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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留守妇女到季节性拾花工:改革时期中年农村妇女的劳动力转型*

林芳菲

【内容提要】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二十余年间大量内地农民每年赴新疆从事棉花采摘劳动,中年农村妇女是这支季节性拾花工队伍的主体。基于在新疆棉田及拾花工家乡进行的田野调查,本文将呈现这些女性拾花工个体及家庭的生命经验,运用农政与性别视角相结合的分析框架,解构中年农村妇女与季节性拾花劳动“天然契合”的关系,并尝试勾勒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妇女从家庭劳动力向雇佣劳动力转型的历程。这一转型既是农村社会与农业生产结构性变迁的结果,也是农村家庭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持再生产的必然选择,还是当下劳动形态非正式化与碎片化的具体体现。

一、 引言

  20世纪90年代中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为中国最大的产棉区与植棉区。①2024年,新疆棉花产量已占全国总产量的92.2%,全区棉花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7%,机械采收率首次突破90%。②如今,新疆棉花产业可谓中国农业现代化、规模化与集约化的典范。不过,此前较长的一段时期内,受本地劳动力相对匮乏,进口采棉机和本地棉花品种不适配等因素的影响,新疆棉花产业一度面临采摘季节劳动力短缺的难题。因此,起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的二十余年间,每至八九月份,便有数以十万计的内地农民离开家乡,作为季节性农业雇工在新疆从事为期二至三个月的棉花采摘工作。这些内地拾花工为新疆棉花产业发展作出过重要贡献。

  内地赴新疆的季节性拾花工以中年农村妇女为主体。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红星农场三连(位于北疆)为例,2013年9月,该连队接收的700名拾花工主要来自河南、山东两省,其中女性为577人,占比82.43%。③这些女性中,又以30岁至59岁的中年已婚妇女为绝对主力,共487人,占拾花工总人数的70%。④兵团所辖的绿洲市(位于南疆)也是新疆的重要产棉基地。2012年至2014年,该地招募的季节性拾花工多是来自甘肃、四川两省的农村妇女。不少妇女拥有十余年赴新疆拾花的经历,而在这之前,她们大多是农村留守妇女。季节性拾花劳动曾是她们为数不多的外出务工机会,也是她们获取现金收入的主要途径。

  无论在新疆的棉田,还是在拾花工的家乡,“中年农村妇女是最合适的拾花工”这一观点,被视为她们成为拾花劳动主力军最常见的一种解释。然而,这一说法未能真正解释拾花劳动为何以及如何被合理化为一种性别化劳动。关于第三世界国家劳动密集型产业中劳动力女性化现象的研究中,已有学者揭示,资本通过建构“规训的身体与灵活的手指”等话语,不仅遮蔽了劳动力女性化过程中隐含的不平等的社会分工机制,更将全球生产体系对廉价劳动力的性别偏好合理化。⑤相关研究有效拆解了性别化劳动由生理特征决定的迷思,但其研究范围多集中在城市工业或服务业领域。

  农业领域的劳动同样呈现女性化趋势。“农业女性化”这一概念在中国农村妇女研究中被广泛使用,用以描述改革开放后伴随男性劳动力外流,家庭内的农业生产逐渐由农村妇女承担的现象。⑥有学者指出,农业劳动常被归为家庭生产范畴,妇女承担比例的增加实为“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分工的延续。⑦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农业生产模式正在经历转变:尽管家庭劳动力主导模式仍占优势,但农业雇佣劳动的比例持续上升,尤其在采摘环节,雇佣劳动已呈现显著的女性化特征。⑧

  农业雇佣劳动的性别化特征若仅以家庭内性别分工的特征延伸至城乡区隔的逻辑进行检视,难以充分揭示其劳动力选择中性别偏好的复杂性。无论在世界范围内还是中国情境下,农业雇佣劳动均与劳动力迁移存在密切关联。⑨对于女性劳动力而言,参与农业雇佣劳动需要她们暂别家乡。因而,解释新疆季节性拾花工群体为何主要由中年农村妇女组成时,我们需直面一个看似矛盾的状况:既有研究显示年轻未婚女性是农村外出务工的典型代表,而中年已婚妇女则被定位为留守农村承担农事与家庭照料的主体,那么,这些曾被视为留守者的妇女为何会转向离乡,参与雇佣劳动呢?

  在探究“打工妹”现象时,学者们多采用结构与能动性相结合的分析框架以深入剖析其成因。结构层面上,现有研究多从全球资本对女性劳动力的征用及规训,中国城乡差异以及社会和家庭内部的性别不平等等维度展开论述。⑩能动性分析则关注年轻的农村女性如何借助外出打工,拓展其在婚姻与工作选择上的个人自主空间。11这一分析框架对我们考察中年农村妇女从农村家庭劳动力向农业雇佣劳动力转变的经历具有启示意义,但仍存在两方面的局限:其一,城乡劳动力流动多聚焦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致使改革开放后农业领域遭遇的结构性变迁及其特征在现有讨论中未得到充分重视;其二,能动性分析可揭示中年农村妇女前往新疆采摘棉花复杂且多样的个人动机,但若将自主性视为她们选择从事体力消耗大、工作条件艰苦的拾花劳动并暂时搁置家庭照料责任的重要“推力”,这一观点显得说服力不够。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农村及农业转型的讨论(即农政视角),可为检视中年农村妇女劳动力转型及其动因提供更具结构性的分析框架。“农政问题”(agrarian questions)一词源自卡尔·考茨基(Karl Kautsky)的著作名称。12该书旨在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剖析资本主义农业中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变革,以及其引发的农民分化与农村社会结构演变。13百余年来,学界结合现实变化对农政问题持续探索。农政研究主要围绕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四个面向展开,主要考察生产与再生产、物质资料与政治权力等领域的社会关系或阶级关系的变动及其影响。14不过,农政研究范畴虽发乎于农,但不局限于农。早期农政研究多从资本的角度出发,以土地分配与改革为起点,分析前/非资本主义农业形态向资本主义农业形态的转型过程及对社会关系的深刻影响,探讨农业转型与工业资本原始资本积累之间的关联。15在新自由主义时代,全球大多数国家的农业结构性转型业已完成的背景下,亨利·伯恩斯坦(Henry Bernstein)主张21世纪农政问题的研究视角应从资本面向转向劳动面向,聚焦社会持续分化引发的农业生产形态复杂化与农民劳动形态碎片化,进而剖析全球劳动者(足以覆盖家庭再生产成本的)正规就业机会持续萎缩的深层动因,及劳动者在生产及再生产领域如何应对这一挑战。16

  由上可见,农政视角是以农业变迁为切入点考察社会结构转型的系统性分析框架。该框架不囿于单一理论范式,而强调运用马克思主义生产方式相关概念解析农政历史和现实变迁的规律性与复杂性。17伯恩斯坦强调,四个关键问题有助于揭示农政变迁及性质:谁拥有什么,谁从事什么,谁得到了什么,以及他们用所有物做了什么。18这些问题构成一条逻辑链环:产权的社会关系塑造了社会分工,社会分工进而决定了收入的社会分配,而收入的社会分配又对社会产品的用途产生深远影响,决定其是用于消费、再生产还是积累。19

  将上述四个问题置于内地赴新疆的季节性拾花工及其家庭所处的社会情境中,可转化为以下更为具体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农业生产方式发生了何种变化?这种变化对新疆棉农与内地农民家庭的社会生产与再生产分别产生了何种影响?中年农村妇女从家庭劳动力向雇佣劳动力的转变与这一变化存在怎样的关联?她们拾花所得之收入将如何分配和使用?诚然,仅凭农政视角难以全面回应这些问题,因为季节性拾花工的生命经验带着强烈的性别化特征:在新疆棉田,她们从事着被视为“适合女性”的拾花劳动;在家乡,她们又是家庭再生产的主要承担者。她们的经历既受社会性别关系的形塑,又与中国农村及农业领域结构性转型深度交织。基于此,本文采用农政与性别相结合的分析视角,从解构“中年农村妇女是最合适的拾花工”这一话语出发,揭示社会生产关系与性别关系如何相互作用,从而影响并推动中年农村妇女从留守的家庭劳动力向流动的雇佣劳动力转型。

  需指出的是,2015年以来,大型采棉机在新疆棉田已逐步替代人工采摘,导致来自内地的季节性拾花工人数急剧减少。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新疆农业季节性用工规模从2008年的70万人次锐减至不足10万人次,其中相当一部分劳动力主要从事的是辣椒、葡萄等经济作物的采摘工作。20赴新疆的季节性拾花工群体逐渐成为历史,但这些中年农村妇女并未退出雇佣劳动,而是以更碎片化且不稳定的劳动状态穿梭于各类临时性雇佣岗位。

  本文资料主要来源于2012年—2015年笔者在新疆及季节性拾花工家乡开展的人类学田野调查。其间,2012年7月,在甘肃省远宁县及河南省容青县进行预调查,走访县级妇联、劳动就业管理局,并对6名赴新疆拾花工进行了访谈。2013年8月至11月,在绿洲市下辖的两个团场及周边新垦棉田开展调研,访谈兵团干部与棉农,并在多处棉田与拾花工同吃、同住、同劳动,进行深入的参与式观察。2014年2月至5月,回访甘肃省远宁县,对北部山区三个自然村的十余位有过赴新疆拾花经历的妇女进行深度访谈。同年8月至11月,在红星农场三连开展田野调查,跟随河南省虞县约百人的拾花工队伍同吃、同住,参与山东省陶朱县拾花小队(30人)的劳动,对该小队的绝大多数成员、团场干部、连队干部及4名劳务经纪人进行了访谈。2015年8月笔者前往山东省陶朱县回访此前结识的拾花工,并通过微信与她们保持长期联系。

  2019年,笔者来新疆工作后,对棉花农业社会化服务及棉农社会分化等议题开展了后续调研。本文将补充使用2021年1月对红星农场的回访,2023年7月对石河子市棉农的访谈,以及2023年11月在阿克苏地区高效节水智能棉田调研所获取的资料。

二、“中年农村妇女是最合适的拾花工”

  无论在新疆的棉田还是季节拾花工的家乡,“中年农村妇女是最合适的拾花工”这一说法十分常见,甚至成为一种共识。二者之间的“匹配”被归纳为三类原因:一是女性在生理特征上具备身材矮小与手指灵活的优势,二是中年已婚妇女特有的吃苦耐劳品质,三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进程中新疆棉田与农村留守妇女的“双赢”选择。

  在甘肃省远宁县,笔者与拾花工们聊天时,恰巧她们的丈夫与男性邻居也在场。当谈及为什么去新疆拾花的大多数是妇女时,男人们纷纷表示:“男人天生干不好这个活,干一会,腰就受不住了”。一位妇女尝试反驳说,在新疆拾棉花时见过不少来自四川的男性拾花工。但她的质疑立刻得到一位男性不屑的回应,“那是因为四川人个子矮,我们甘肃人个子高!”每当笔者询问受访者为何妇女是拾花劳动的主要承担者时,所得到的答案都指向女性与拾花劳动之间存在着某种天然的关联,即在生理层面女性更适合拾花劳动。女性在拾花劳动上的“天生”优势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女性的手指更灵巧,采摘速度通常优于男性;其次,女性相较于男性更具耐心,对拾花这项单调而重复的工作有着更高的承受力;再者,女性身材相对矮小,在采摘过程中无需过度弯腰,而男性因身材较高,长时间拾花容易导致腰部疼痛,从而影响工作效率。

  在劳动力招募过程中,棉花种植者与拾花工劳务经纪人表达了他们对于中年农村妇女的偏好。素琴,一位来自山东的拾花工劳务经纪人,在红星农场算得上颇有资历。她认为中年妇女和年轻媳妇是拾花工最适合的人选。

  结了婚的人才知道赚钱的重要,养家不容易,她们为了钱能吃这苦,本来在家里就是种田的。……现在年轻人都不会种田了,也不愿意去地里,干一会活就叫累,要休息。……一般我们也不愿意招男的,手慢还不好好干活,时不时抽根烟,还不听管。(访谈时间:2014年10月12日)

  吃苦耐劳的品质被视为中年农村妇女是“最合适”的拾花劳动力的关键要素。相较于灵巧的手指、矮小的身材以及持久的耐心,这种品质并非天生,而是通过特定的人生历练塑造的。婚姻被视为女性成熟的重要标志,是她们正式迈入社会秩序的门槛,并赋予其全新的社会角色——妻子与母亲。这一转变预示着新组建的家庭将成为已婚妇女未来生活的核心,她们为家庭所做出的各种付出与牺牲被视作理所应当。21

  相比于民间话语,新闻媒体更倾向将中年农村妇女与季节性拾花劳动的相遇表述为一种“双赢”的选择。有关季节性拾花工的新闻报道中,她们创造的经济价值常常成为标题中的亮点,譬如,《新疆:百万拾花工“拣”走16亿元》《新疆兵团棉花采摘结束  38.34万拾花工淘金25.42亿》等。22新疆及拾花工输出省的政府工作人员持有相似看法,他们认为组织农村妇女赴新疆拾花既解决了新疆拾花劳动力的短缺之急,也为农村妇女提供了可观的收入,增强了她们的经济能力,实现了劳动力供给与需求的完美匹配。

  上述三种话语的论证角度各异,却共同构建了中年农村妇女与拾花劳动“天然匹配”的合理化叙述。然而,细究其论证逻辑,均存在一定的逻辑漏洞。人们认为女性从事拾花劳动有先天优势,但为何在现实中笔者访谈的女性拾花工们极少为此感到骄傲?倘若家庭是已婚农村妇女的生活重心,她们为何选择暂时搁置家庭责任远赴新疆?倘若中年农村妇女从事拾花劳动是劳动力供需双方的“双赢”选择,为何这种状态难以持续——2015年以来新疆棉田的人工采摘需求已被采棉机大幅替代?这些隐藏在“合理”话语下的现实矛盾亟待深入剖析。

三、拾花劳动:被贬低的妇女及劳动

  2013年秋,笔者在绿洲市调研时结识了棉农陈大生。陈大生家虽选择机器采摘,但仍有约十亩的横头与地界需人工采摘。23由于人工采摘的面积少,陈大生决定招募跑花工。24招不上人时,陈大生夫妇就会自己下地拾花。有一次,我们一同拾花时遇到隔壁棉田的男主人,对方调侃陈大生在干女人的活。笔者借此问陈大生如何看待拾花是女人的活这一说法,他颇为不悦地回答:“这就好比女人天生会生孩子,男人就不行”,想了想又补充道:“我拾花不等于这是男人应该干的活,只能说明我是个好丈夫,我心疼老婆!”陈大生将拾花劳动等同于女性生育的说法虽显夸张,却反映出拾花劳动主要由女性承担已是新疆棉田里的共识,人们习惯将这一性别化的劳动安排归因于男女生理上的差别。如上文所述,女性拥有灵巧的手指和相对矮小的身材,因而被认定为拾花劳动的“理想”劳动力。

  事实上,拾花劳动并非女性的专属劳动。甘肃省远宁县某村小学的何校长曾向笔者讲述该村村民赴新疆拾花的历史。20世纪90年代,当地男性开始外出务工,主要进入建筑行业。当时,建筑行业的欠薪情况时有发生,他们可能辛劳一年却无法及时拿到工资。这一时期,新疆棉农开始通过亲戚关系在当地招募拾花工,他们极少拖欠拾花工的工资。相较之下,不少男性便选择去新疆拾花。据他回忆,2002年以前,该村赴新疆拾花男性务工人数与女性人数基本持平,有时男性甚至更多。

  变化发生在2003年至2004年。当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收入的政策,加之中国房地产行业进入蓬勃发展时期,建筑行业的欠薪现象得到显著改善。25该村男性劳动力迅速放弃拾花劳动,重回收入更高的建筑行业。由此可见,性别并非男性参与拾花劳动的主要障碍,其进入或退出拾花劳动的决定性因素在于能否获得比拾花劳动收入更高的工作机会。

  以2014年的远宁县为例,当地建筑行业中,泥瓦大工的收入为每天200元—250元,且仅招收男性。若女性在从事建筑行业,通常只能担任小工,日工资为80元—120元。相比之下,同年红星农场中等熟练程度的拾花工日收入约为150元—180元。26由此可见,拾花劳动对远宁县农村不同性别的劳动者具有不同的意义:男性将拾花劳动视为备选的工作机会,在亟需收入时进入,而在能获得更高收入的工作时退出,对女性而言,拾花劳动则是一份不错的活计。受访的拾花工大都承认,采摘棉花虽辛苦,但已是她们可受雇范围内薪酬最高的工作。远宁县农村的男性与女性在就业机会及工资上的差异并非个例。相关调查显示,在受教育程度相同的情况下,男女农民工之间的收入差异显著,2014年在“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和农业户口的农民工中,女性的月平均收入仅为男性的73.68%。27

  基于生理决定论建构的“妇女适合拾花”这一共识,不仅掩盖了农村男性与女性在选择进入或退出拾花劳动时所面临的巨大差异,还将拾花劳动合理化为“低级劳动”。陈大生因邻居对他拾棉花的调侃感到尴尬,女性拾花工也常向笔者倾诉这是个“苦力活”。长期采摘使其双手极其粗糙,手指被棉枝划出数不清的血口子。某天晚上,大家在宿舍闲谈时,有拾花工握住笔者的手和她们对比,笑着说笔者的手一看就没做过活。此时,躺在旁边休息的晓芹突然说道:“我回家要告诉闺女一定好好学习,以后当‘拿笔的’,别像她妈那样没本事,只能做粗活来遭这份罪。”

  在新疆的棉田,“粗活”是人们对拾花劳动的普遍认识。因为它看似无需特殊的技能和专门的学习,是“有双手就能干”的活儿——只要伸出手指将棉桃里的棉絮揪住,再轻轻使力,一朵棉花就落在了手中。劳动重复性极高和劳作条件差也是拾花劳动被视为“粗活”的原因。另外,“粗活”隐藏着另一层含义,这是个被挑剩下的活计——但凡有其他更好的选择,谁都不愿拾花。

  “没本事”是晓芹的自嘲,也是人们对中年农村妇女的刻板印象。红星农场三连的党支部副书记王复生对笔者认为拾花工劳动强度过大的看法颇不以为然。

  这些拾花工大多是没什么文化的农村妇女,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认,不会写。她们在外面根本找不到什么工作,只有拾花不需要识字……要知道她们在这里拾一个多月棉花赚的钱比在老家种一年地还多!(访谈时间:2014年10月5日)

  于是,无需技能又被挑剩下的活计由“没本事”的人干,这一切显得如此“顺理成章”。在这般意义共享与转化中,中年农村妇女与拾花劳动被牢牢绑定了。

  然而,拾花劳动并非低技能的“粗活”。实际上,一名熟练拾花工的形成,需历经数以万次的重复劳动。同为女性,笔者的拾花速度远比不上有经验的拾花工,然而其反复劳作与习得经验的过程遭到无视,拾花劳动所需的经验与技能被“女性生理特征”的说辞所遮蔽。正如相关研究所指出的,女性从事的劳动多被贴上“无技能”或“仅需极少技能”的标签,但这与该劳动实际所需的训练与能力之间并无必然关联,更易受到性别偏见的影响。28

  拾花劳动也不总是被男性挑拣后剩给女性的工作。高小贤对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陕西关中地区农村妇女参与棉花生产的研究,生动呈现了“种棉花如何从男人的活路转变为妇女的活路”的历史过程。29政府推动农村妇女走出家庭的动员机制,集体化按劳分配制度的实施,以及妇女劳模示范效应与同工同酬政策的叠加作用,共同促成妇女在1956年后成为当地棉田劳动的主力。30男性对于农业劳动中工分较高的棉花作务被女性取代,内心并不情愿。1955年《西北妇女画报》刊载的《拾棉花》连环画讲述了一个故事:丈夫不满妻子拾棉花的工分比自己高,和妻子比赛拾花,结果吃不了苦中途离开,他由此才对妇女挣高工分彻底心服。31简言之,50年代关中农村妇女获得棉田劳动主导权离不开自身的努力与争取。

  为使男性“体面地”退出棉田劳动,“妇女更适合棉花作务”的话语开始在报刊上及干部讲话中广泛出现,政府还为男性劳动力提供了当地人认为“技术一些”且工分更高的副业生产及炼钢、水利建设等工作。32高小贤指出,“妇女适合种棉花”话语的出现看似在肯定女性劳动,其实更是对男性劳动力的偏袒,并未真正挑战不平等的性别分工秩序与劳动价值评估体系。33就这一意义而言,当社会对性别角色及其文化意义的建构缺乏充分反思时,若某项劳动被贴上女性化的标签,它将面临文化符号和劳动价值上的双重贬低,就此被建构出的二者“天然匹配”的话语,要么掩饰了这种贬低,要么将其合理化。

  20世纪90年代以后赴新疆拾花的内地农村妇女,与50年代作为棉田劳动新晋主力的关中农村妇女,均历经了从家庭生产到社会化劳动的转型。然而,二者对棉田劳动的态度截然相反。前者(笔者访谈的拾花工)更倾向将拾花劳动视为“不得已而为之”的苦力活,后者则热情、积极地响应国家对其劳动力与创造性的期待。34

  20世纪50年代中期,农村集体化生产将妇女纳入社会主义现代性的构建进程,有力推动了她们“自身劳动与集体和国家密切相关”这一观念的形成。35官方话语高度肯定妇女参与社会劳动所具备的性别解放意涵,也为妇女在集体劳动和公共事务中发挥才干开辟了空间。36如果说,集体化时期的生产体制和性别政治成功促成了关中农村妇女进入社会生产,使其实现了劳动力转型,并激发了她们的劳动热忱,那么,在改革时代,又是何种结构性力量将80年代初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后回归家庭生产领域的内地农村妇女推向雇佣劳动,并消解其劳动积极性的?因此,我们需进一步考察,女性拾花工个体及家庭的经验与改革开放后中国农村在社会生产及再生产领域发生的结构性变革之间的关联。

四、从家庭生产到雇佣劳动:中年农村妇女的劳动力转型

  (一)留守妇女:作为家庭劳动力的潜在劳动力后备军

  在成为赴新疆的季节性拾花工之前,这些内地的中年农村妇女大多有着另一个身份——农村留守妇女。对于大多数年龄较大的妇女而言,赴新疆拾花是她们第一次离乡,年纪较轻的妇女虽有过外出打工的经历,但她们的生活轨迹基本遵循着“年轻未婚时外出打工,一旦结婚就回到农村”的规律。

  农村留守妇女群体的形成与20世纪80年代末农村男性劳动力进城务工潮关联密切。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虽使中国农业回归家庭经营状态,但有限的土地收益迫使男性劳动力外出务工赚取非农收入,以维持家庭日常生活的开销。与农村男性的“进城”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农村女性的“留下”。她们继续操持着家务劳动,抚养孩童与照顾老人,同时,原先由男性承担的那部分农业劳动也转移至她们的肩头。由此,以性别分工为基础兼具城乡区隔特征的“半工半耕”(或称之为“男工女耕”)的农村家庭生计结构自90年代初在中国农村逐渐成型。

  “男工女耕”的家庭生计结构使得农村留守妇女成为家庭农业劳动的主要承担者,这引发了学界对“农业女性化”现象的讨论,性别研究的学者们对此多持保留态度。农业女性化被视为农村女性向非农部门转移过程中滞后性的体现,所有工作中最不受欢迎的农活留给女性。37尤其对已婚农村妇女而言,家务及其他再生产劳动成为她们外出寻找非农就业机会的主要障碍。“男工女耕”模式进一步拉大了家庭内部夫妻间的收入差距。留守妇女虽肩负着沉重的家务与农活,其劳动所产生的现金收益却极为有限。叶敬忠等针对河南农村的调研显示,务工所得收入占据农户家庭年收入的60%—80%,农业收入所占比例甚低。38因而,杰华(Tamara Jacka)把“男工女耕”模式看作“男主外,女主内”这一传统家庭性别分工的延续,只不过“内”的范畴在空间上得到拓展,由屋内延伸至田间。39

  不过,“男工女耕”模式的形成不能简化为农村家庭内部性别分工的结果,改革开放初期,农村男女劳动力均经历了自身劳动从集体领域向家庭范畴的回撤。然而,男性劳动力得以以雇佣形式重返社会生产领域,并非仅靠“男主外”的性别角色分工或自发意愿便能实现的,市场对劳动力商品化的需求及对农村劳动力的改造才是更为关键的要素。因而,市场对“男工女耕”模式形成的影响更为深远。

  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在研究边缘、半边缘国家社会结构转型时提出“半无产化家庭”这一概念,并这样描述其状态:既需依赖雇佣劳动所获得的现金收入维持家庭再生产,同时又拥有部分生产资料可用于贴补家庭再生产成本。40他指出,来自这类家庭的劳动力更受市场青睐,因其家庭中非雇佣劳动者创造的收入或用于家庭消费的产品,可部分贴补家庭再生产成本,雇主便得以压低工资,扩大利润空间。41

  中国改革开放后出现的“男工女耕”的农村家庭生计模式与沃勒斯坦描述的“半无产化家庭”高度相似。农村男性劳动力参与雇佣劳动赚取现金收入,女性留守农村承担无酬的家务与农活,从而保障了男性劳动力的“价格优势”。因此,“男工女耕”模式及农业女性化现象的出现,与中国社会整体性的市场化变革更为相关——传统的家庭性别分工虽在形式上未受冲击,但市场已对其进行收编和重新改造,以满足资本积累与增殖需求。改革开放中前期,农村留守妇女虽未以雇佣劳动的形态进入现代生产体系,但其劳动已被整合进这一体系,并被吸纳为服务市场与资本增殖的一个环节。

  资本增殖的过程并非以线性增长形态呈现,而是极具弹性变化的特征,因而,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也是动态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了相对过剩人口(也称劳动力后备军)对资本弹性扩张的重要意义。这些人口虽相对于某一时期的资本增殖是过剩的,但绝非多余。一旦大量可供转化为资本的社会财富“疯狂地涌入那些市场突然扩大的旧生产部门,或涌入那些由旧生产部门的发展而引起需要的新兴生产部门”,就要求“必须有大批的人可以突然地被投到决定性的地方去,又不影响其他部门的生产规模……这些人就由过剩人口来提供”。42相对过剩人口的形态多样,但主要以流动、潜在和停滞三种形式呈现。流动与停滞的形式多出现在曾经或正在从事劳动的一部分人口之中,而潜在的相对过剩人口是“经常准备着转入城市无产阶级或制造业无产阶级的队伍,经常等待着有利于这种转化的条件”的部分农村人口。43

  农村留守妇女与市场化的社会生产的关联,与潜在的相对过剩人口和资本的关系类似。在新闻报道或政府文件中,她们常被称为剩余劳动力。“剩余”意味着她们作为家庭劳动力创造的价值未受重视,也反映出在劳动力市场中她们虽未进入雇佣劳动但随时准备向雇佣劳动力转化的状态。简言之,农村留守妇女的留下并不等同于被永恒安置于家庭,事实上,当她们以家庭劳动力的身份进入现代生产体系时,便同步开启了其向潜在劳动力后备军的转化。不过,马克思还指出,潜在的相对过剩人口的呈现形式通常更隐蔽,她们的数量“只有在排水渠开放得特别大的时候才能看得到”。44下文将探讨新疆棉田以及内地农村分别历经了何种变化,使得劳动力供需的“排水渠”开放得足够大,导致作为潜在劳动力后备军的留守妇女最终浮现,并转化为雇佣劳动力。

  (二)新疆棉田之变迁:从商品生产到规模经营

  新疆植棉历史悠久,可追溯至高昌时期甚至更早。45不过,由于地处内陆,且本地以绿洲农业和游牧为主要生计模式,新疆的棉花生产整体发展缓慢,也未参与近代中国棉花的商品化进程。新中国成立后,新疆的棉花生产进入首轮增长期。为解决兵团新增人口的基本保障,新疆的棉花播种面积由1949年的31.1千公顷迅速增至1959年的140千公顷。46此后二十年(1959年—1978年),新疆的棉花播种面积稳定在150千公顷左右,年产量不足全国总量的5%。47改革开放后,新疆的棉花生产迎来第二次快速增长期。1988年,国务院将新疆列为国家重点棉花开发区,计划在1995年前建成稳定、高产的国家棉花商品生产基地。48此后,新疆的棉花播种面积及产量均呈现持续上升态势,90年代中期跃居中国第一大产棉区与植棉区。

  1983年农村全面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新疆人少地多的特点使得当地农业种植户在经营规模方面较之内地农户更具优势,兵团职工家庭的经营规模普遍大于内地农户。2006年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显示,全国84.92%的农户经营规模为10亩及以下,兵团56.46%的农户却拥有30亩及以上的土地。49在兵团,从事种植业生产的农户数量仅为全国总户数的0.15%,但经营规模为100亩及以上的兵团种植户数量占全国同时期同规模农户的7.02%。50换言之,在中国农业正式进入市场化改革之前,新疆与内地农户已处在不同的起跑线。

  1985年至1998年,国家对于棉花流通体系进行了多次市场化改革。1998年,国家关于棉花的表述由关系到国计民生的战略物资调整为重要物资,棉花作为市场化商品的属性得以确立。51《国务院关于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从1999年9月1日起,棉花的收购、销售价格主要由市场形成,国家不再作统一规定,这标志着中国棉花市场正式开放。棉花种植转向普遍化的商品生产,获取利润成为农民植棉的主要目的。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的棉花价格与世界市场联动,棉农面临着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

  内地棉农很快感受到市场的风险。棉花用工和预投入成本通常高于粮食作物,而棉农收入又受市场行情影响并不稳定。一旦棉价行情不好,内地棉农极易放弃棉花转而种植其他作物或寻求非农收入。同时期,新疆棉花得益于国家“东棉西进”的战略布局飞速发展。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十年间,山东、河南等传统产棉大省的植棉面积持续下滑,湖北、河北等地的植棉面积虽没有显著减少,但中间也出现过较大波动,只有新疆的棉花总产量和种植面积在持续增长。52新疆棉农在直面市场的初期,并未立刻遭遇内地棉农那般的生存危机,因而成为专注于农业的小商品生产者。不过,相对较大的经营规模也给新疆棉农带来了挑战:进口采棉机与本地棉株不匹配,家庭劳动力无法满足采摘需求。自80年代末,拾花季节的劳动力短缺成为新疆棉农最头疼的问题。

  新疆中小学学生的劳动教育曾在一段时间内成为填补拾花劳动力缺口的主要解决办法,后因遭到耽误学生学习的质疑,自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起,当地中小学生与拾花劳动渐行渐远。同期,新疆棉农转向内地招募拾花工。外来拾花工的工资采取计件工资制,收入与采摘量直接挂钩。计件工资模式下,工人为获取更多收入通常会加快劳动速度并自觉延长工作时间。53相较于采用额定工作量的学生拾花,雇佣外来拾花工很快被新疆棉农视为更有“效率”的选择。

  对新疆棉农来说,雇佣拾花工除了效率优先的考虑,更是他们确保生存及发展的选择。棉花的顺利采摘能给棉农带来维持家庭简单再生产的收入,免于外出务工。当棉花价格高时,棉农还能获得一定的积累性资本以扩大种植规模。例如,2010年籽棉收购价格最高飙升至14元/公斤,当年新疆棉田亩均净利润为1143.87元,利润成本比达81.56%。54随后几年,新疆棉田的土地租赁与流转显著加速。2013年—2014年,笔者在南北疆访谈的棉花种植大户均承认,2010年棉价大涨对于他们扩大经营规模的意义重大,但植棉大户们获取积累性资本又并非完全依赖市场价格的利好,还因雇佣让其实现了对外来拾花工劳动剩余的占有。

  新疆棉田的雇佣劳动力需求虽始于采棉机不适配的问题,但农业市场化与农产品商品化重塑了棉农的生产逻辑——要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就必须在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基础上争取扩大再生产。伯恩斯坦指出:“置于一个普遍商品生产的社会情境中,即便是小规模种植者也时常需要雇佣工人。”55对雇佣劳动力生产剩余的占有让新疆棉农获得了扩大经营规模的资本,并助推了他们对外来拾花工的迫切需求。绿洲市的一些植棉大户甚至提前一年与内地劳务经纪人预约拾花工。新疆棉田对雇佣劳动力的需求与依赖既是市场化的结果,也是其实现自下而上式资本化的必要条件,但因新疆棉花产业迅速发展及本地劳动力缺乏等客观因素,显得尤为突出与迫切。

  (三)成为季节性拾花工:市场依赖重塑农村生产与再生产

  商品化与市场化的浪潮不仅推动了新疆棉花生产方式的深刻变革,还制造了当地棉农对雇佣劳动力的强烈渴望,但劳动力需求与供给无法自然地实现交汇与平衡。同一时期,作为劳动力输出地的内地农村经历了何种变迁?这种变迁又对农村留守妇女向雇佣劳动力转化产生了何种影响?

  “家里需要钱”是拾花工被问及为何选择赴新疆拾花时最常见的回答。若让她们详细说说家里哪里需要钱,就不难发现,现金支出已覆盖农村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三妮是笔者在红星农场调研时关系最好的拾花工,她的家乡是山东省陶朱县。2015年,笔者前往红星农场拾花工们的家乡回访,在陶朱县的那些日子,大多都在三妮家吃饭。她刚满三十岁,是两个孩子的母亲。2012年,三妮的丈夫决定不再外出打工,在镇上开了间加工铝合金门窗的店面。平日里,三妮一家四口住在店面的二楼,她负责看店和照料两个孩子。三妮的父母住在旁边的村庄,会给她送些自家种植的蔬菜,但三妮家日常食物的获取主要靠购买。每天上午,三妮会趁着店里客人少的时候到集市买菜。至于鸡蛋和加工食品(如肉肠、咸菜等),她更愿意去镇上的超市采购,因为超市的价格更便宜。在陶朱县,农户们早已习惯购买日常必需品,集市里挤满了骑着三轮车为家里采购食物的妇女。我们一同去过镇上的超市两次,都碰到之前相熟的拾花工前来购物。家庭衣物的添置同样离不开购买,集市里的服装摊位挂满了各式各样的廉价衣服。三妮指着身上的黑色短袖上衣告诉笔者:“在集上刚买的,只要十块钱。”

  三妮的丈夫经营的铝合金加工门市每月能为家里带来约五千元的收入,这在当地虽算得上中上水平,但每月也总是所剩无几(一部分需作为采购原材料的成本,一部分用于偿还之前开店欠下的债务,一部分用于家庭日常开支和孩子的教育)。三妮半开玩笑地向笔者抱怨:“稍不注意,一张红票票(一百元人民币——笔者注)就没影了。”为应对不时之需,三妮开始寻思着如何为家里增加些收入。2013年秋天,她踏上了赴新疆拾花的旅程。

  三妮家的情况是内地众多农村家庭的缩影。现金支出占农村居民总支出的比例从改革开放初期的54%上升至2009年的90%,56农村家庭对现金收入的需求与依赖不断加深,而这并非农民生活习惯或消费方式的改变所致,根源在于商品关系对农村生产与再生产领域的持续渗透,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改造为市场依赖式的社会关系。艾伦·伍德(Ellen Wood)认为,原始积累的根本目的在于实现社会财产关系的根本性变革,让一切生产和再生产活动都处于竞争和资本积累的强制关系中,进而形成对市场的依赖。57这对农民的生计模式影响深远:农业生产与市场紧密相连,维持农民再生产所需的生活资料也由市场提供,农民即便拥有土地,他们的生产与再生产也被强行置于商品关系之中。58塔尼亚·李(Tania M. Li)将“市场依赖”这一概念精妙地总结为“投入生产的所有东西都变成了商品,所有用于消费的东西同样也是商品”。59

  农业生产领域的商品化集中体现在两方面。第一,农业生产以服务商品生产为主要目的。1978年至2010年,全国农产品的商品率从40.5%提升至84.3%。60这意味着,小农户从事农业生产不再以满足自家口粮为首要任务,而是将农产品以商品形式出售。售卖农产品虽能给小农户带来现金收入,但相较于维持其家庭生计所需的现金开支,犹如杯水车薪。第二,市场成为农户获取农业生产资料及社会化服务的主要来源。三妮婚后从婆家分得一亩八分农地。这块地一年两季,冬种小麦,夏种玉米。三妮从市场购买种子、化肥和农药,再向农机户支付耕种收环节的机械费,收获的农产品直接卖给收购商。市场价格好的年份,这近两亩的土地能为三妮家带来四千元左右的纯收入,市场行情差时,三妮则面临亏损的风险。2014年玉米价格大跌,三妮种地不仅没赚到钱,还倒贴了几百元成本。

  市场依赖在农村再生产领域的突出表现是生活资料的商品化,即农民家庭维持日常生活的必需品不再依靠自身劳动生产,而是通过购买获得。上文描绘的三妮一家用现金采买生活资料的情景正是生活资料商品化的具象体现。生活资料商品化对农村再生产领域的影响深入且持久。农村家庭维持再生产不仅需要满足日常生活需求的消费储备,还需获取确保农村文化与社会关系延续的仪式储备。61婚丧嫁娶活动是仪式储备在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呈现形式。“男工女耕”的家庭生计模式是内地农户面对农业收入无法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求时采取的应对策略。但随着商品关系对农村再生产领域的全方位侵入,不断攀升的农村婚嫁开支成为许多农村家庭日益沉重的经济负担。一项针对全国364个村庄的抽样调查显示,2008年被调查村庄的男性平均婚姻花费为9.5万元,是村庄平均年收入的26.6倍。62

  甘肃省远宁县地处秦岭山地,与陶朱县等中东部平原地区的农村相比,当地农产品及日常必需品的商品化程度较低。2012年和2014年,笔者在该地调研时发现,不少山区村庄的农业生产仍以自给为主,但不断攀升的农村彩礼和建房费用对当地农户来说是一笔不小的现金支出。2014年春天,笔者在远宁县结识了45岁的朝霞。她正忙着为儿子年底结婚盖新房。房子是当地常见的三间屋带小院样式,成本约十二三万元。朝霞对未过门媳妇只提出在村里盖新房的要求感到满意,因为不少新媳妇要求婆家在县城买商品房,而县城商品房的价格是农村自建房的两倍多。即便如此,朝霞夫妻仅靠农业收入也无法凑齐这笔费用。为了让儿子早日娶亲,她的丈夫与儿子长期在外地打工。自2011年起,朝霞连续三年赴新疆拾花,挣了近三万元。

  此外,生活资料商品化持续冲击农村妇女的家庭生产劳动。玛丽莲·鲍尔(Marilyn Power)指出,商品生产的扩大会改变妇女家庭劳动的内容,挤压她们创造新使用价值的空间,增加家庭的消费开支,这导致二战后美国大量妇女从家庭劳动转向雇佣劳动。63鲍尔将妇女的家庭生产劳动分为生产性劳动和维持性劳动:前者将原材料转化为可用物品,如种植作物、缝制衣物,能为家庭带来新使用价值,降低对商品购买的依赖;后者主要包括照顾家庭成员、洗衣清洁、购买生活用品等活动,这类劳动无法创造新使用价值,只能维持现有使用价值。64一旦生产性劳动创造的使用价值被商品替代,家庭生计将更依赖购买,维持性劳动比重上升并成为主导,家庭对现金收入和雇佣劳动的依赖也随之加剧。65

  三妮与陶朱县的拾花工伙伴承担的家庭劳动多是维持性劳动。这类劳动无法为家庭提供食物或收入,反因需要购买生活必需品,增加了现金支出的需求。尽管她们照料土地,但土地产出大多直接售卖,为自家带来的使用价值极少,且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也可能带来亏损风险。这一买一卖的过程看似仅是生活资料获取方式的变化,但市场已取代农民获得其对家庭生产与消费的控制权。农村妇女通过生产性劳动创造的能降低再生产成本的新使用价值,不断被替代而日益减少。“男工女耕”的模式已难以弥补现金缺口,妇女加入雇佣劳动获取收入成为农村家庭生计维持的必然选择。

  商品关系向中国农村生产及再生产领域的持续渗透,致使农村家庭的简单再生产再度遭遇挤压,中年农村妇女成为时刻等待转化的潜在劳动力后备军,但家务劳动的羁绊使她们难以长期离开农村进入城市,也难以获得工业领域正规就业的机会。农业领域的季节性雇佣和乡镇工业的临时工岗位,是她们为数不多的受雇选项。新疆棉花生产规模的快速扩张“恰逢其时”,为她们实现从家庭劳动力向雇佣劳动力的转化提供了外部“机遇”。“排水渠”已开放得足够大,中年农村妇女与季节性拾花劳动的相遇便显得“水到渠成”了。

  (四)谁去拾花,谁留家中:农村社会分化与妇女家务负担

  一旦生活资料的商品化成为市场发展的核心动力,农民就不得不融入更广泛的社会劳动与市场分工,农村内部也将遭遇社会分化。66中国农业市场化的进程,正是农村社会分化的过程。部分新疆棉农通过扩大经营规模实现了自下而上式的资本化转型,多数的内地小农户则困于被商品关系锁定的生产与生活,需靠雇佣劳动维持家庭生计,二者以雇佣关系相遇在新疆棉田。然而,地域差异并非这一社会分化的成因。随着棉花生产的市场化程度加深,新疆棉农群体同样面临阶层分化,这是另一个故事,本文暂不展开。类似地,内地农户亦非同质化群体。

  在拾花工的家乡,人们对“谁去拾花,谁不用去拾花”的选择颇有默契。晓芹的邻居家搞建筑工程队,是村里第一户拥有两层小楼的家庭。晓芹因笔者的到来,邀请相熟的拾花工姐们吃饭,女邻居恰巧也在。席间,大家回顾拾花趣事,女邻居对此兴致不高,被在场妇女打趣为“闲在家,不必干活的富太太”。

  鲍尔将已婚妇女的家庭生产能否满足家庭使用与交换需求,视作她们是否需要进入雇佣劳动的充分条件。67她的研究对象是二战后的美国无产阶级家庭妇女,当时美国社会的阶级结构已经形成。一旦家庭生产性劳动消失,这些妇女只能进入雇佣劳动。而在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农村,商品化对妇女家庭劳动的入侵与改造,与农村社会分化几乎同步发生。这意味着商品化对妇女生产性劳动及其创造使用价值的排挤具有普遍性,但由于不同农村家庭经济状况的差异,并非所有妇女都会因此进入雇佣劳动。一般来说,家庭收入较高的妇女往往可得“豁免”。

  吴师傅是远宁县的小包工头。2006年他的妻子曾赴新疆拾花,后来他阻止了妻子再次前往的计划。他向笔者解释:

  我告诉我老婆,你别再去新疆拾什么棉花。就老实待在家里照顾好孩子……你去了还会被骗68,家里的孩子也不能照顾好……你去新疆赚的那点钱,我不需要多久就赚到了。女人就该好好待在家里,赚钱是男人的事!(访谈时间:2012年7月9日)  

  远宁县的熊阿姨再次赴新疆拾花的计划也被担任村委会主任的丈夫叫停了。2012年秋天,五十多岁的熊阿姨第一次去新疆拾花,赚了六千多元,但其丈夫认为,她去拾花收入有限,还耽搁了家务,影响了他村委会主任的工作。事实上,妻子能留在家中的关键因素并非她们的丈夫拥有话语权,而是家庭收入能满足其再生产需求。吴师傅、晓芹女邻居这样的家庭其收入均尚有余力扩大经营规模,但对三妮、朝霞等拾花工的家庭而言,若不进入雇佣劳动,现有收入则难以维持家庭再生产。换言之,农村家庭社会阶层的差异在中年农村妇女从家庭劳动迈向雇佣劳动过程中起着更具决定性的作用。

  此外,传统家庭性别分工对这一转变有延缓或阻碍作用。已婚已育的状态限制了中年农村妇女长期外出打工的可能,即便从事拾花这类季节性工作,也需平衡外出务工与家务劳动的关系。比如:三妮不得不请婆婆在她赴新疆拾花的两个多月里照料孩子;朝霞的儿子虽已成年,但家中农活离不开她,只是新疆的拾花时节恰逢远宁县的农闲期,她方能离乡;出生于1972年的晓芹,作为第一代打工妹,不满20岁就去天津自行车厂打工,24岁结婚返乡,丈夫长期在外从事建筑行业,她一直留守村中承担农活和抚育女儿,直到2014年女儿在县城寄宿制高中就读,她才再次离乡,与村里的妇女同赴新疆拾花。

五、结语:走向式微的拾花劳动与渐趋普遍的灵活就业   

  “中年农村妇女是最合适的拾花工”这一话语,是市场化生产体制与受市场逻辑改造的性别政治共同作用的产物。内地农村的留守妇女与新疆拾花劳动的相遇,并非劳动力供需的“完美契合”,而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农村社会阶层分化的结果。去集体化政策促使农业回归家户经营,其后果却是以去小农化为倾向。69农业生产的商品化与市场化,为新疆棉农带来扩大再生产的机遇,而对内地小农户而言,商品关系的渗透意味着家庭的简单再生产持续遭受挤压,他们不得不依靠雇佣劳动维持生计。

  市场对劳动力的选择虽有性别化特征,却以利益最大化为要旨。“男工女耕”的家庭生计模式看似是“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性别分工的延续,实则是留守妇女承担的无酬或少酬的家庭劳动填补了农村家庭再生产的成本,市场才借此压低了进城务工的男性劳动力的薪酬。然而,市场对农村留守妇女的劳动力安排并非仅限于家庭领域,为应对资本对劳动力需求的弹性变化,她们还需以潜在劳动力后备军的身份存在,一旦市场有需求,便可迅速转化为雇佣劳动力。

  人们宣称女性的生理特点与拾花劳动“天然适配”,但现实中,被绑定的是作为雇佣劳动力的中年农村妇女和性别化的劳动。家务劳动的牵绊限制了农村已婚妇女的受雇选择,作为被挑选的劳动力,她们在劳动力市场上缺乏议价权。拾花劳动作为性别化的劳动,背负着无需技能及可替代性高的价值评判。不平等的性别分工成为市场判断劳动价值及劳动力价格高低的重要依据。

  尽管农村妇女参与拾花劳动的个体动机不同,部分拾花工会将这短暂的外出视为暂离繁重家务劳动或离开家乡开眼界的机会,但对于那些连续多年赴新疆的拾花工而言,维持生计是她们坚持拾花的重要驱动力。市场及劳务经纪人借“已婚妇女为家庭奉献的品质使其能忍受拾花劳动的辛苦”的说辞,掩盖了她们在劳动力市场中的边缘处境,将其低廉的工资合理化,并规训她们关于自身劳动意义的认知与想象——即便进入社会生产领域,其劳动的意义仍仅与家庭相关。因此,这些妇女把拾花劳动视作“不得已为之”的苦力活,是否比她们作为“最合适的拾花工”更具有合理性?况且,“中年农村妇女是最合适的拾花工”这一说法所宣称的“合适”,也仅是暂时的“适合”。

  2010年前后,大型采棉机开始在新疆棉田推广。以2013年的绿洲市为例,一台6行采棉机单日作业面积为150亩—180亩,相当于六七百个熟练拾花工的工作量。自2015年起,新疆棉农的机采需求大幅上升,2024年全疆棉花机采率突破90%。70如今,在棉花收获的季节,新疆各地的火车站已难觅拾花工大军的踪影,棉田里拾花工排成行采摘棉花的景象也消失不见了。棉农们不再抱怨拾花工难招,而是关注采棉机社会化服务价格的激烈竞争,或不断上涨的棉花种植成本和土地租赁价格。采棉机从物理意义上完成了对“中年农村妇女是最合适的拾花工”这一话语的最终解构。

  那么,这些从新疆棉田消失的拾花工去了哪里?她们回到家乡,却无法像打工妹们那样因婚姻回归家庭,或者说,成为纯粹意义上的家庭劳动力。随着商品化进程在农村生产与生活领域的不断深入与持续渗透,留守妇女在家庭生产中所能创造新使用价值的空间正遭受严重挤压。她们从事的无酬或少酬家庭劳动,已难以填补家庭再生产所需的成本。鲍尔敏锐地指出,作为潜在劳动力后备军的她们一旦被启用,就无法再回到潜在状态——她们可以被解雇,但从任何意义上都无法真正地回“家”。71寻找并从事各种零工劳动已成为陶朱县拾花工们的常态。她们穿梭于临时雇佣劳动之间,时而担任建筑队小工,时而成为乡镇超市的理货员,或在劳动密集型企业生产旺季充当临时工,甚至继续前往其他省份从事季节性农业雇佣劳动。2015年,笔者在陶朱县再次见到素琴时,这位有着近二十年从业经验的拾花劳务经纪人正在考虑业务转型。她告诉笔者,烟台市附近一些海产品加工企业春节前的临时用工需求很大,她正托人联系企业,以便未来带当地妇女过去打工。

  伯恩斯坦提出劳动阶级(classes of labor)的概念,将那些虽拥有部分生产资料但其劳动仍需隶属于资本的群体纳入其中。72他这样描述劳动阶级的生存形态:   

  劳动阶级为了实现他们的再生产,不得不进入缺乏保障的雇佣劳动或各种岌岌可危的小规模且不稳定的非正式部门中的生存型劳动,包括农业劳动。实际上,是各种形式的雇佣劳动与自我雇佣的复杂集合。他们实现其再生产的方式也经常跨越社会分工的各领域:城市和农村,农业与非农业,雇佣劳动与自我雇佣。……劳动阶级的社会地位与身份也处在杂糅与变动的状态,甚至被放置于边界更加模糊的位置。……实现再生产(生存)的需求迫使他们(直接或间接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73   

  在市场化的生产体制下,这些中年农村妇女日益不稳定且碎片化的劳动状态,某种程度上呼应了伯恩斯坦的描述。持续关注农村妇女在非正规就业领域的劳动状况,分析其对中国农村社会再生产与性别分工的影响,并呼吁更具包容性的福利保障政策,是一个重要且有意义的研究方向。此外,市场利用性别、城乡、年龄等差异性因素对劳动力市场中的劳动者进行了更为细致的划分。因此,无论对持有农政视角还是从事性别研究的学者而言,都面临着一个更大的挑战:如何在解释劳动者内部分化的同时,展开关于团结的想象?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乡村振兴战略下新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衔接机制及影响研究”(项目编号:19XSH007)的阶段性成果,并获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池博士项目的资助。感谢严海蓉、苏熠慧、陈义媛、郭岩、郗望等师友的建议和鼓励,以及匿名审稿专家给予的宝贵意见。

  

【注释】

①数据显示:1993年,新疆棉花总产量达68.0万吨,成为中国最大的产棉区;1997年,新疆棉花播种面积达883.6千公顷,跃升至最大的植棉区。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编):《中国农村统计年鉴1994》,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4年版,第163—164页;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编):《中国农村统计年鉴1998》,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8年版,第131—132页。

②《占全国92.2%!新疆棉花总产连续7年超500万吨》,新疆广播电视台网站,2025年2月3日访问。

③文内出现的具体地名和人名均为化名。

④为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红星农场要求下属连队登记外来拾花工的身份信息。连队通常将拾花期间到访的所有外来人口均统计为拾花工,但其中部分人员,如拾花劳务经纪人或给拾花工做饭的厨师,并不直接参与拾花劳动,且多为男性。2013年,三连的此类人员约为15人。

⑤Diane Elson & Ruth Pearson, “‘Nimble Fingers Make Cheap Workers’: An Analysis of Women’s Employment in Third World Export Manufacturing,” Feminist Review, Vol. 7, No. 1 (1982), pp. 87-107.

⑥高小贤:《当代中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及农业女性化趋势》,载《社会学研究》1994年第2期。

⑦Tamara Jacka, Women’s Work in Rural China: Change and Continuity in an Era of Reform,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 p. 135.

⑧汪淳玉:《跨国农业女工: 流动规律, 劳动状况及其农政变迁意涵》,载《妇女研究论丛》2022年第3期。

⑨虽然中国农业雇佣劳动力迁移的相关研究较少,但茶叶、海带、辣椒及水果采摘等农业生产领域对于非本地雇工的需求长期存在。

⑩相关研究可参阅Ching Kwan Lee, Gender and the South China Miracle: Two Worlds of Factory Women, Berkeley, CA: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8; Cindy Fan, “Rural‐urban Migration and Gender Division of Labor in Transitional China,”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Urban and Regional Research, Vol. 27, No. 1 (2003), pp. 24-47,等等。

11Yang Shen, Beyond Tears and Laughter: Gender, Migration and the Service Sector in China, London: Palgrave McMillan, 2019.

12Karl Kautsky, The Agrarian Question: In Two Volumes, London; Winchester, Mass.: Zwan Publications, 1988。中译本可参见[德]卡尔·考茨基:《土地问题》,梁琳译,北京: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5年版。

13叶敬忠:《农政问题:概念演进与理论发展》,载《社会学研究》2022年第1期,第25页。

14叶敬忠、吴存玉:《马克思主义视角的农政问题与农政变迁》,载《社会学研究》2019年第2期,第2页。

15Henry Bernstein, “Is There an Agrarian Question in the 21st Century?” Canadian Journal of Development Studies, Vol. 27, No. 4 (2006), pp. 450-451.

16Ibid., p. 457.

17Henry Bernstein, Class Dynamics of Agrarian Change, Bloomfield, CT.: Kumarian Press, 2010, p. 9.

18Ibid., pp. 23-24.

19Ibid., p. 24.

20《机械化时代劳动力迁徙样本:K4756次临客上的采棉工》,21经济网, 2024年7月4日访问。

21Tamara Jacka, Rural Women in Urban China: Gender, Migration, and Social Change, Armonk, N.Y.: M.E. Sharpe, 2006, p. 44.

22《新疆:百万拾花工“拣”走16亿元》,新浪网,2025年3月22日访问;《新疆兵团棉花采摘结束 38.34万拾花工淘金25.42亿》,中国新闻网,2025年3月22日访问。

23采棉机作业时需在棉田的横头和地界处掉头,因而机器进场前先要人工完成这部分棉田的采摘。

24新疆季节性拾花工主要分为固定花工(包地工)和跑花工(散工)两种形式。二者区别在于:固定花工需完成雇主棉田的全部采摘任务后方可结束工期,其间不得随意更换雇主或退出劳动,跑花工只需完成当日工作,次日即可更换雇主;固定花工在完成全部采摘后一并领取工资,跑花工则实行日结制。

252003年,重庆农村妇女熊德明向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诉说,她从事建筑工的丈夫被拖欠了工钱。该事件引发了社会对于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广泛关注。参见《总理为农民追工钱》,中国政府网,2025年3月22日访问。2004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联合发布《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26中等熟练程度的拾花工一天可采摘籽棉约80公斤。当年工价为每公斤2元左右。

27张翼:《2014年流动劳动力收入差距调查报告》,载李培林等(编):《社会蓝皮书:2015年中国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161页。

28Anne Phillips & Barbara Taylor, “Sex and Skill: Notes towards a Feminist Economics,” Feminist Review, Vol. 6, No. 1 (1980), p. 79.

29高小贤:《“银花赛”: 20世纪50年代农村妇女的性别分工》,载《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4期。

30同上,第164—166页。

31同上,第166页。

32同上,第166、168页。

33同上,第167页。

34Gail Hershatter, “Local Meanings of Gender and Work in Rural Shaanxi in the 1950s,” in B. Entwisle & G. Henderson (eds.), Re-Drawing Boundaries: Work, Households, and Gender in Chin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0, p. 88.

35Gail Hershatter, “The Gender of Memory: Rural Chinese Women and the 1950s,” Signs: Journal of Women in Culture and Society, Vol. 28, No. 1 (2002), pp. 54- 67.

36严海蓉:《“知识分子负担”与家务劳动——劳心与劳力、性别与阶级之一》,载《开放时代》 2010年第6期,第109页。

37同注⑥,第86—87页。

38叶敬忠、潘璐、贺聪志:《双重强制:乡村留守中的性别排斥与不平等》, 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56页。

39同注⑦。

40I. M. Wallerstein, Historical Capitalism, London: Verso, 2003.

41Ibid., p. 41.

4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729页。

43同上,第738—740页。

44同上,第740页。

45Kang Chao, The Development of Cotton Textile Production in China,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77.

4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编):《新疆统计年鉴—2015》,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5年版,第363页。

47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统计局(编):《新疆统计年鉴—2015》,第363页;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棉麻局、中国棉麻流通经济研究会:《中国棉花统计汇编1949—2000》,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5年版,第25、30、35、40、45、50页。新疆棉花产量在全国总产量中的占比由以上年鉴中的数据推算而得。

48《国务院与新疆签订承包协议  建设棉花糖料商品生产基地》,载《人民日报》1988年7月9日,第2版。

49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汇编—农业卷》,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年版,第41页;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编):《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汇编》上卷,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1年版,第18页。

50相关比例依据《中国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汇编—农业卷》(第41页)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资料汇编》(第18页)的数据推算而来。需说明的是,1996年第一次全国农业普查未统计不同耕地规模农户数量,本文引用2006年第二次普查数据。该数据沿用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延续自1983年第一轮承包),尽管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但根据“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原则,整体差异较小。

51汪若海、李秀兰:《中国棉史纪事》,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年版,第275页。

52毛树春、谭砚文:《WTO与中国棉花十年》,北京: 中国农业出版社2013年版,第43—67页。

53Edna Bonacich, “Latino Immigrant Workers in the Los Angeles Apparel Industry,” New Political Science, Vol. 20, No. 4 (1998), p. 465.

5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司(编):《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2010》,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年版,第166页。

55同注17,第106页。

56孟捷、李怡乐:《改革以来劳动力商品化和雇佣关系的发展——波兰尼和马克思的视角》,载《开放时代》2013年第5期,第96页。

57E. M. Wood, The Origin of Capitalism: A Longer View, London: Verso, 2002, p. 60.

58Ibid.

59Tania Murray Li, Land’s End: Capitalist Relations on an Indigenous Frontier, Durham: Duke University Press, 2014, p. 7.

60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中国农村研究报告2010》,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11年版,第85页。

61同注17,第18—20页。

62刘利鸽、靳小怡、费尔德曼:《婚姻挤压下的中国农村男性》,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4年版,第62页。

63Marilyn Power, “From Home Production to Wage Labor: Women as a Reserve Army of Labor,” Review of Radical Political Economics, Vol. 15, No. 1 (1983), pp. 75-78.

64Ibid.

65Ibid., p. 79.

66同注17,第4页。

67同注63,第81页。

68“被骗”指的是吴师傅的妻子从新疆返家途中被人骗到其他省份,进入传销组织,后被吴师傅带回了家。

69严海蓉、陈义媛:《中国农业资本化的特征和方向: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资本化动力》,载《开放时代》2015年第5期,第50、64页。

70同注②。

71同注63,第83页。

72同注15,第452页。

73Henry Bernstein, “Globalisation, Neoliberalism, Labour, with Reference to South Africa,” in A. Saad-Filho & G.Yalman (eds.), Economic Transitions to Neoliberalism in Middle-income Countries, London: Routledge, 2009, p. 180.


责任编辑: 刘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