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集体带回来:重构中国社会个体化进程理论
——基于京郊赵庄子村的扩展个案研究
郭伟和 李诗梦
一、缺乏代际和阶层公正的中国个体化进程
西欧社会的个体化是被贝克(Ulrich Beck)和贝克-格恩斯海姆(Elisabeth Beck-Gernsheim)称为“制度化的个体主义”的悖论式发展,①日益离不开社会制度的个体,必须依靠福利国家提供的保障和财富来维持个体自由选择和“本体论意义上的安全感”。②而中国快速发展的时空压缩模式使得个体化同时展现前现代、现代与后现代的复杂状况,这绝不是对欧洲个体化的简单复制,而应被理解为一条非常不同的、中国式的个体化道路。中国社会的个体化在改革开放之前就已经存在,大致经历了两次脱嵌:第一次发生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个人从家庭、宗族等私人领域迈向公共领域,建立起个体与社会主义国家之间的直接关系;第二次是在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工业化、市场化、城市化的推进,国家将权力让渡给个人,个体的自主活动空间扩大。③经历两次脱嵌之后的中国社会关系显得异常复杂,阎云翔指出,中国个体化存在两方面的局限性,其一,这是一种在国家管理下的个体化,即个体化进程是由国家划定的界限和规范来管理的;④其二,该进程是没有公共责任的个体化,出现“无公德的个人”现象,比如农村青年只希望获得利益,而不愿承担相应的义务。⑤
但是,研究者将代际关系纳入分析视野后发现,年轻一代在为自己而活的追求中仍要依赖亲代的支持与帮助,代际间仍呈现较强的相互依靠性,而多代直系家庭的中心正在下移,出现“下行式家庭主义”⑥或者说“新家庭主义”。⑦在新家庭主义的脉络下,沈奕斐提出“个体家庭”的概念,这是一种个体在寻求生存与发展的过程中选择或不得不依赖家人来抵御风险的家庭模式。⑧由此出现灵活多样的家庭结构或居住形态,譬如父母离家前往已婚子女家中的“共居模式”,⑨子女流动、父母留守的“半工半耕模式”,⑩父母随子女一同进城务工的“举家进城模式”。11在新家庭主义模式下,年轻人的个体化是建立在对老年人的依附和利用基础上的。为最大限度地满足家庭成员尤其是子代的功能性需求,老年人被动根据自身能力参与家庭劳动或市场劳动,以实现家庭劳动力效益的最大化。从当代老年人的角度看,很少有老年人能够像郑州的苏敏女士那样突破家庭儿女的要求为自己而活。12换言之,具备代际加强合作、兼顾自我和家庭平衡等特征的新家庭主义往往建立在代际之间的不平衡之上,老年人的社会参与自主性遭到严重剥削。
不过,中国社会的个体化并非年轻人的专权,老年人的个体化趋势逐渐显现。13调查发现,老年人正在对自我的角色和需要进行重新定位和革新,在亲子代际责任、孙辈隔代抚养等方面,已然呈现与子代保持一定距离的自主性新趋势。14面对个体自由与家庭责任之间的张力,老年人给予子女经济补贴以实现个人生活解放,将代际责任转移给月子中心、托儿所、保姆等;15还通过共同协商、金钱交换和感情沟通重构家庭责任,出现了两代人在自我发展和家庭责任两者之间努力寻求平衡、相互协商的“协商式亲密关系”。16然而,无论是家庭责任的转移,还是责任与关系的重构,都停留在具备经济积累与充足退休金的城市老年人主体范围,并不适用于收入不高且未被退休制度覆盖的农村老年人。最根本的是,此类研究囿于新家庭主义的思路,忽略了新家庭主义作为个体化样态的实质。中国的个体化缺乏文化民主、福利国家、古典个人主义、政治自由主义等西欧个体化的前提条件,个体无力独自应对社会转型与市场经济带来的风险与不确定性,只能将曾经脱嵌而出的传统共同体关系拉回来,通过传统资源的组合与创新以规避风险。因此,传统家庭的回归只是中国个体化进程的一种路径,仍具备发现其他个体化路径与样态的可能性。
近来有关老年人参与公共集体生活的研究表明,个体化进程中显示出传统集体的回归趋向。对于经历过集体化时期的部分老年人而言,其对集体主义意识形态的认可和忠诚已然牢固,对单位生活的眷恋驱使他们在现代社区公共生活中重复或模仿以前单位时代的集体生活方式,试图找回埋藏在心底的集体归属感。17集体参与对于老年人来说,是生活意义再造与提升的重要途径。都市中老年女性选择广场舞作为个体身份认同的新行动,逐渐走出家庭这一神圣的私人领域,开始迈向社会,在生活空间中积极交往,构建新的关系网络,从自我出发,重塑他者身份。18即使无法完全离开家庭领域,集体参与也能够为个体带来新的行动策略与价值体系。借助集体社交网络,老年人既能够接触到新的应对策略或替代谈判策略,又得以拥有更多的空间来表达自己的感受、需求和欲望。19更为重要的是,集体参与中的社会关系网络既不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组织化方式,也不是一种原子化的生活体验,而是致力于使行动主体实现个体与社会新的联结。
总之,跳出个体与家庭的维度,传统集体的回归与创新或许能提供一种个体联结社会的新思路,呈现新的个体化路径,进而迈向不同于新家庭主义的个体化样态。它既不同于儒家等级社会的传统集体,也区别于人民公社制度下依靠国家政权力量形成的强制性集体,而是一种在平等化的个体基础上提供互助价值导向的新型集体主义形式。为此,我们需要重构个体化理论的分析框架,把国家、集体、家庭、市场等因素都纳入分析框架,探索个体化进程的多重路径和模式,分析其中多种因素的结构化组合方式,发现能够促进代际公平和阶层公正的个体化进程的另类可能性。
二、重建个体化的分析框架
随着现代社会的到来,个体和社会的关系从传统的个体隐身在各种集体类型之后的自明状态,转变到需要重新认识的未知的新的状态。作为一种深刻体察社会新的变迁质相的解释范式,个体化理论揭示了社会机制以及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在结构上和社会意义上的新转变。
不过,必须将社会科学意义上的个体化与新自由主义的自由市场个体观念区别开来。后者假定,人类被先天性地赋予自主性和自我决定的能力,独立的个体能够把握其生活的全部,能够从自身内部驱动、更新其行动能力。20这种个体自足观与诸领域的日常经验和社会学研究明显不符。无论是波兰尼(Karl Polanyi)嵌入理论中对自由市场乌托邦幻想的破除,还是贝克和贝克-格恩斯海姆基于“有赖于制度的个体状况”所提出的“制度化的个体主义”,抑或是吉登斯(Anthony Giddens)对个体“脱嵌”后“存在性焦虑”和“信任危机”的担忧,21都表明,个体并非自给自足的,个体化更不可能是一个自然自发的进程,而是需要资源分配策略的组合与创新来抵御个体化进程中的风险与不确定性。我们不能想当然地认为,个体化进程在世界各地都呈现相同的基本模式。不同的国家条件状况可能会呈现完全不同的个体化形态或路径,譬如西欧的制度化的个体主义、韩国的“无个体主义的个体化”、22中国的新家庭主义。这些都是现代化和个体化在不同国别语境下的融合所形成的独特形态。因此,我们必须拆解个体化进程中的影响要素,把个体化的具体路径并置起来,找出各种现代性和个体化进程之间的差异,明晰个体化的影响条件及相应的个体化样态,进而建立一个能够解释一般的个体化进程与多种个体化样态的分析框架。
贝克认为个体化进程包含三个相互关联的环节——脱嵌、去传统和再嵌入,23其中,脱嵌是启动个体化进程的关键环节,而国家与市场正是其核心驱动力。劳动力市场是“个体化”的原动力。市场通过教育、流动、竞争三个相互补充的作用机制使个人脱离传统庇护,成为市场中追逐自身最大化利益的独立个体。24但是,“如果允许市场机制成为人的命运,人的自然环境,乃至他的购买力的数量和用途的唯一主宰,那么它就会导致社会的毁灭”。25在波兰尼看来,经济的本质所在是其牢固地附属于整体社会,即“市场嵌入社会”。当市场原则超出经济领域,在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肆无忌惮地发挥其威力的时候,市场淹没社会,逐利动机取代需求满足。这时的市场“脱嵌于”社会,是一种畸形的市场与社会关系。建立在片面的人的逐利本性基础上的经济自由,反而以摧毁社会并摧毁人的文化、社会、道德等多重属性的方式,消解个人自由。因此,波兰尼反对自由主义者的“自我调节的市场经济”乌托邦幻想,主张在国家与市场之间寻找社会的增长点,建立“公民权利必须能够压倒一切权威”的能动社会。26
波兰尼所说的公民权,是同个体的生存与发展密切相关的实质性权利,主要是国家和政府通过社会政策这一民生手段来实现的。27公民社会权利的正式取得,以福利国家的普遍建立为显著标志。福利国家通过现金福利,保障了公民在“收入中断”时期无法被市场和家庭满足的那部分需要。与劳动力市场相关的社会保障,比如失业保障、养老金、工伤保险等,提升了劳动力的去商品化水平,28缓解了阶级斗争和社会不平等。后工业化时期,福利国家社会支出的重点发生从现金福利向社会服务、从被动保障向主动投资的转向,29其核心是以“事先预防”的方式,使劳动力在进入市场前就具备独立生存与发展的能力。国家通过福利制度保障为个体自主、自治创造了条件,这与贝克和贝克-格恩斯海姆解读个体化内涵时的制度主义倾向相契合。个体在制度化和结构化之中将个体权利观念内化,并以个体为单位谋取生计、获取发展,从而实现“所有社会成员的个体化”。30然而,个体化在不同制度背景下具有不同的情形,贝克和贝克-格恩斯海姆对欧洲与美国做了区分:前者更多体现为制度化的个体主义,将个体化视为重构和调整社会性的一种需要;后者则是建立在新自由主义思想之上的个体化,个体必须独自承担风险。31这两种个体化实现的制度基础分别是艾斯平-安德森(Gosta Esping-Andersen)所划分的以德国为代表、建立在社会保险基础上、维护阶级分化的保守主义福利体制,和以英美为代表、偏向市场原则、强调家计调查的自由主义福利体制。32
与进入晚期资本主义的欧美国家相比,以中国为代表的东亚地区个体化的最突出特征是在国家主导下的个体化进程。我国的个体化最初是在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国家权力推动而形成的,人民公社制度和单位制度使个体脱离了家庭、家族、地方等传统社会范畴,以国家公民的身份参与政治、经济和社会运动。33改革开放后,国家从社会生活的多个领域逐步退出,市场引导的社会个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以实行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契机的社会改革,以及政治制度为全社会“松绑”,使大批农民作为自由的流动者被卷入商品经济与市场之中,走上一条自己为自己负责的个体化道路。34然而,个体化最基本的国家制度保障与支持没有快速地跟进,从“福利国家中获得的许多公共物品在中国并不存在”。35恰恰相反,国家为了减轻财政负担,在20世纪80年代通过一系列政策调整逐步改变其在社会福利体系中的角色,减轻了对公共产品的直接供给责任。个体所享受的仍旧是较低水平的医疗、就业、养老等社会保障,并没有完善的社会安全网来保障国家公民的本体性安全。为化解市场经济下个体化面对的社会风险,曾经脱嵌出来的家庭和私人关系网络再度成为个体在面临生活困境和社会问题时的重要支撑,于是新家庭主义开始兴起。这并非对传统家庭的复辟,而是有控制地回归——家庭被塑造为支持个体发展和规避市场风险的可调动性资源。
在中国语境下讨论个体化进程,除了国家和市场,集体是一个不容忽视,甚至更为基础性的关键变量。无论是传统的宗族、村落共同体,还是社会主义时期的单位和人民公社,抑或是国家治理“最后一公里”的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集体组织,集体都是中国社会长期以来的基础组织单元和社会整合形式,36塑造了深层的制度逻辑、社会心理和行为模式。个体化进程中的集体力量早已显现,1949年之后,中国的国家力量表面上在塑造集体单位,但在深层次上帮助社会完成第一步个体化。人民公社时期,集权体制和“以村为队”的管理模式形成了“经济上统制、政治上管制、思想上控制”的集体化治理格局。37国家权力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下沉,瓦解了传统的宗族、家族结构,将个体从血缘共同体的庇护与束缚中解放出来,并试图将其直接纳入国家主导的集体(公社、生产队、单位)控制之下。用对社会主义集体的忠诚取代对家庭的忠诚,用村社集体主义来取代家庭至上的家族集体主义观念。38这样,国家就为个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社会空间和社会条件。不过,集体化时期的个体化只是国家无心插柳柳成荫的非预期后果,国家并不见得有意要将农民改造成独立的个体,因为当时国家严格地控制着个体对公共生活的参与。39
至此,一个基于脱嵌理论视角的一般个体化进程,以及沿着不同路径产生的个体化样态,已然呈现在眼前(见图1)。在现代化进程中,国家/集体与市场是推动个体脱嵌的两大核心驱动力,且相互强化。这种脱嵌带来前所未有的个人自由和选择空间,但也伴随着高度的不确定性、风险个人化和再嵌入的压力。沿着福利国家、新旧集体、市场竞争三条个体化路径,各国呈现截然不同的个体化样态。福利国家为抵抗个体化所面临的风险和不确定性配备了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其导向的正是贝克和贝克-格恩斯海姆总结的“制度化的个体主义”,表现出明确的制度化、标准化以及意外的自反性特征;集体化时期的人民公社集体在摧毁传统宗族束缚,将个体直接纳入国家治理网络的过程中,意外催发了个体意识的觉醒,这种“集体化的个体主义”是隐蔽的、碎片化的,但又是真实的;改革开放后,个体需要在市场竞争中通过奋斗获取资源,“市场化的个体主义”虽然拥有了更多的流动机会和选择自由,但也面临着竞争压力、生存挑战与不确定性风险,不得不依赖婚姻家庭来抵御风险,导致不同类型新家庭主义的出现。换言之,国家、集体和家庭三者为从传统共同体脱嵌的个体提供了不同的再嵌入路径,呈现“制度化的个体主义”“集体化的个体主义”“多种类型的新家庭主义”等不同的个体化样态。
新的个体化进程分析框架提醒我们,集体深刻地影响着中国个体化的方向、速度、深度,以及个体应对风险的策略,亟待重新纳入个体化研究的分析视野。时至今日,全面控制的公社集体政治经济体制已不复存在,个体已摆脱对集体的“组织性依附”,40获得新的自由和自主性,但集体主义意识仍持久而深远地影响着个体。进入21世纪之后,改革开放进入新的阶段,国家再次强调新农村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村社合作经济和新集体经济得到重视和推动。新的集体已不再受曾经的全能主义控制,而是随着时代变迁不断变化,在尊重个体自主性的基础上获得新的发展空间与表现形式。经过功能与角色重构的村庄集体能否呈现中国个体化进程中的独特样态?
三、京郊农村老年人多种个体化进程模式
(一)赵庄子村的基本概括
本研究以京郊赵庄子村为个案,采用扩展个案研究法,并行考察宏观结构性因素与个案内部,聚焦该村老年群体社会参与过程中出现的互助公益集体参与趋势,旨在揭示其内在运行机制,进而提炼并构建“集体化的个体主义”这一新型个体化进程模式。针对传统个案分析中微观与宏观、特殊与普遍之间的张力,扩展个案方法有效突破了微观个案的局限,使微观与宏观相互补充、特殊与普遍彼此兼容,因而特别适用于理论的探索与重构。41具体而言,本研究在分析赵庄子村的微观经验材料时,同步追溯共时性的宏观权力结构影响与纵向的历时性动因,并将其融入对日常实践内在逻辑的阐释之中,以此践行布洛维(Michael Burawoy)倡导的研究目标——从个案田野出发,将更广阔的社会语境纳入考察范围。42通过解析村庄集体中老年社会参与的实践逻辑,本研究试图探索个体化进程中的新型集体化路径。这一探索不仅有助于我们超越既往中国个体化研究中偏重个体与家庭的视角局限,也将新家庭主义讨论中常忽视或“牺牲”的老年人重新纳入分析视野。
赵庄子村位于北京市大兴区魏善庄镇东侧,属于北京近郊农村社区。该村以韩、李两姓为主,现有村户198户,人口698人,村民平均年龄为42岁,最高年龄为93岁。其中,60岁以上人口占比为23.0%,65岁以上人口占比为14.2%。43依据国际标准,该村已显著步入老龄化阶段,且预计将持续较长时间。随着耕地集中规模经营的发展,村民不再依赖传统农业生产,青壮年劳动力普遍外流,常住人口结构呈现以老年人、儿童和妇女为主的典型特征,并出现老年生活相对单调及社会参与不足等现象。然而,赵庄子村基于多年为老服务的经验,构建并完善了一套贯彻积极老龄化理念、覆盖全体老年人、可持续发展的社区为老服务体系。该体系有效支撑了老年群体在文体娱乐、市场就业、集体劳动、志愿服务等维度的社会参与,极大地丰富了老年人的社会参与形式。其成效获得上级部门、领导、专家学者的关注,以及新华网、《中国青年报》、《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的广泛报道。
自2019年起,笔者所在的研究团队即对赵庄子村开展持续跟踪调查,并深度参与村庄及益民农村社工事务所(以下简称“益民社工”)的建设与发展进程,如出席村庄建设、社工发展相关的会议并提供咨询建议,参与村庄定期举行的大型集体活动等,以系统掌握其历时性发展轨迹。为深化对农村老年人个体化进程的理解,本文第二作者于2023年8月至2024年10月通过深度实地访谈与系统参与式观察进一步收集资料。聚焦老年人高频活动场所,首先通过日常非正式交流建立初步联系,继而以主动邀约或经社工、村委会协助邀约方式入户进行半结构式访谈,单次访谈时间为半小时至两小时不等,累计访谈了11个家庭共20位老人,44访谈内容涵盖健康、居住、经济及社会参与情况,据此对老年人参与实践及个体化程度做出初步分析。同时,向核心服务供给方——赵庄子村村委会和益民社工搜集资料。一方面,陪同村委会成员或益民社工的工作人员开展服务,体察为老服务的具体运作情况;另一方面,围绕村庄为老服务运作情况与理念特点制作访谈提纲,对村党支部书记韩春光及主管社工多次进行一对一深度访谈,每次访谈时间约为1小时,并将访谈内容整理成稿,旨在解析集体层面组织、动员与服务老年人的实践机制。在此过程中,获取了历年为老服务的档案材料,并按照开展时间、资金来源、服务内容进行分类整理,提取有效信息。此外,通过系统梳理国家部委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文件,掌握了宏观政策背景。2025年1月至2月,基于初稿向村党支部书记与益民社工的副主任核实内容的真实性与完整性,并征求修改建议,同时就集体经济发展状况进行补充访谈,以完善资料。
(二)市场功利性、社交娱乐性和公益互助性等多种个体化进程模式
赵庄子村存在市场就业、家务劳动、隔代抚养、文娱休闲、志愿服务等多种老年社会参与方式,代表了京郊老年人多种个体化进程模式。笔者根据其社会参与形式,把赵庄子老年人个体化进程分为市场功利性个体化进程模式、社交娱乐性个体化进程模式和公益互助性个体化进程模式。
1.市场功利性个体化进程
目前赵庄子村老年群体中仍存在着功利性社会参与形式——市场就业参与,包括直接市场就业参与和间接市场就业参与两种类型。直接市场就业参与是指老年人直接进入劳动力市场赚取工资,或为自己积累养老金,或为子女提供经济、物质支持。受身体健康状况所限,老年人的直接市场就业主要集中在村庄提供的相关岗位,包括超市收银、看守大门、清理垃圾、管理公厕、清扫马路等。这类岗位劳动强度普遍较低,但工作时间较长,基本没有双休日,每年有35天的休息日,具体休息时间需通过值班人员间协商确定,如遇紧急事由可临时请假。工资水平依据工作繁重与忙碌程度浮动,介于每月500元至3000元之间。譬如,超市收银岗位因需每日供应蔬菜,工作节奏较快,且严格遵循上午8:00—11:00、下午14:30—18:30的固定工作时间,月薪为3000元,而公厕管理岗位每周仅需完成一次清洁及抽运工作,时间安排相对自由,月薪仅为500元。
间接市场就业参与主要指老年人的经营协助、日常家务、隔代抚养等非正式劳动,虽未直接进入市场交换体系,却以其劳动力支持实现了对大家庭(包括父代、子代与孙代)经济的间接补偿。赵庄子村的老年人通常与子女分居,但保持着分而不散的紧密关系,居住距离是“喊一声就能听见”的,代际联系密切。子女依然会得到来自父母的代际支持,譬如李阿姨会协助经营早餐店的女儿处理食材、看店收银、打扫卫生,因为女儿女婿还在外打零工,时常需要前往其他镇上接活,无暇看顾早餐店;马阿姨和老伴的日常生活主要是照顾四个孙子孙女,准备三餐、看护孩子睡觉、洗碗洗衣、接送幼儿园等,因为两个儿子的家庭均为双职工,工作日难以兼顾育儿与工作。无论是经营协助,还是隔代抚养,间接市场就业参与同样具有时间长、强度高的特征,其任务量丝毫不亚于直接就业。进行直接或间接市场就业参与的老年人并非完全不参与其他社会活动,在被询问照顾孙辈之外的生活安排时,马阿姨回答道:
偶尔会去村西口大树下打牌,但是要等孩子睡着,老伴能帮忙看着的时候,打一两个小时就回来了。平常的社区活动现在也不怎么去参加了,带着小孩子不方便去参与,万一磕着碰着的,自己也难受,儿子儿媳妇也心疼。(马阿姨,村民,2024年8月27日访谈)
可见,这些老年人通过家庭劳动和市场化分工,致力于实现家庭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其劳动供给与经济支持的核心动机在于缓解子代在经济压力下面临的困境。由于年轻一代面临城市的高物价和高育儿成本,无力独自承担经济压力,老年人因此被迫重新进入就业市场或通过隐形市场劳动提供经济援助,同时也借此保障自身晚年生活质量、减轻子女赡养负担。他们遵循的恰恰是阎云翔所说的以孩子为中心的“下行式家庭主义”,45关心、爱护和家庭资源都向下流动,倡导家庭跨代的整体性以及代际之间的亲密性。尽管老年人的个体意识逐渐觉醒,碍于经济条件和家庭责任限制,他们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进行非经济性社会参与,无法自主安排老年生活,而是根据子代、孙代的需求功利性地选择直接或间接的市场就业参与,从而呈现一种市场功利性个体化进程模式。
2.社交娱乐性个体化进程
家庭责任和经济压力严重影响了老年人的社会参与选择,当老年人能够从家庭束缚下解脱出来时,首先会通过村庄内部的熟人网络参与休闲娱乐活动,这是由根植于乡土社会中的差序格局所决定的。赵庄子村存在多个熟人娱乐场所,其中参与人数最多的有两处,即村西口大树下和邻近的河北崔庄大桥下。村西口大树下常年有以常阿姨为首的棋牌小组,常阿姨的儿子尚未结婚,女儿嫁在本村,唯一的外孙已经上大学,不存在孙辈抚养负担。每天下午三点到五点左右凑够四人便开一局“捉黑尖”,自带桌椅、棋牌、热水和扇子,但不带彩,也常有村民前来观看。对于大家来说,打牌不是目的,时光消磨中的闲聊玩笑才是此处的乐趣所在。大树下的空间较小,聚集人数常在四人到八人。相比之下,河北崔庄大桥下空间更大,日常聚集数十人,上午高峰时可达百人。桥下的活动类型也更为多样,中间大片空地是留给广场舞队伍的,周边围了一圈下棋的、打牌的、聊天的。等到广场舞结束后便有大叔推着载有音响、点歌机等唱歌设备的三轮车登场,任何人想唱歌尽管上去点歌。临近午饭时,人们才会逐渐散去,走时还要招呼一声下午再见。
这类由熟人网络自发组织起来的娱乐消遣花费甚少、就近便利,同费孝通在禄村观察到的传统农民消遣方式如出一辙,秉持着“少劳作、少消费、多消遣”的基本精神。46与此同时,部分老年人受到市场经济的席卷,已经懂得通过购买旅游、保健等市场服务,获得不同于熟人消遣的“多消费、多享受”的有闲体验。关叔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关于自己的娱乐活动,关叔是这样安排的:
每个月会跟团旅游一次,大连、丹东、葫芦岛我们哪里都去,就想趁着身体还行到处走走看看。我和我老伴每周要去一次黄村(离本村17公里,开车过去约半小时)做理疗,那里有一个全国连锁的保健公司的站点,可以做艾灸、推拿、药浴等等,一年光理疗钱我和我老伴加一起要花好几万,但是做完感觉胳膊腿全身都很舒服,近两年都没有再因为膝盖去医院,也算是提前预防了。(关叔,村民,2024年8月28日访谈)
关叔之所以能够享受这样的有闲体验,是因为一方面家中的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均已在市区购房与工作,孙辈也都在市区上小学或初中,不需要关叔与老伴提供经济补贴与育儿协助;另一方面,关叔丰富的工作经历使他具备充足的经济积累,再加上2500元/月的退休金,足够承担老两口的日常花销与娱乐消遣。
不难看出,部分老年人摆脱家庭责任和经济条件的双重束缚之后,个体化趋势愈发显现。老年人不再完全以家庭利益为中心,而是依据个人偏好安排老年生活,或发展个人的兴趣爱好,乐享熟人网络自发张罗起来的休闲娱乐活动,或购买跟团旅游、理疗保健等市场服务,在村庄之外通过市场经济获得物质享受。老年人部分实现了经济上的独立自主,但是内心尚未形成一种关于个体解放的文化伦理标准或审美理想。因此,在个体从功利性劳动参与中解放出来后,其个体化形态表现为专注社交娱乐享受的消遣参与。
3.公益互助性个体化进程
在老年人未能重新思考与构建自我价值意义的情况下,他们会继续将消遣参与视为晚年社会参与的主要形态,但实际上它只限于个人及其熟人网络间的自得其乐,无法同更大的社区乃至社会产生联结意义。赵庄子村呈现新的可能性,除市场功利性参与和社交娱乐性参与之外,还存在着一种村庄内外成员间的公益互助性参与。在村两委和益民社工的组织动员下,老年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和能力参与村集体组织的各种公益、互助活动。公益互助性参与重新激活了村庄的互助传统,强化了村民的集体认同,为老年人重构晚年生活意义和个体解放意义提供了新的思路,使其从传统的家庭互惠走向更大集体中的社区公共参与。
赵庄子村以慈善公益节实现老年人的经济互助参与,通过爱心救助,减少村民因大病、重病产生的贫困问题和社会排斥,不仅为老年人参与慈善公益事业提供了平台,而且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了获取村庄内部的帮扶路径;通过义工菜园实现老年人的公益劳动参与,这既有助于低龄老年人贡献种植经验与耕作智慧,也促进了高龄老年人共享村庄发展成果;以捕鱼文化节实现老年人的集体文化参与,有意愿、有能力的老年人可以作为志愿者参与每年中秋节期间的捕鱼文化节的准备工作,80岁以上的老年人则由志愿者接送共吃团圆餐,趣味十足又充满温情的活动设置使得老年人能够共建、共享村庄公共文化活动;以老年志愿服务实现老年人的养老互助参与,益民社工建立了“社工+志愿者”的专业探访队伍,定期组织不同年龄段的村民参与为老志愿服务,上门探访与电话探访相结合,为探访对象建立巡视探访服务档案,在提高老年人安全感、获得感与幸福感的同时,助推了老年人从受助向助人的意识转换,从观念上破除年龄对老年人发挥社会作用的制约。
诚然,集体互助参与并非完全意义上的个体自由,而是以社区成员资格与责任义务履行为前提,要求老年人在村两委和社工机构的组织与规则下参与经济、劳动及服务活动。然而,它为老年人重构主体价值意义提供了新的选择,如同坚持参与了五年志愿者活动的李阿姨所说:
从来就没有考虑过报酬,当时找到我的时候,我只担心自己年龄大了还能不能做志愿服务。时间自己有的是时间,不像年轻人一样忙得不着家,老伴也支持自己去做志愿活动,反正闲着也是没事。可以通过参与志愿服务做些什么觉着挺好的,并且面向的是村中的老人,觉着很有意义。(李阿姨,村民,2024年8月23日访谈)
在新的自由主义个体化语境下,传统的制度、文化模式或权力结构都彻底解体或式微,老年人变成独自面对市场和社会的个体。47在从功利性劳动参与中解放出来后,老年人需要再度安排自己的生活,重新构建主体的价值和意义。村庄集体的互助公益活动为老年人在个人消遣享受之外提供了一种互惠性、社会性的个体解放思路,鼓励老年人以一种新的集体伦理文化建构晚年生活的意义。
通过对上述三种个体化进程模式的描述与比较发现,赵庄子村老年人的个体化趋势已然显现,即使陷于家庭束缚与经济压力而不得不进行市场就业参与,老年人也希望拥有闲暇时间与个人生活。能否迈出市场功利性个体化进程主要取决于老年人的家庭责任承担情况与经济状况。当具备摆脱双重束缚的现实条件后,关于人生意义的不同理解将老年人导向不同的个体化方向。参与消遣的老年人虽然从家庭结构中脱离出来,个体意识开始觉醒,但更专注于个人享受与社交娱乐,内心尚未形成更深层次的对人生目的和意义的反思与追求。而村庄的互助公益活动为老年人提供了个体化的集体主义思路,使个体在保持部分独立自由的同时与他人建立一种公共性纽带。它既契合老年人根深蒂固的集体意识和群体归属感,又顺应了新时代下老年人逐渐觉醒的个体解放意识与自我价值肯定,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呈现贝克和贝克-格恩斯海姆所期待的将个人自愿及个性与帮助他人联系起来的“利他个体主义”趋势。48
四、农村老年人脱离市场就业、家庭限制的集体化实践机制
为什么赵庄子村的一些老年人能够摆脱新家庭主义的代际束缚,脱离简单的消遣娱乐,开启互助公益性的个体化进程?其背后涉及怎样的集体实践机制?今天的农村社区集体已不再是人民公社制度下依靠国家政权力量整合而成的强制性集体,而是关注农民主体和意愿的现代社会整合集体。49新型农村社区集体既强调集体的整体性,又关注村民的个体性,以集体所有为基础,以共同发展为目的。赵庄子村通过福利保障机制、资源整合机制和服务供给机制,为老年人的个体化进程提供福利体系支撑、集体经济赋能、个体需求响应等关键要素。村两委和社工组织合力实施的专业化志愿动员,负责将这些要素整合起来,精准地引导、动员和组织老年人参与互助公益集体活动。由此,助推老年人打破个体化进程中个体自由与家庭责任的两难局面,探索一种新的个体联结社会的集体模式。
(一)福利保障机制:以多层福利体系覆盖老年人个体化进程的福利补贴、设施支持和义工活动
得益于地处首都的区位优势,赵庄子村享有相对较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配备了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在此基础上,该村还兴办起全民义工菜园,拥有极具特色的村庄集体福利。
国家福利制度对农村老年人个体化进程起到基础性保障作用。当前我国已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并辅以高龄津贴、残疾人补贴和五保供养等专项政策。然而,与城镇职工和事业单位、公务员等体系的退休待遇相比,城乡居民的老年保障仍处于较低水平。50根据2024年11月公布的《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到2023年年底,全国城乡居民月人均养老金为214元。51由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采取“顶层设计+地方弹性”的模式,各地区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差异明显,保障水平参差不齐,而上海、北京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一直领跑全国。52赵庄子村虽属于农村社区,但因位于北京,享有高于一般农村的福利保障水平。通过访谈了解到,赵庄子村老人的养老金普遍在每月900元至1100元不等,部分老人因为拥有退役军人补助、退休金等其他福利保障最高可达到每月3500元。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自“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开始,始终是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工作重点。赵庄子村抓住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契机,自2013年开始逐步建成老年餐厅、老年驿站、卫生服务站等基础公共设施,为老年人提供安全、便利和舒适的环境。幸福老年餐厅位于赵庄子村委会隔壁,可供六十多位老年人同时用餐,重点为空巢、孤寡、高龄失能老年人解决“吃饭难”问题。70岁以上的老人家,带着专属就餐卡就能免费在餐厅内用餐,卡内每年补助2000元餐费。老年驿站由益民社工的一名工作人员专项负责,为老年人提供呼叫、助餐、助医、助行、健康指导、文化娱乐生活、心理慰藉等服务,成为老年人日常活动和社交的重要场所。在这里,老年人可以打牌、下棋、看电视、按摩、锻炼身体。老年驿站的长廊两侧都贴着老年生活科普知识的图片,既有关于老年人饮食与营养方面的保健知识,也有哮喘防治、运动损伤治疗等老年人活动与运动保健知识,还有老年人起居、出行的安全管理知识,以及为老年人开展的社区活动的照片记录。
除了较高的国家福利保障水平与完善的基本养老服务设施之外,赵庄子村还拥有极具特色的集体福利设施——义工菜园。2015年,赵庄子村建成北京市唯一一家义工性质的集体菜园。该菜园占地120亩,由8栋温室大棚、11栋钢架大棚、鱼塘、果园、露地蔬菜种植区及公园区组成。村两委雇佣四位技术人员进行瓜果蔬菜种植指导,所有的菜园事务由18岁至69岁的村民义务轮岗打理,完成园区蔬菜、水果的育苗、种植、施肥、收获等工作,并进行服务时长登记。每人每月最低劳动时长为12小时,就有资格享受每人每天一斤蔬菜、水果免费领取权。70岁以上的老年人无需出工便可每天免费领取一斤蔬菜、水果,蔬菜、水果数量有限时优先发放给老人。由于义工菜园的存在,老人几乎不需要外出买菜,每日的免费蔬菜、水果基本能够覆盖三餐所需。
总体而言,国家福利制度为老年人补贴了较高水平的福利资金收入,普惠性、可及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为赵庄子村的老年人解决了后顾之忧,基于村庄土地资源兴办的义工菜园为老年人共建、共治、共享社区集体福利提供了基本保障。村庄集体福利并不同强制性的责任义务和奉献意识相挂钩,而是基于村民社区成员资格自然享有。即使义工菜园对村民义务劳动有所要求,其工作量并不繁重,并且会根据个体的年龄与身体情况留出弹性空间。
(二)资源整合机制:以双层集体经济开发方式增加老年人个体化进程的经济收入和就业机会
赵庄子村将农户承包地统一流转至镇级单位进行规模化经营,农户由此获得稳定的土地流转收益。同时,村庄还积极开发公共服务岗位,为老年人提供就业机会,满足其通过经济参与实现增收的需求。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指出,农民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532017年,赵庄子村由村两委出面,以村庄合法代表的名义,兴办合作社,全体村民入社,以家户承包土地入股,兴办股份合作集体经济,村集体再以合作社名义参加镇里的合作联社,由镇合作联合社统一经营土地。目前,村里的农用地除200亩用于义工菜园外,其余1000余亩均已参与流转。据统计,农户土地流转规模介于6亩到20亩之间,平均13亩,流转费用为每亩每年2500元,且每五年递增5%。目前,户均年流转收入约为3万元,显著提高了老年人的经济收入。
仿照扶贫开发中的乡村公益性岗位政策,赵庄子村在村庄内部设置了多个公共服务岗位。遵循“按需设岗、以岗定人、在岗领补、科学合理、总量控制、有序退出”的基本原则,规范有序地开发村庄内部公共服务岗位,主要设置垃圾清理员、公厕管理员、蔬菜超市收银员、义工菜园管理员、门卫、乡村道路维护员等岗位。工资按照繁重程度和忙碌程度不同为每月500元至3000元不等。这些岗位工作强度较低、管理灵活,既实现了人居环境的改善与乡村治理水平的提升,也帮助了老年人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加收入。以乡村道路维护员为例,该岗位以一年为期,申请成功的村民负责每天清扫一段500米左右的道路,每月可领取报酬500元,关于打扫时间与整洁标准并没有严苛的规定,要求保持道路整洁即可。虽无严格监督,但参与者普遍自觉履职,很少存在偷懒心理。道路维护员曹阿姨表示:
我每天早上四五点起来就直接去把自己门口那段路给扫了,扫完正好再回来做早饭。虽然没人来检查,但是人家把这个活交给你了,你自己得自觉,不然让人家看了笑话,讲你年纪这么大了还偷懒耍滑。主要吧,你每天扫一下,根本就不会多脏,又不费事,每天顺手就给那纸捡捡,灰扫扫,看着干净整洁心里也舒服呀。也不图它钱多钱少,拿着补助,也能让自己买个什么东西的。(曹阿姨,村民,2024年8月22日访谈)
以往对集体的理解,是在集体化过程中产生的,往往依赖外部强力推动,因而过于强调集体的整体性,忽视了集体成员的个体性。赵庄子村的新型集体经济发展与公共服务岗位设置让我们看到个体自主与集体发展的共生关系。集体通过资源整合、市场对接与组织化运作,既增强了个体生产效率与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也促进了集体经济稳步增长与村庄治理效能提升,从而实现个体与集体共同发展的有机结合。
(三)服务供给机制:以专业工作方法提供老年人个体化进程的需求评估和个性化服务
赵庄子村于2016年7月在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师指导下,成立了全国首家农村社工事务所——益民农村社工事务所。该机构积极发挥专业力量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和提供为老服务中的专业优势,利用专业工作方法实现对村民的有效组织、动员与服务,显著提升了养老服务的覆盖面、质量与效率,助力老年人安享晚年,并以多样化集体活动拓展其兴趣与能力,促进形成多元身份认同。此外,机构提供的专业儿童服务也在相当程度上减轻了老年人的隔代抚养负担,使其有更多的时间与精力安排自己的老年生活。
对生活在辖区内的所有老人,益民社工首先开展全面入户调研工作,掌握村庄老年人口结构和服务需求,据此分类建立台账,逐步构建体系化、差异化的养老服务模式。在满足基本生活需求层面,益民社工引导行动便利的老年人使用村庄老年餐厅、公家超市等基础生活设施,为失能老人提供适老化设施改造与定期巡视探访服务,协助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申请养老服务补贴,以个性化服务保障各类老年人的日常生活;在文化需求层面,益民社工举办“全民K歌大赛”、乡村音乐剧排练等活动,依托老年活动驿站提供下棋、看电影、唱歌等娱乐设施,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在价值实现层面,益民社工积极开发“银龄人力资源”的潜力,开展老年人“微信使用小课堂”“冬日防摔倒”等自我潜能提升培训,同时鼓励低龄老人参与探访高龄老人的志愿服务,促进老年人在互助养老的过程中挖掘潜能、重塑自我。总体而言,在赵庄子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专业社会工作人员的介入改变了助老、为老服务的模式,不是简单地直接给予救济,也不会把老年人视为被动服务的对象,而是秉持助人自助的理念,充分尊重其主体性与能动性,通过资源链接与机会提供,支持老年人自主、有尊严地生活。
在为老服务之外,益民社工面向儿童开展的安全教育、兴趣培养、能力提升等服务,不仅促进儿童身体、心理、灵性和社交的健康发展,也通过减轻老年人的代际照护压力,改变了传统的家庭分工模式。以暑期课堂小组为例,为丰富儿童暑期日常生活,引导和帮助儿童度过安全、快乐、有意义的假期,益民社工联合村委会开展赵庄子村“非‘童’寻常,多彩假期”暑期课堂小组,每周一、三、五开展手工制作、暑假作业辅导、电影观看、劳动实践等活动。对比社工开办暑期课堂前后的照护量,刘阿姨总结道:
以前一放暑假,老大家的两个闺女,老二家的两个小子就待我院子里了,有什么事就是喊,奶奶我要这个,奶奶我要那个。我有时候就说,我都这么大年纪了,我还能弄得动他们谁呀。现在好了,都有事要做,今天下午应该是去参加丰收节的儿童舞蹈排练去了。我也有自己的时间,跟人坐这喝喝茶聊聊天,坐累了可以再出去转转,散散步。(刘阿姨,村民,2024年8月27日访谈)
(四)组织动员机制:以专业化组织动员手段为老年人个体化进程提供集体文化载体
赵庄子村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通过行政资源与专业服务深度融合,推动益民社工与村两委紧密协作,为村庄“一老一小”提供集体活动的舞台和机会,进行专业化的组织动员。该村通过自创三大社区品牌节日活动,重塑村庄共同体精神,既拓宽了老年人基于自身意愿与能力参与社区活动的途径,也为个体与集体乃至社会的联结提供了新思路。
赵庄子村群众文化艺术节于每年5月进行,由益民社工和村两委共同策划、动员和组织村民参与,包含歌舞、相声、情景剧、时蔬秀等多种文艺形式。该节日源于社工调研所识别的村民文化需求,最初以“全民K歌大赛”的形式推出,后在其基础上不断创新,演变为三大品牌节日之一的群众文化艺术节。截至2025年7月,赵庄子村共举办七届群众文化艺术节,总参与人次超过1000人次。在此项活动的前期筹备、中期开展及后期总结过程中,村两委和社工组织都采取参与式组织动员策略,在丰富生活的同时调动村民参与的积极性,在语言和艺术的交流中推动具有活力的和谐共生的村庄共同体建设。
自2017年起,每年中秋节期间,益民社工和村两委都会携手举办赵庄子村捕鱼文化节(后来改为丰收节)。活动包含分组捕鱼比赛、集体拉大网、厨艺比拼、文艺表演、共吃团圆饭、敬老送鱼等环节,老少咸宜,兼具趣味性与文化性,适合村里的男女老少共同参与,为村民搭建了沟通交流的平台,同时弘扬了勤劳、团结、孝道等传统文化。活动当天,村两委与社工携志愿者上门为80岁以上老人赠送鲜鱼并共进晚餐,共享丰收的喜悦。该活动还吸引外来教师、城镇居民等群体参与,发展出“新村民”这一概念,给予为赵庄子村建设出力者一定的荣誉身份,为村庄治理注入新活力。
赵庄子村慈善公益节于每年12月第二个周六举行,旨在应对村民因大病致贫与社会排斥问题。其前身为2013年设立的爱心救助基金,由村党支部书记韩春光个人捐赠的10万元和村两委及社会爱心人士捐助的10万元组成。益民社工到来之后,主张以村庄力量解决村庄问题。2017年,益民社工与村两委共同策划举办了赵庄子村第一届慈善公益节,同时成立由益民社工、村两委和村民代表共同组成的赵庄子村慈善爱心基金管理委员会,运作透明,接受社会监督。2020年,该村与信托公司签约,成为全国首单群众性互助慈善资金信托,募捐范围扩展至关注赵庄子村发展的新村民和其他各界人士。这一品牌节日旨在弘扬“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村庄互助精神,通过开展慈善捐赠活动,既为老年人参与慈善公益事业搭建了平台,也为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开辟了新的支持渠道。
三大社区文化节日集中体现了赵庄子村邻里关爱、互助共济的社区精神,成为构建社会支持网络和社区资本的集体文化载体。与西方个体权利本位不同,中国的个体在本体论意义上是存在于多重关系之中的道德化关系主体。54一旦脱离家庭与私人领域,个体往往需要独自应对市场风险。赵庄子村以集体节日激发老年人志愿互助意识,构建支持性网络和公共精神。与传统集体仪式不同的是,该村的节日活动为老年人的主体自由意愿留有空间,老年人既可选择接受来自他人的服务与帮助,亦可成为提供服务与帮助的主体。由此,社区集体活动在发展老年人个人兴趣与志向的同时,自然而然地呈现服务、关爱、团结等社会情感与道德因素。这种兼顾个体主义与集体价值的精神恰恰回应了贝克和贝克-格恩斯海姆对利他个体主义的讨论,当个体在自愿参与的过程中体会到唯有在与他者的关联中才能真正实现自我建构时,便有可能走出自我给予他人以承认和关怀。55这区别于“无公德的个人”现象,使得个体在追求个人自由与自我实现的同时形成承认他者、融入社会的趋势。
五、把集体带回来——中国农村老年人个体化进程差异性多元化地方实践模式
基于京郊赵庄子村的案例研究,本文发现,伴随着市场化进程,虽然留守村中的人口以“一老一小”为主,农村老年人依旧处在受家庭束缚与经济束缚的功利性市场化个体化进程,但同时正在出现摆脱双重束缚后专注于自身娱乐享受的消遣性个体化进程,以及基于自由意愿和个人能力参与社区集体活动的互助公益性个体化进程。三种个体化进程背后是老年人个体意识的觉醒和自主安排晚年生活的主观意愿因素,以及市场、家庭和集体三种社会力量的相互作用。基于这三种力量的此消彼长,赵庄子村的老年人个体化进程正在朝向一种具有集体面向的个体化模式发展。村庄集体的回归与创新提供了新的个体化路径,使个体保持独立自由的同时参与村庄集体事务,与村庄共同体乃至社会产生联结,获得精神上的安全感和满足感。
这种老年人个体化模式的新思路,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村庄中的集体化实践机制。赵庄子村村集体通过福利保障机制、资源整合机制、服务供给机制和组织动员机制建构着老年人个体化进程的新途径、新手段、新载体。具体而言,该村通过多层次福利体系强化了老年人的福利保障,既通过较高水平的国家福利,建设普惠、可及的养老服务设施,还自我建构出极具特色的义工菜园集体福利,把义工劳动与村庄集体福利资格联系起来,由消极的福利接受转变为积极的福利共建、共享;该村双层集体经济开发方式为老年人提供坚实的经济保障和就业机会,向外流转集体土地以保障每个农户的土地收益,向内设置公共服务岗位为部分老年人提供就业机会,以新型集体经济提升老年人的收入水平;该村创办社会工作事务所,利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对村民进行需求评估和提供个性化服务,并以专业的儿童服务分担老年人的隔代照护责任,使老年人拥有更多机会和空间实现自我发展;该村村两委与社工组织一起,通过专业的志愿组织动员策略创建三大社区文化节日,重塑村庄共同体精神,以丰富的社区文娱活动和公益志愿活动为老年人提供与集体乃至社会连接的纽带,在尊重个体意愿和自主选择的基础上发展利他互助的集体意识。
赵庄子村的多元化地方实践模式揭示了一条超越个体与家庭维度的老年人个体化进程的集体路径,为老年人的个体化进程提供了一种集体化解决方案。这种集体化的个体化路径并非首次出现,其历史渊源可追溯至阎云翔对1949年至1999年间下岬村农民私人生活转型的研究。该研究揭示,国家通过集体化运动与“大跃进”,摧毁了旧的社会等级与家庭结构,将农民从家庭忠诚的成员转变为集体成员和社会主义新人,客观上开启了个体化进程。56国家在实现对农村社会有效控制和对劳动力集体动员的同时,意外地催生了个体意识的萌芽。这种个体意识虽非西方意义上强调独立、自主与权利的个体主义,但为改革开放后,国家放松控制、市场经济提供更多机遇的情况下,个体追求经济自主、社会流动,以及私人领域更大的生活选择权,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然而,此后的个体化叙事往往陷入市场主导的单线逻辑,家庭的回归与重构仅被视为个体参与市场竞争的工具性资源,导致集体维度在个体化理论视野中长期缺席。
赵庄子村的集体实践模式为修正中国人个体化进程理论提供了重要的个案经验。在基层治理、乡村振兴、集体经济发展等领域,新型村庄集体正以非强制的方式重新整合个体。它既不是传统的总体性集体支配模式,也不是市场导向的原子化进程模式,而是通过福利保障、资源整合、服务供给、组织动员等集体实践机制,演化为个体化的新型推动力量。因此,当代中国的个体化研究必须重新将集体作为核心分析维度,以回应并修正既有理论中集体退场的潜在预设。需要强调的是,集体维度的回归绝非回到传统集体主义。集体的内涵已发生根本性转变:从国家主导的、以解构传统和规训个体为手段的、服务于宏大目标的工具性集体,转变为由国家政策引导和专业力量协作的、以赋能个体和重建联结为目标的、服务于个体自主和社会整合的集体类型。经过功能与角色的重构,新型村庄集体为应对个体化进程的社会风险与不确定性,探索出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个体化新模式。它既非回归封闭共同体,亦非导向孤立个人,而是以集体为媒介,在保障个体尊严与选择权利的同时,重建基于互惠责任的村庄社会团结。如此,个体既能够发挥自身的主体性,自主安排社会参与的方式与内容,重组社会生活空间,又能够借助互助性、社会性、规范性的集体活动与他人建立一种公共性纽带,与村庄集体乃至更大的社会产生联结。
中国的国家和集体力量对个体化进程的介入,显然区别于贝克和贝克-格恩斯海姆总结的西欧制度化的个体主义所提及的普惠式福利制度安排。中国当下的个体化进程通过特定的国家与集体组合方式,在集体层面转移或分散个体化进程中的风险与不确定性,推动包括老年群体在内的多元主体的个体化发展。具体的组合形态高度依赖于中国独特的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即项飚提出的“框架性国家”下的多元化地方实践模式。57国家并非通过统一的普惠性社会福利制度与地方社会连接,而是以一个高位的“框架”置于社会之上,社会则在具体事务中自行寻找多元化、差异化、地方化的应对策略。从这一视角看待村庄集体实践就会发现,尽管国家已就新集体经济、基层治理、乡村振兴、养老服务等议题颁布了总体性的政策文件,但其具体执行效果取决于地方社区集体的财政能力、资源禀赋以及组织动员策略,从而呈现显著的差异。因此,赵庄子村展现的集体化的个体主义模式,虽然不是中国个体化进程的普遍范式,但其价值在于提示我们:中国农村个体化进程的路径并非单纯由市场主导,也并非必然依赖新家庭主义通过牺牲老年人满足青年一代的个体化诉求。相反,在总体性政策框架与地方性实践策略的特定组合下,集体力量完全有可能推动以往常常被忽视甚至被剥削的老年群体迈向个体化进程,并发展出一种兼顾个体自主与集体保障的个体化进程模式。
①[德]乌尔里希·贝克、伊丽莎白·贝克-格恩斯海姆:《个体化》,李荣山等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30页。
②[英]安东尼·吉登斯:《现代性与自我认同:晚期现代中的自我与社会》,夏璐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34页。
③梁晨:《农村社会中的有限个体化——以华北P县西水村为例》,载《社会发展研究》2014年第3期。
④[美]阎云翔:《中国社会的个体化》,陆洋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12年版,第344页。
⑤[美]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年版,第250页。
⑥[美]阎云翔、杨雯琦:《社会自我主义:中国式亲密关系——中国北方农村的代际亲密关系与下行式家庭主义》,载《探索与争鸣》2017年第7期。
⑦Yunxiang Yan, “Neo-Familism and the State in Contemporary China,” Urban Anthropology and Studies of Cultural Systems and World Economic Development, Vol. 47, No. 3-4 (2018).
⑧沈奕斐:《个体家庭iFamily:中国城市现代化进程中的个体、家庭与国家》,上海三联书店2013年版。
⑨许加明、华学成:《流动的老年:”老漂族”的形成机制与多重角色困境》,载《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4期。
⑩杨华:《中国农村的“半工半耕”结构》,载《农业经济问题》2015年第9期。
11夏冬:《举家进城:新生代农民工的城市融入研究》,载《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21年第5期。
122020年,56岁的苏敏女士为了实现年轻时的梦想买了一辆车自驾旅游,并在哔哩哔哩网站创建账号,记录自己的自驾旅游生活。2021年,苏敏口述、卓夕琳执笔的自传《年过五十,我决定“离家出走”》出版。2024年,根据苏敏的自传改编的电影《出走的决心》上映,引起公众热烈讨论。
13杨君:《关系型家庭:城市中老年家庭的生活特征与个体化悖论》,载《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年第6期。
14徐依婷、沈毅:《城市“新老人”的群体特征与代际责任研究》,载《中州学刊》2022年第4期。
15沈毅、乔思羽:《城市老年人的“个体化”进程与代际责任选择——基于隔代抚养的案例比较研究》,载《浙江社会科学》2024年第6期。
16钟晓慧、何式凝:《协商式亲密关系:独生子女父母对家庭关系和孝道的期待》,载《开放时代》2014年第1期。
17颜玉凡、叶南客:《新时代老年人的生活意义再造机理——基于对城市公共文化生活的考察》,载《社会科学》2020年第6期。
18杨君、冯燕:《都市女性情感的自我表达与主体性建构——迈向经验解释的广场舞群体》,载《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
19Huang Claudia, “Families under (peer) Pressure: Self-advocacy and Ambivalence Among Women in Collective Dance groups,” in Yunxiang Yan (ed.), Chinese Families Upside Down: Intergenerational Dynamics and Neo-Familism in the Early 21st Century, Boston: Brill, 2021, pp. 123-142.
20同注①,第22页。
21同注②,第33—51页。
22张景燮:《无个体主义的个体化:东亚社会的压缩现代性和令人困惑的家庭危机》,载上海社会科学院家庭研究中心(编):《中国家庭研究》第7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2年版,第20—32页。
23[美]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156页。
24同上,第113—116页。
25[英]卡尔·波兰尼:《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冯钢、刘阳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63页。
26同上,第216页。
27[英]T·H·马歇尔、安东尼·吉登斯:《公民身份与社会阶级》,郭忠华、刘训练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28[丹麦]考斯塔·艾斯平-安德森:《福利资本主义的三个世界》,郑秉文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24页。
29房莉杰:《平等与繁荣能否共存——从福利国家变迁看社会政策的工具性作用》,载《社会学研究》2019年第5期。
30同注①,第31页。
31同注①,第6页。
32同注28,第29—30页。
33同注⑤,第254页。
34解彩霞:《个体化:理论谱系及国家实践——兼论现代性进程中个体与社会关系的变迁》,载《青海社会科学》2018年第1期。
35同注④,第343页。
36刘守英、熊雪锋:《中国乡村治理的制度与秩序演变——一个国家治理视角的回顾与评论》,载《农业经济问题》2018年第9期。
37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6年版,第4—5页。
38王建民:《“逆家长制”是如何产生的——一个历时性的社会学分析》,载《江海学刊》2012年第2期。
39同注⑤,第242页。
40[美]华尔德:《共产党社会的新传统主义——中国工业中的工作环境和权力结构》,龚小夏译,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14—24页。
41卢晖临、李雪:《如何走出个案——从个案研究到扩展个案研究》,载《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1期。
42Michael Burawoy, “The Extended Case Method,” Sociological Theory, Vol. 16, No. 1 (1998), pp. 4-33.
43数据来源于2020年益民农村社工事务所对赵庄子村进行的人口普查,社工们对村庄的每一常住户进行问卷调查,除搬家和长期不在村庄居住的人口,最终回收有效问卷241份,整体上和村庄户籍数据基本吻合。
44根据学术惯例,本文中的人名(除韩春光外)已做匿名处理。
45同注⑥。
46费孝通、张之毅:《云南三村》,北京:商务印书馆2021年版,第114—120页。
47刘燕舞:《农村家庭养老之殇——农村老年人自杀的视角》,载《武汉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2016年第4期。
48同注①,第186页。
49徐勇:《阶级、集体、社区:国家对乡村的社会整合》,载《社会科学战线》2012年第2期。
50梁文凤:《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农村养老的现实困境与路径选择》,载《经济纵横》2022年第10期。
5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中国人大网,http://www.npc.gov.cn/npc/c2/c30834/202411/t20241106_440621.html。
52王振振、董克用:《我国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水平研究——现状、评估与发展方向》,载《人口与经济》2023年第6期。
5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zhengce/202203/content_3635136.htm。
54[美]阎云翔:《“为自己而活”抑或“自己的活法”——中国个体化命题本土化再思考》,载《探索与争鸣》2021年第10期。
55同注①,第32—33页。
56同注⑤,第242—244页。
57项飚:《普通人的“国家”理论》,载《开放时代》2010年第10期。
李诗梦: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Li Shimeng, School of Ethnology and Sociology,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