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首页 >> 在线阅览 >> 2026年第2期 >> 正文

“一海一庙”:福建与东南亚庙宇网络

郑振满

  在福建侨乡和东南亚各地,广泛存在以庙宇为中心的跨国文化网络。这些跨国网络承载了海外华人的历史记忆,反映了中国海洋文化的传承机制和发展脉络,在“海洋中国”研究中具有独特的认识价值。

  大约十年前,我和丁荷生(Kenneth Dean)到马来西亚沙捞越考察,在诗巫永安亭看到一本纪念特刊,书名是《一海一庙耀神彩》。①当地的老华侨告诉我们,现在中国倡议“一带一路”,我们老祖先的经验是“一海一庙”。这就是说,海外华人每到一个港口,就要先建一座庙,然后逐渐“落地生根”,形成以庙宇为中心的海外移民社区。因此,我们可以通过考察东南亚华人庙宇的修建过程,探讨海外华人社会的演变趋势。

  诗巫永安亭有两通清代的碑记,记录了光绪年间修庙时的捐款者名单和开支账目,落款是“福建省众董事人”。从碑文中可以看出,当时参与捐款的主要是福建商人,他们来自拉让江流域的诗巫、顶逸坡、桑里坡、拉让、怡言坡、泗里奎、峇底等地。诗巫是拉让江的入海口,19世纪后期才形成港口市镇,逐渐发展为拉让江流域的商品集散中心。在捐款碑中,记录了“砂拉越福建公司”等14家“众商船”,在开支碑中也记录了2家运送修庙物资的商号。据说,当时修庙的石材、砖瓦等材料和庙中的“大伯公”等神像,都是从中国运来的,可见当地的海运系统相当发达。从捐款名单看,大多数捐款者是各地的商号,在诗巫、顶逸坡、桑里坡、砂拉越(古晋)等地有“福建公司”“福安和公司”之类的闽南人社团,此外也有13家单独归入“广东”的商号。很清楚,诗巫永安亭的社会基础就是当地以福建人为主的商业网络。

  《一海一庙耀神采》一书详细记录了诗巫永安亭参访团的环南海之旅。2016年,为了筹办第九届世界大伯公节,永安亭专门组织了参访团,到沙捞越各地、西马来西亚,中国台湾、厦门、澳门,印尼的苏门答腊、爪哇,以及菲律宾、越南、柬埔寨、泰国、缅甸等地参访大伯公庙。此行历时九个多月,沿途拜访了近百座庙宇,逐一记录当地的“大伯公”信仰与仪式传统,建立了各地庙宇之间的联谊关系。有趣的是,他们把东南亚各地形态各异的“大伯公”信仰都归结为源自中国本土的土地神崇拜,因此参访的对象大多是福德祠。他们非常了解“礼以义起”的道理,对中国传统文化做了因地制宜的理解和解释。

  东南亚地区的早期华人庙宇,主要源自福建南部的漳州府和泉州府地区。明隆庆年间,朝廷开放漳州月港为对外通商口岸,闽南地区的私人海外贸易合法化,在东南亚各地陆续形成了闽南人聚居区。因此,漳泉沿海的民间信仰逐渐对外传播,建构了以原乡庙宇为中心的跨国文化网络。在闽南侨乡,至今仍然保存着大量与海外移民密切相关的宗教碑铭,集中反映了跨国文化网络的建构过程与运行机制。这里主要依据《福建宗教碑铭汇编》收录的漳州府和泉州府现存碑铭,考察福建侨乡与东南亚庙宇网络的建构过程。

  明清之际,福建的海外移民大多是候鸟式移民,尚未在海外落地生根,并未形成“一海一庙”的跨国文化网络。这一时期旅居吕宋、爪哇等地的闽南人,主要是依托原乡庙宇,在海外移民社区形成仪式团体,维持与原乡的社会文化联系。例如,清顺治年间,旅居吕宋的194名海澄县同乡为了维持原乡岱州慈济宫的祭祀仪式,共同集资创置庙产,“岁取息为祀费”。②到了乾隆七年(1742年),这一庙产“倍昔时者”,不仅能满足祭祀活动的需要,而且可以为初次前往吕宋的乡人提供旅费。③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的《重兴龙池岩碑记》记载,住持僧人为了重建庙宇,前往巴达维亚(今印尼雅加达)募捐,“幸甲必丹郭公邂逅立谈,便发菩心,随备白金,助其经费”,④在捐款者名单中还有雪佛兰、美硕甘、安问、万丹等地的“缘首”。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海澄县青礁慈济宫的《吧国缘主碑记》记载,在重建庙宇的过程中,“赖吧国甲必丹郭讳天榜、林讳应章诸君子捐资助之”,参与捐款的有旅居巴达维亚的同乡近百人。更为重要的是,除了个人捐款之外,“甲必丹林讳应章、美锡甜马讳国章同议,将吧国三都大道公缘银丑、寅二年共交银四百二十两”。⑤这就是说,当时在巴达维亚的海澄县三都同乡已有奉祀“大道公”的仪式团体,每年可收缘金200多两白银。这种海外移民社区的仪式团体,可以说是原乡庙宇的分枝形态。

  清雍正、乾隆年间,朝廷加强对海外移民的管制,严令在海外居留不得超过二至三年,逾期未归则视为“海外弃民”,如回国可能受到严厉惩处。因此,有不少海外移民开始在当地定居,传育后代,形成土生华人群体。这一时期,在东南亚各地建立了大量的华人庙宇,逐渐形成了“一海一庙”的发展态势。这些海外庙宇延续了原乡的仪式传统,但又是相对独立的,与原乡庙宇并无隶属关系。不过,在原乡与海外移民社区之间,始终存在各种不同形式的“通道”,原有的社会文化联系并未中断。例如,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的漳浦县金鳌杨氏祠堂《重建烝田碑记》记载,十五世孙景利在巴达维亚经商致富,“宗戚过而问者,沾其惠甚渥,而桑梓中素所知悉,亦屡修书币存问”。此后,“尤切尊崇祖宗之思,特寄宋银二千大员,付元义、绵珍、大谟、垂爵等充置公烝”。⑥嘉庆六年(1801年)的海澄县《谢仓蔡氏捐置祭田碑记》记载,定居马六甲的长房十三世孙士章,“输白镪壹仟贰佰大员,广置祀田,以扩蒸尝”。族人为了报答其功,“劝士章奉其祖耀席公暨妣懿征许氏,考少英公暨妣勤惠洪氏、敏惠黄氏,士章公仝配曾氏,咸配大祖祠西龛”。⑦到了道光十三年(1833年),蔡士章的孙辈延龄等“切尊崇之志,慕追远之情”,再次捐资1100大员(元)修建祖庙,建置祀田,而族人则准许“奉其伊父怀保公暨妣恒润陈氏配祀大祖西龛”。⑧这说明,在海外移民与原乡之间,祖先崇拜是难以割舍的文化纽带。

  清代中期,即使海外移民难以回乡,仍然经常资助原乡庙宇的修建与仪式活动。例如,嘉庆年间海澄县新安社重修正顺宫,收到了“大使爷槟城公银百贰员”。⑨这里的“大使爷”是原乡正顺宫和马来西亚槟城龙山堂的主神,而所谓“槟城公银”,就是来自槟城龙山堂的捐款。道光元年(1821年),海澄三都石塘谢氏重修龙华宫,主事人“不辞远涉,亲抵梹榔屿捐题”,得到了“梹榔屿二位福侯助银四百大元”。⑩这里的“二位福侯”,同样是原乡和槟城庙宇共有的主神。值得注意的是,清代厦门作为对外通商口岸,有不少往返东南亚各地的商船,与海外同乡的联系相当密切。道光年间,海澄县西边村万寿宫年久失修,“乡长人等捐诸乡人在外洋者,重为鼎建”。11道光十九年(1839年),海澄县颜厝社重修谢太傅庙,“立缘簿以募外洋,族叔伸观、木观等咸欢欣踊跃,乐输千金”。12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海澄县锦宅村龙鹫堂修盖后殿,主要由吕宋北叻浪、把致等“各番邦捐题”。13当时闽南各地都有定期往返原乡和海外的“水客”,为建构跨国网络提供了有利条件。

  晚清民国时期,国民出入境自由,闽南的海外移民陆续回到原籍,参与侨乡建设。这一时期的跨国文化网络具有多元化和多层次的特征。同治年间,海澄县三都重修云塔寺,主要的捐款者是槟城的“邱家公司”“杨家公司”“谢家公司”“林家公司”。光绪四年(1878年),同安县白礁村重修慈济祖宫,“向外洋各处漳、泉人等诸善信者鸠金重构”,主要的捐款者有“川垄大妈腰陈捐银肆佰员,川垄大妈腰马捐银肆佰员,川浪甲必丹董捐银肆佰员”。14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的《重修金鸡亭并路碑记》,记录了“小吕宋、垊里叻、蜂仔丝兰、东坂岸、宿雾、加眉育、大咬狗、鄢礼牙、实敝米、淡描戈、捞牛蛋等捐款诸铺户芳名”,总数约600名。15值得注意的是,在东南亚的不同地区,形成了不同的捐款组织。例如,光绪六年(1808年)的《重修龙源宫题刻》,记录了“董垊劝捐事、候选分府陈谦善,仝董吻宿衣陈春明、黄整顿”。16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的《石亭寺题捐碑》,记录了“仰光题捐芳名”约100名,落款是“仰光募缘董事傅提若、傅孙德、傅世传、傅孙义”。17与此同时,在闽南侨乡的宗教碑铭中,开始出现海外的“董事”“总理”或侨乡代理人。例如,光绪十年(1884年)《重修龙山宫碑记》的落款是“总理把东大妈腰李妈赛”,自述其受邀“先行倡捐激劝”,并“遣男康洂旋里督理,择吉兴工,悉心经营”。181921年,海澄三都重修石室院,霞阳村杨章英“侨商缅甸,闻而踊跃输金,函请其族老成代董其事”。19由此可见,在近代福建侨乡的社会文化变迁中,海外移民发挥了主导作用。

  东南亚历史上的华人庙宇,通常是当地华人社会的权力中心,承担公共事务的管理职能。尤其重要的是,在东南亚地区的商业网络中,华人庙宇可以提供信用担保,发挥了维护市场秩序的作用。前些年,我们曾经策划一个国际合作研究课题,就是通过考察东南亚各地的闽南人庙宇,研究华人商业网络中的信用制度。我们在新加坡、马来西亚、越南、泰国、缅甸跑了很多地方,调查了当地历史上的主要华人庙宇,收集了很多碑刻、会议记录之类的历史文献,开展了一些个案研究,但还没有写出综合性的研究报告。在这里,主要依据我们在马来西亚马六甲、新加坡和缅甸仰光收集的宗教碑铭,探讨华人庙宇在商业网络和市场管理中的作用。

  马六甲青云亭是东南亚地区最早的华人庙宇之一,始建于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当时马六甲是荷兰人的殖民地,而青云亭是华人甲必丹的自治机构,负责管理华人社区的公共事务。青云亭现存丰富的历史档案和历代碑铭,从中可以看出甲必丹体制下的华人自治传统,包括行政组织、治安管理、纠纷调解、经费筹集、慈善事业、仪式活动等公共事务。19世纪初,英国人接管了马六甲,废除了甲必丹制度,但青云亭作为华人社区的管理机构,仍然继续发挥自治功能。例如,在青云亭中有“海关公司”,负责管理当地华商的对外贸易和收税事宜。1801年重兴青云亭,就是由甲必丹蔡士章“爰督仝海关诸同人等,议举重修”,20可见“海关公司”在马六甲华人社会中举足轻重。道光年间,华商许永占等到马六甲经营锡矿生意,为了得到青云亭的庇护,“许以荫分”。21到了1852年,“爰集同人会计,自丙午年至壬子春,合得利大银壹千六百元,即将此银建置厝屋,交亭主逐年收税,以为佛前香灯之需”。22青云亭对于商业活动的深度参与,无疑就是凭借具有包税性质的“海关公司”。

  1820年,英国人莱佛士主持新加坡开埠,特地到马六甲招募“闽人三十六家族”。1830年,由青云亭亭主薛佛记发起,创建了新加坡恒山亭义山。据1836年的《恒山亭重议规约五条》记载,当时到新加坡的各地商船都必须向恒山亭交纳捐款,以备义山建设及管理之需。例如,“公议唐船凡漳泉者,每只船捐香资宋银四大员,其船中人客募化多寡随其发心”;“如暹船、安南船及外州郡之䑪板船、双层船暨各号等船,不论船之大小,但论船属漳泉者,议定每只船捐香资宋银二大员”。23由于恒山亭义山属于闽南人的公益事业,因此只对漳泉二府的船主派捐,“倘有船主不尊者,若遇其船中头目、伙计、或有身故者,公议不许附葬于本冢山,着本亭和尚阻止”。24与此同时,来自马六甲的薛佛记、陈笃生等人发起捐资,创建了新加坡天福宫。据1850年的《建立天福宫碑记》记述,此庙为“唐人会馆议事之所”,主要奉祀天后、关圣、保生大帝、观音大士等神明,其捐款者有来自爪哇群岛的“妈腰”和“诏安众船户”等。25这就说明,在恒山亭和天福宫背后,实际上是遍布东南亚各地的闽南人商业网络。

  1863年,在仰光经商的福建同乡发起创建庆福宫,为“集福建善,会叙公所也”。在建庙过程中,“招募坡长义士及四方船户赞襄,题派捐资,题缘乐助”。26同治二年(1863年)的《庆福宫捐缘石碑序》记录了参与捐款的本地商号和来自英属海峡殖民地的槟榔屿、马六甲、新加坡,荷属殖民地的三宝垄、巴达维亚、棉兰,以及中国厦门、日本神户等地的商船。当时仰光是缅甸的米粮贸易中心,而庆福宫是福建海运商人的集结地。到了清末民国时期,庆福宫转化为当地各大家族的联合办事处,“率以此为庆喜、报赛、讲信义、修亲睦之所”。271902年的《重建仰光庆福宫碑记》记录了当时的15家“议事氏族”,即主要来自漳泉地区的邱(曾)氏龙山堂、林氏九龙堂、李氏陇西堂、杨氏使头公公司、陈氏颍川堂、苏氏芦山堂、郑氏荥阳堂、谢氏宝树堂、洪氏敦煌堂、叶氏南阳堂、庄氏四美堂、高氏崇季堂、黄氏江夏堂、周氏汝南堂和张氏清河堂。这15个大家族分为10股,轮流管理庆福宫的公共事务。二战后,庆福宫再次重修,“委信托部招募善耆,出为助理”,而“议事氏族”则增至24家。28此后,庆福宫的日常事务由“信托部”管理,如有大事则由24家共同议决。

  仰光的华人庙宇分为两大系统,“粤侨有观音古庙,而我闽侨则有庆福宫”。29在两大系统之中,又有各属同乡会馆、家族祠堂和教派庙宇。在2011年刊行的《庆福宫一百五十华诞特刊》中,逐一记述了所属24家族的堂会和历史,为研究当地闽南人的社团组织提供了基本线索。30其中,年代较早的是建于1875年的邱氏、曾氏龙山堂,至今仍然保存完好。邱氏、曾氏原籍为漳州府海澄县新安社、厚境社和泉州府同安县曾营社、蓝饭坑社。据说,元代有曾氏族人入赘邱氏,因此后人有二姓联宗的习俗,而“龙山堂”原来就是闽南曾姓的堂号。实际上,邱、曾联宗可能始于马六甲,后来又在槟城、仰光建立了共同的祠堂和庙宇,形成了稳定的家族联盟。

  在仰光龙山堂中,“中祀大使爷爷,东祀福德尊神,西祀烈祖考妣”,“以之事神则诚敬可表,以之祭先则孝思克尽”。31很明显,这是祠、庙合一的仪式中心,反映了海外闽南人庙宇建筑的基本特征。1878年的《龙山堂曾邱碑记》宣称:“大凡建祠、庙以礼神明、祀祖先、敦宗族者,从来尚矣。”在海外移民地区,难以分别祭祀祖先和神明,只能合而为一,“以效同姓联亲,异姓缔盟,曰社、曰馆、曰堂者,比比然也”。32这就是说,无论是以什么名义祭祀祖先和神明,都是为了实现同姓和异姓之间结盟的目的,而仰光龙山堂就是为此而建的。1897年重建龙山堂,在碑记中署名的共有邱姓家长12人、曾姓家长9人,另有大董事、大总理各1人,协理2人。1931年重修龙山堂,在碑记中署名的共有邱姓家长16人、曾姓家长15人,另有正副董事各1人、董事兼总协理1人、协理3人。1990年,仰光龙山堂为了“接待来访宗亲、外宾贵客”,在左厢增设议事场所,为此“分函两堂四社”,得到了海内外乡亲的支持,参与捐款的原籍“社里宗亲”包括新安社龙山堂、邱氏诒谷堂、曾营社崇圣堂,以及蓝饭坑社、厚境社崇省堂。33由此可见,这种以祖先和神明为标志的跨国文化网络,在当代的全球化语境中仍在持续更新和转型。

  综上所述,自17世纪以来,在福建侨乡与东南亚华人社区之间始终存在以庙宇为中心的跨国文化网络。这种庙宇网络植根于中国本土的民间信仰与仪式传统,在海外移民社会中不断复制和更新,形成了“一海一庙”的发展态势。我们可以通过研究联结侨乡和海外移民社区的庙宇网络,重新理解和解释“海洋中国”的历史文化内涵。

  

【注释】

①马来西亚沙捞越诗巫永安亭:《一海一庙耀神采》,2017年。

②《岱洲慈济宫功德碑》(清乾隆七年[1742年]),载郑振满、丁荷生(编纂):《福建宗教碑铭汇编·漳州府分册》,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18年版,第213号。

③同上。

④《重兴龙池岩碑记》(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载郑振满、丁荷生(编纂)《福建宗教碑铭汇编·泉州府分册》,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1023号。

⑤《吧国缘主碑记》(清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载郑振满、丁荷生(编纂):《福建宗教碑铭汇编·泉州府分册》,第1024号。

⑥《重建烝田碑记》(清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载郑振满、丁荷生(编纂):《福建宗教碑铭汇编·漳州府分册》,第315号。

⑦《谢仓蔡氏捐置祭田碑记》(清嘉庆六年[1801年]),载郑振满、丁荷生(编纂):《福建宗教碑铭汇编·漳州府分册》,第343号。

⑧《谢仓蔡氏士章派题捐碑记》(清道光十三年[1833年]),载郑振满、丁荷生(编纂):《福建宗教碑铭汇编·漳州府分册》,第467号。

⑨《重修正顺宫碑记》(清嘉庆二十三年[1818年]),载郑振满、丁荷生(编纂):《福建宗教碑铭汇编·泉州府分册》,第1162号。

⑩《重修龙华堂碑记》(清道光元年[1821年]),载郑振满、丁荷生(编纂):《福建宗教碑铭汇编·泉州府分册》,第1170号。

11《重修万寿宫记》(清咸丰三年[1853年]),载郑振满、丁荷生(编纂):《福建宗教碑铭汇编·漳州府分册》,第522号。

12《重修古县大庙碑记》(清道光十九年[1839年]),载郑振满、丁荷生(编纂):《福建宗教碑铭汇编·漳州府分册》,第487号。

13《龙鹫堂海外题捐碑》(清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载郑振满、丁荷生(编纂):《福建宗教碑铭汇编·泉州府分册》,第1207号。

14《重修慈济祖宫碑记》(清光绪四年[1878年]),载郑振满、丁荷生(编纂):《福建宗教碑铭汇编·泉州府分册》,第1253号。

15《重修金鸡亭并路碑记》(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载郑振满、丁荷生(编纂):《福建宗教碑铭汇编·泉州府分册》,第1302号。

16《重修龙源宫题刻》(清光绪六年[1880年]),载郑振满、丁荷生(编纂):《福建宗教碑铭汇编·泉州府分册》,第1257号。

17《石亭寺题捐碑》(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载郑振满、丁荷生(编纂):《福建宗教碑铭汇编·泉州府分册》,第689号。

18《重修龙山宫碑记》(清光绪十年[1884年]),载郑振满、丁荷生(编纂):《福建宗教碑铭汇编·漳州府分册》,第624号。

19《重修石室院碑记》(民国10年[1921年]),载郑振满、丁荷生(编纂):《福建宗教碑铭汇编·泉州府分册》,第1329号。

20《重兴青云亭碑记》(1801年),载陈铁凡、傅吾康(编):《马来西亚华文铭刻萃编》第1卷,吉隆坡:马来亚大学出版部1982年版,第238页。

21《许永占酬神碑二》(1852年),载陈铁凡、傅吾康(编):《马来西亚华文铭刻萃编》第1卷,第252页。

22同上。

23《恒山亭重议规约五条》(1836年),载陈荆和、陈育崧(编著):《新加坡华文碑铭集录》,香港中文大学出版部1970年版,第225页。

24同上。

25《建立天福宫碑记》(1850年),载陈荆和、陈育崧(编著):《新加坡华文碑铭集录》,第58—62页。

26《庆福宫捐缘石碑序》(1863年),现存于缅甸仰光庆福宫。

27《重建仰光庆福宫碑记》(1902年),现存于缅甸仰光庆福宫。

28陈启彰:《庆福宫百年沿革简史》,载《庆福宫百周年庆典特刊》甲篇,仰光:集美印务公司1961年版,第29—30页。

29《庆福宫百周年庆典碑文》(1961年),现存于缅甸仰光庆福宫。

30《普渡众生:庆福宫一百五十周年纪念》牌匾(2011年),现存于缅甸仰光庆福宫。

31《重建龙山堂碑记》(1934年),现存于缅甸仰光庆福宫。

32《龙山堂邱曾碑记》(1878年),现存于缅甸仰光庆福宫。

33《龙山堂修饰左厢会议室碑记》(1990年),现存于缅甸仰光庆福宫。


责任编辑: 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