。其结果是,政治路线无法通过群众工作方法具体化,可能陷入“泛政治化”的体制空转,而群众工作方法又缺乏政治路线的引领,丧失了对于整体群众的观照,这是“群众的陷阱”形成的根源。在这个意义上,立足村庄的社会路径不仅拓展了群众路线实践的社会深度,而且承载了群众路线的政治性与技术性的联动,从而维系了群众路线内部结构的统合,这是群众路线富有生命力的重要保证。
五、结语
群众路线是中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政治传统。基层社会变迁和国家治理转型对群众路线实践提出了挑战,同时,这也为完善和深化新时期的群众路线提供了契机。群众不仅是一个政治概念,而且具有丰富的社会学意涵。相对于作为整体概念的群众,分化了的群众更充分地展现了其社会性特征,反而对于现实更加敏感。因此,在社会学的视野下,可以进一步细分群众的社会特征,从而以灵活多样的方式发掘群众内部蕴含的社会动力。本文将群众置于村庄社会场景之中,着眼于群众分化的社会现实,从性别、年龄、收入等社会性标识探讨了在分化的村庄社会中群众路线实践的可能路径。本文的分析说明,村庄场景中的群众分化展现了群众内部的社会动力,这些动力既可能发轫于家庭,又可能在村庄竞争中被放大。对此,面向基层的群众工作必须敏锐地捕捉这些社会动力,并经由二阶动员结构的转化实现“私”与“公”的衔接,最终贯通群众路线的实践路径。
在去政治化的时代背景下,群众不可能再回到原初的政治状态。然而,在中国的社会政治话语中,去政治化的群众并不会沦为“群氓”,而后者正是群众在西方社会场景中的一种普遍形象。新时期的“找回群众”,更重要的是立足群众分化的现实,发掘群众在特定社会场景中凝聚的方式,如此,才能避免群众路线实践的偏差,维系群众路线的公共性。面对群众分化的现实,群众动员在一定程度上是群众本身再生产的一种方式,这使群众重新回到(尽管是暂时性的)一种政治状态,以促进党群之间的互动。当然,由于在实践中必须依托特定社会性标识的群体,进而聚焦特定的治理事务,由动员构造的整合状态并不会长久维系。这种状态其实适应了社会分化的现实,如此看来,群众路线的公共性是向开放变迁的社会现实和治理过程敞开的,从而保持了群众路线的生命力与适应性。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乡村振兴进程中的文明乡风培育研究“(项目编号:25&ZD247)的阶段性成果。
①胡锦涛:《领导干部要带头增强党性》(1995年11月6日),载《胡锦涛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1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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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毛泽东:《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1934年1月27日),载《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9、136页。
④毛泽东:《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1943年6月1日),载《毛泽东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899页。
⑤毛泽东:《论联合政府》(1945年4月24日),载《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94—109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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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汪仕凯:《群众路线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起源》,载《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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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王建华:《群众路线:民主的中国路径——以陕甘宁边区为个案》,载《人文杂志》2008年第6期。
14景跃进:《“群众路线”与当代中国政治发展:内涵、结构与实践》,载《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
15李君如:《论党的群众工作——兼论党的群众工作传统和新世纪群众工作的特点》,载《思想政治工作研究》2011年第1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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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田先红、魏亚东:《群众路线、官僚体制与国家治理》,载《云南行政学院学报》2017年第6期。
20王向阳:《当前乡村治理中群众工作式微及其有效治理——基于“事务面向—工作方法”的二重组合分析》,载《西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4期。
21吕德文:《基层治理转型中的群众路线》,载《毛泽东研究》201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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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仇叶:《县级政策转换与有效治理——对中国公共政策过程的反思》,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21年第3期。
24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特别指出群众的内部差异:“任何有群众的地方,大致都有比较积极的、中间状态的和比较落后的三部分人。故领导者必须善于团结少数积极分子作为领导的骨干,并凭借这批骨干去提高中间分子,争取落后分子。”毛泽东:《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1943年6月1日),载《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98页。需要注意的是,群众的差异主要是积极性的差异,而这主要源于认识、观念和觉悟的差异,而非社会经济地位的差异。正因如此,通过动员来教育群众、唤醒群众才是必要的群众工作方法。
25毛泽东:《组织起来》(1943年11月29日),载《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933页。
26毛泽东:《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1934年1月27日),载《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136—137页。
27田先红、魏亚东:《群众路线、官僚体制与国家治理》。
28桂华:《迈向强国家时代的农村基层治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现状、问题与未来》,载《人文杂志》2021年第4期。
29[法]马塞尔·莫斯:《礼物——古式社会中交换的形式与理由》,汲喆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30徐勇:《“服务下乡”: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服务性渗透——兼论乡镇体制改革的走向》,载《东南学术》2009年第1期。
31土地问题本身不容易界定,村庄地方传统、历史事件、政策规定等因素导致了土地问题存在较大的模糊性,这种模糊性在征地、拆迁中引发的利益预期下成为矛盾的集中点。笔者在西部某县调研时,时任副县长特意分享了在土地征拆工作中“以群众斗群众”的工作经验,即让群众自己争吵,政府避免直接介入。
32吕德文:《媒介动员、钉子户与抗争政治——宜黄事件再分析》,载《社会》2012年第3期。
33雷望红:《被围困的社会:国家基层治理中主体互动与服务异化——来自江苏省N市L区12345政府热线的乡村实践经验》,载《公共管理学报》2018年第2期。
34徐俊忠:《关于“人民政治”的概念》,载《开放时代》2023年第1期。
35[日]沟口雄三:《中国的公与私·公私》,郑静译,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1年版。
36需要说明的是,“公”与“私”具有相对性,如果以村庄中的群众整体作为“公”,那么,少数和部分的群众就是“私”。
37“二阶动员”一词借鉴了阿尔弗雷德・舒茨(Alfred Schütz)现象学社会学理论中关于社会科学二阶构造的启示,即基于日常生活中常人的主观意义脉络(自然态度)而进行的理论化、系统化的反思性建构。就本文的语境而言,二阶动员其实是立足分化村庄社会中“私”的动力激发效应而开展的公共化动员。虽然承认了“私”作为动员之起点的正当性和重要性,然而,二阶动员依然需要悬置并超越“私”的状态。
38许晓:《家庭、村庄与国家:妇女治村生成机理的三维分析》,载《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4年第1期。
39杜鹏:《乡村治理的“生活治理”转向:制度与生活的统一》,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2021年第6期。
40贺雪峰:《农村家庭代际关系的变动及其影响》,载《江海学刊》2008年第4期。
41李永萍:《论乡村建设的主体、路径与方向——基于湖北省官桥村老年人协会的分析》,载《中国农村观察》2019年第2期。
42杜鹏:《家庭本位:新时代乡村治理的底层逻辑》,载《社会科学研究》2022年第6期。
43印子:《农村日常生活区隔化与农民阶层分化再生产——基于浙北农村调查的分析》,载《北京社会科学》2015年第7期。
44杜鹏:《组织统合:乡村慈善的发展逻辑与治理效能——以福建省晋江市A村为例》,载《社会建设》2023年第1期。
45这意味着,村庄的面子竞争其实是重要的社会动力机制,而且,经济分化通常会加剧面子竞争的程度。若着眼于村庄公共性,关键在于如何运用面子竞争的动力。根据笔者的研究来看,面子竞争的对象是一个重要抓手,如果能以适当的方式将村庄公益性的目标楔入面子竞争过程,即可将经济分化释放的竞争动力导入村庄社会整合的轨道。
46[英]维克多·特纳:《仪式过程:结构与反结构》,黄剑波、柳博赟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47陈锋:《连带式制衡:基层组织权力的运作机制》,载《社会》2012年第1期。
48需要说明的是,此处强调的是价值指向,在现实中这种指向当然也可能偏离群众真实的需要。
49吕德文:《找回群众:重塑基层治理》,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