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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视角下集体化时期社员现金分配问题研究*

——以山东平度四甲大队为例

袁剑

【内容提要】 农业集体化时期现金分配的重要意义在于改善农民生活,农民获得现金收入的主要来源是集体的商品生产。本文利用现存的山东平度四甲大队的会计档案,从生产视角研究社员现金分配问题。研究发现,国家和地方虽然通过推动农林牧副渔业全面发展,明显提升了农产品商品率,增加了集体现金收入,但社员现金分配收入较少,原因在于集体用于购买化肥、农药等现代农业生产资料的现金支出和以公积金为主的积累同步增长。集体发展商品生产以增加现金收入,既能促进粮食增产,又能增加农民的现金分配,实现生产和生活双重发展,这是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早期探索的重要经验。

  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农业集体经营体制的建立,农业生产的主体由家庭转变为集体,集体生产遂成为农民家庭主要的收入来源。社员能从集体中获得多少收益,不仅直接关乎农民的生计和心态,也是对家庭之间和生产队之间进行比较、对生产队和大队干部领导能力进行评价的标准。集体向社员的分配包括实物和现金,如果说粮食等实物是农民生活的基本保障,那么现金支出则是农民改善生活的重要手段。现金主要用于在供销社或集市购买生活用品,特别是新年时节,家庭多支出一些现金,就能过个好年,此外,盖房建屋、婚丧嫁娶也是家庭的大额现金支出项目。然而,农民现金分配少、兑现难是农业集体化时期普遍存在的现象,被认为是农民生活发展停滞的一个重要体现。

  从分配制度看农民的现金分配,是已有研究基本和核心的视角。农业剩余受到国家和集体的两重提取①,武力把这种提取方式称之为“倒定额提取”②,这是导致农民现金分配较少的基本制度因素。同时,集体的分配制度还存在平均主义倾向③和普遍的超支现象④。从农户视角看现金分配,家庭构成和劳动工分与农户现金分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学界已有劳动激励⑤、家庭生命周期⑥、“工分稀释”⑦、劳动报酬实物化⑧等相关研究。综合来看,上述研究主要聚焦或围绕经济的分配环节,而在唯物史观的意义上,生产居于经济活动的核心地位,有必要将对农民现金分配较少这一现象的探究,从分配环节扩展到生产视角。在生产视角下,徐俊忠指出国家对农村实行了倾向于“去工业化”“去商业化”的政策和强约束的统购统销政策,致使农民生活长期拮据,⑨直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社队企业的发展才有效地提高了农民收入。⑩

  毛泽东曾提出人民公社存在自给性生产和商品生产两种生产性质,他指出:“进入共产主义要有步骤。我们向两方面扩大:一方面发展自给性的生产,一方面发展商品生产。现在要利用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和价值法则,作为有用的工具,为社会主义服务。”“只要存在两种所有制,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就是极其必要、极其有用的。”11毛泽东关于积极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认识,是对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重要理论创新。生产是分配的基础,自给性生产和商品生产这两种生产,分别形成了实物和现金两种分配方式。针对集体化时期农民现金分配较少的问题,本文从微观个案出发,着重从收入和支出两方面考察农业集体生产单位的商品生产和现金分配,兼论两种生产的关系,以及生产和分配的关系。

一、四甲大队的人均现金分配收入

  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农业六十条”)通过,确立了集体经济“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生产与分配原则,实物和现金分配在生产队这一级开展核算和实施,农户是接受分配的对象。实物分配一般是将参加分配的口粮等实物按照农户人口和工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配,现金分配较之则稍显复杂:

  农户现金分配收入=(参加分配的实物折款+参加分配的现金)/参加分配的总工分×农户参加分配的工分-农户年终决分实物折款

  如果农户现金分配金额按公式计算为负值,便构成农户对生产队的欠款,产生了超支现象。而且,所有农户应分现金(欠款按负值计)的总和,等于生产队参加分配的现金总额,也是生产队当年现金纯收入(纯收入=收入-支出-税收)扣除生产队公共积累(公积金、公益金等)后的结果。

  生产队可使用的现金纯收入,与年终决算参加分配的现金总额高度关联,它取决于各种生产性收入和支出、税收,也同大队一级、社员、信用社的现金往来等有关。从历时性发展来看,大队一级的经营管理内容、现金收支在扩大,对生产队现金收支的影响趋于重要,但大队一级的生产经营收支不进入生产队的会计核算,而是进入大队整体的会计核算。这意味着,基于生产视角,较之生产队,生产大队更能呈现农林牧副渔业、工业、商业等各个业态的全面发展,以及更为完整的经济收支。鉴此,本文把生产大队作为农业集体生产单位的考察对象,同时,对农户之间的现金分配差异作淡化处理,把“人均现金分配收入”作为社员现金分配多寡的一般观测指标。

  农村会计档案对集体化时期基层农业集体生产单位的收入和分配具有极高的研究价值。山东省平度市新河镇洪山四甲村(原平度县灰埠公社四甲大队)12保存了一批横跨农业合作化运动、人民公社和改革开放三个时期的村集体历史档案(以下简称“四甲档案”)。13这批档案以会计档案和统计材料居多,其中形成于1955年—1982年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785册、会计账簿200本、年度会计报表724张。会计档案内容大致完整,时间基本连续,在国内现存农业集体化时期档案中甚为稀见。其中,大队会计报表在会计档案中是凭证、账簿和各种专项统计汇总的结果,数据具有整合集中度高、结构逻辑性强、统计范围全面、可利用程度和可靠性高的特点。数据可靠的制度因素在于,一方面,当时从中央到地方每年都要出台指导性分配政策,生产大队根据上级的分配政策在年终制定分配方案并制作大队会计报表提交到公社,经过公社审批后,才能再照此实行大队整体的年终分配;另一方面,大队会计报表和相关统计材料经过上报,才得以形成地区和国家的农业统计数据,在这个意义上,大队会计核算和国民经济核算具有一体同构的特点。由此,本文把四甲档案中的大队会计报表14作为深度利用的数据来源。

  四甲大队的大队会计报表分为“年终决算实物分配总表”和“年终决分收入分配总表”两种,前者记录了自给性生产和分配数据,后者则记录了现金分配数据,是对自给性生产和商品生产两种生产及其分配的整体反映(见表1)。将这些现金分配数据同四甲大队所在的灰埠公社的平均水平进行比较,可见四甲大队历年人均现金分配收入的变化趋势和两者的显著差异(见图1)。灰埠公社的人均现金分配收入在1972年—1978年有一个维持7年之久的历史性低谷期,直到1979年才发生显著提高;与之形成对照的是,四甲大队并不存在这样明显的低谷期。从人均现金分配收入来看,四甲大队1964年—1972年在灰埠公社是“差等队”,1974年—1977年是“中等队”,1978年—1981年是“优等队”。

二、发展商品生产,增加集体现金收入

  集体生产单位通过发展商品生产来获得更多的现金收入,其具体经营形式多样,或加强传统的现金收入方式,或响应国家积极倡导的生产方向,创新经营方式。例如,四川省成都市的战旗大队在1970年前后开始“大养其猪”,不仅通过向国家交售猪肉增加现金收入,而且由于增加了自然肥料,农业增产增收,另外还有助于控制购买化学肥料的现金支出。通过农牧业的现金积累,战旗大队在1977年得以引进先进的制砖设备和技术来创办机砖厂,使之成为农工副业结合的样板大队。15浙江省绍兴县的上旺大队地处半山区,硬是把山光石乱的地理环境改造成适宜茶叶种植的茶场,以精耕细作开展茶叶生产,交售给收购站的毛茶品级远超同地区其他村庄,现金收入逐年快速增加,遂进一步购入先进制茶机械和其他农业机械,实现了粮食和经济作物的双重发展。16山西省太原市的剪子湾大队依靠马车运输、劳务输出、开砂场和制作白灰等多种副业,副业收入常年占集体总收入的70%以上。17剪子湾大队和四甲大队在当时只是普通的生产大队,它们的集体副业的具体经营形式并不属于当时政策积极宣传引导的类型,但在现金短缺的现实逼迫下,它们都有充分的内生动力来发展副业,以增加现金收入。

  针对四甲大队个案,笔者利用“年终决分收入分配总表”的数据绘制出不同业态——农业、林业和副业的纯收入历年变化趋势图(见图2),从中可见不同业态的历时性和结构性变化特点。但所谓“收入”“纯收入”,并不等同于现金收入,而是自给性产品进行实物折款和商品性产品的出售价格按照统一货币单位计量进行加和的核算,具有半实质半形式的价值核算的性质。这种“收入”的会计核算方法导致现金数据在四甲大队会计报表中处于隐而不显的状态,自给性产品比例过高是造成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四甲档案中关于现金收支的专门统计资料数量较少且内容简单,现金数据大部分分散于各生产队账簿中,《大队现金保管登记簿》仅记录大队一级且仅存部分年份。鉴此,为考察四甲大队现金收支情况,本文首先利用交售比例(即商品率)联系现金收入,农业方面,粮食在1964年—1982年(不含1973年)的年均交售比例是19.7%(不同产品在不同年份有所不同),一般超过90%的棉花会交售国家,林业、副业产品基本用于出售,收支主要是现金。此外,通过会计数据、文书、田野调查和口述访谈的互补互证,在此基础上初步勾勒出四甲大队商品生产的轮廓,运用趋势和质性分析方法对现金纯收入展开研究。

  鉴于四甲大队集体副业的特点较为突出,为便于叙述,笔者把四甲大队的业态分为农林牧业(没有渔业)和集体副业两部分。首先,它在1966年—1974年进行了农林牧业的业态调整,扩大经济作物的种类和种植面积,增加了户均养猪数量,虽然产量和总收入不断增长,但没有实现纯收入的有效增长。其次,自力更生办起集体副业——制刷厂,于20世纪70年代获得了较多的现金纯收入,并且保持持续增长趋势。副业带来的大量现金纯收入不仅为提高社员现金分配收入创造了经济基础,而且通过提供现金支持发展了农林牧业,包括持续地增加农业生产资料支出、改造和添置农业设施设备,从而在1978年—1979年全国大幅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和扩大开放农村集贸市场的历史性改革契机中,四甲大队进一步通过农林牧业实现了现金纯收入的大幅增加。本节对农林牧业和集体副业作分别讨论。

  (一)农林牧业:结构的调整和农产品收购价格的提高

  四甲大队的农林牧业结构在1963年—1982年期间的调整和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63年—1965年的三年调整时期,这个时期以粮食生产为主。农业可分为粮食、经济作物、蔬菜、柴草等,主要粮食是小麦、玉米和地瓜三种。1964年和1965年分别种植花生40亩和10亩,花生作为油料全部自给,不交售国家;几乎没有经济作物;养猪数量少,1965年集体养猪12头,社员养猪仅76头。这个时期农产品商品率低,集体现金收入显然非常少,政策原因在于“农业六十条”要求“一般的生产队应该以发展粮食生产为主”,18这虽然起到了稳定农业生产和保障农民口粮的作用,但如此重自给性生产而轻商品生产导致现金收入难以提高,农业生产处于“糊口农业”和“调剂农业”19的低水平农业积累循环阶段。

  第二个阶段是1966年—1977年,这个时期进行了农林牧业结构的调整,主要表现为:减少粮食作物种植面积,增加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和养猪数量。经过三年调整时期,粮食产量得到恢复并重新开始增产,这为扩大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创造了条件。四甲大队因地制宜、有规模地种植花生、棉花和果树(以苹果为主),扩大了粮食以外的现金收入来源。果林在会计核算中计入林业,除了出售果品的收入,卖棉槐条子编的果筐、各种树条、烧柴也占相当一部分现金收入。1974年,花生退出,棉花和果树成为主要经济作物,自给性油料相应从花生油、豆油转变为棉籽油。这个阶段大致形成了以粮食作物为主、棉花和果林为辅的耕地利用格局(见表2),而且为了优先保障粮食耕地和方便机械作业,小麦、玉米一般种植在平原,棉花和果树一般种植在山坡上。农业增产释放了养猪的潜力,社员养猪数量提高到了户均一头猪。大队一级办养猪场,以养母猪为主,主要是向社员提供仔猪,社员交售猪肉所得现金由农户留取,不用上交,因此牧业几乎不贡献现金纯收入,但养猪增加了自然肥,间接提高了农作物产量。

  四甲大队对农业和林业耕地利用的调整发挥了国家和集体“两个积极性”的作用。在集体方面,为了保持粮食产量的持续增长,适当提高一年二作的比例,如小麦-玉米、地瓜等,实行小麦套种秋玉米,增加粮食复种指数,再适当增加密植度,表现为亩均用种量的提高。为了创造在山坡种植棉花和果树的土地条件,组建农田水利基建队平整山坡土地。但很大程度上,国家政策仍然对四甲大队的农林牧业结构调整起到了主导性的影响,平度县农业区划与此紧密相关。平度县在全县范围内按照粮食、油料、经济作物的生产条件有计划地安排种植任务,形成了“东油、西棉、中部粮”的种植布局,灰埠公社全域被划入“棉区”。农林牧业结构调整的实现,绝不仅仅依靠出台政策文件,国家和地方还通过下达种植养殖任务、调整征购计划、推广新农业技术等综合性手段实现其目标。农林牧业结构的调整,明显提高了农业产量和农产品商品率,扩大了现金收入,但由于生产支出也同步增加,加上国家收购农产品的价格偏低,农林牧业现金纯收入仍然长期处于停滞状态。例如,种棉花现金收入虽较多,但支出也大,时任四甲大队党支部书记张学松认为种棉花“不挣钱”。20

  第三个阶段是1978年—1982年,四甲大队农林牧业的总收入和纯收入都出现了显著提高。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是计划经济时期把农业积累转移至工业的一种重要手段。1963年—1977年间,国家只对少数农产品的收购价格进行了上调:1965年10月提高花生油收购价格;1966年夏提高小麦和夏杂粮收购价格,全国粮食收购价格平均提高17.1%;211971年提高油料和糖料收购价格,其中大豆提高9%。22由于定价偏低,国家不得不通过限制或关闭农村集贸市场来保证农产品按照计划进行流通。1978年—1979年(主要是1979年),国家突击性大幅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较大幅度缩小了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据《平度县志》记载:

  1979年在中央统一部署下,提高了粮食、棉花、油脂、油料、生猪、菜牛、鲜蛋、甜菜、桑蚕茧等18种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其中粮油超购部分,在调后价格基础上,再加价50%收购,棉花加价30%收购。小麦收购价由原来每公斤0.276元,提高到0.34元,超购部分的价格每公斤达到0.42—0.43元,提价幅度达到55%。“327”标准级皮棉连续三次提高收购价格,每百公斤由207元,提高到291.60元,加上超购加价每百公斤达到352.84元,提价幅度达到70%以上。花生果收购提价幅度为45.8%。三等生猪收购提价幅度为29.7%。鸡蛋收购提价幅度为39.7%。桑蚕茧收购提价幅度为20%。23

  受国家政策利好影响,加之农作物增产,四甲大队通过农林牧业获得的现金纯收入大幅提高,1979年的农业纯收入是1977年的3.7倍,林业纯收入是1977年的42倍以上。农民的现金分配收入随之增加,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种植养殖的积极性。虽然1981年、1982年的经济数据有回落,但这主要归因于当年的旱情,可以视为特殊情况。

  (二)集体副业/队办企业:自主生产经营的集中体现

  如果说生产队种植计划和种植结构的转型被上级部门规定的程度较高,生产队发挥主观能动性的范围较有限,难以获得大量现金收入,那么副业则是集体生产单位自主生产经营的集中体现,不同生产大队可以各显神通。四甲大队自农业合作化开展以来,一直存在例如编织、编绳、编篓、杀猪等多种集体副业,但始终规模小、利润低。1965年大队成立木匠铺,从集市上购入木材,加工成简易家具后再到集市上出售,但同样因利润微薄等原因,难以发展壮大。1971年,张学松通过个人向亲友借钱筹集的经费,办起了以制作油刷为主的制刷厂,一开始没有什么机器设备,产品成本也不高,主要依靠劳动投入就自力更生地创办起来,当时公社虽然不提倡大搞副业,但是也不反对。24制刷厂与以往的副业不同的是,它改变了以往在附近集市出售的方式,大部分刷子产品被运送到100多公里外的青岛出售。不仅产品依靠远距离出售,在以后不断扩大再生产的过程中,原材料的采购也扩大了地理范围,刷柄木料由从附近进货改为从黑龙江省牡丹江地区进货,刷头材料猪鬃则从潍坊市进货。

  由于出色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刷厂在当时的灰埠公社是吸纳就业人口较多、具有较高营业收入和现金纯收入能力的集体副业/队办企业。1970年四甲大队副业收入仅1100元左右;1971年即制刷厂创办的第一年就创造出很高的营业收入,达到23472.41元,并保持持续上升趋势;1977年,副业收入近14.7万元,对大队总收入贡献率增加到59.2%,远高于平度全县副业在农林牧副渔业总产值中的占比。25副业纯收入呈快速上涨趋势,1971年—1982年年均增长25.7%。到1981年,制刷厂已有8台动力机械,常年整、半劳动力35人,平均每人出勤314天,全年出售产品总收入达181502.83元,固定资产总值为142707.18元。制刷厂不断增加的副业纯收入,不仅持续实现副业自身的扩大再生产,还支撑起农业生产资料不断扩大的支出,从而促进了农业增产,还增加了社员现金分配收入。

  集体副业、农村工业较少占用耕地和农业生产资料,能充分利用剩余劳动力,又有现金纯收入的预期,是比发展经济作物更合适的现金获取方式。但鉴于“大跃进”的失败教训,全国农村工业呈现出渐进性发展的特点。自1965年起,国家鼓励发展集体副业,进一步贯彻“以副养农”,但大多数集体副业发展缓慢;1966年开始重提发展公社工业;1970年支持发展“五小工业”,县、公社工业得到扩大再生产并快速发展,虽然规模较小,但在公社范围内形成了工业支持农业的新产业生态;1976年—1978年以来,国家大力支持为农服务的社队企业,大部分生产大队建立起若干个企业,公社工业在工业门类、规模和质量上都较“五小工业”有了较大提升,在农业生产资料和生产工具的供应方面起到了积极有力的作用。

  发展农林牧业、集体副业或社队企业,都可以成为发展商品生产、促进现金纯收入增长的手段,在发展商品生产的同时,农业的业态结构得到改造,新设备、新技术得以引进,为粮食增产和农民生活的改善扩大了经济基础。由此可见,在低水平的农业生产条件下,集体农业生产单位通过发展商品生产,壮大整体性的农业生产能力,是传统农业、“糊口农业”走出低水平农业积累循环、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农业的必然选择。

三、现金的两类生产性支出

  四甲大队有三类显著的生产性现金支出,首先是用于购买集体副业所需的生产原料,其次是用于购买化肥、农药等现代农业生产资料,第三类是用于购买和维修农具农机、改造农业设施、建造房屋等积累性质的事项。后两类生产性现金支出对于集体化时期集体经济更具有普遍性和典型性,本节作主要讨论。

  (一)用于现代农业生产资料的现金支出

  在大队“年终决分收入分配总表”中,生产费用的“农业支出”细分科目和“收入”一样也是实物折款和现金支出的加和,但根据支出内容可以对这两者做出大致区分。种子费、牲畜费(主要是饲料)的实物内容主要由生产队自行生产,基本属于实物折款;而肥料费(主要是化肥)26、农药费、农具费(主要指耗损支出)、耕灌费(即机耕排灌费,如购买灌溉所需的机油、柴油等费用)支出的实物,生产队难以生产,基本属于现金支出。

  比较各细分科目的历年数据(见表3),容易发现增长最显著的是肥料费和农药费,1965年—1975年这两项费用仅是缓慢提高,1977年—1979年这三年却出现了历史性的快速增长。从增长的绝对数量看,肥料费支出额的变化非常惊人,它在支出总额中的占比在1965年—1976年年均仅为18.9%,1977年迅速攀升至42.1%,1978年、1979年继续提高,分别占支出总额的54.1%和63.9%。这三年化肥和农药费用的快速攀升,说明了对现代农业生产资料的高度需求,在当时较常见的说法中,化肥和农药对农业粮食单产的增长贡献很大,有的地方施用化肥1斤可以增产3斤谷物。27对比四甲大队化肥和农药费用大量增长的投入与主要粮食作物的亩产,发现两者具有明显的正相关性(见表4)。再者,1977年—1980年四甲大队的粮食亩产增幅远高于全县平均水平(见图3),出现此种现象的原因很可能是四甲大队所投入化肥、农药的亩均数量也高于全县平均水平。

  四甲大队之所以能够从1977年起大幅增加化肥和农药的支出,经济原因在于副业创造了大量现金纯收入,1977年集体副业纯收入达到47951.53元,当年大队一级向4个生产队共下拨现金40000元,比上一年增加一倍,生产队也更加积极地增加化肥和农药投入。但是,在1976年及之前几年,副业就已实现较高的现金纯收入,为什么从1977年才开始大幅提高用于化肥和农药的现金支出?这就有必要把上述工业品的供给因素纳入考量范围。工业品的供给因素分为价格和供给能力两个方面。山东省在1955年—1982年间包括化肥在内的农村工业品销售价格基本稳定,甚至略有降低,28因此,相较于价格,工业品的供给能力是供给因素的主要方面。工业品供给能力的制约意味着即便生产队拥有充足现金,也难以实现现金的交换价值。四甲大队获取化肥等现代农业生产资料的数量与平度县的化肥制造相关产业的产能之间存在明显的关联。1975年是平度县工业建设的分水岭,此前平度县是昌潍地区工农业生产落后县,尤其是重工业。以氮肥工业为例,1969年10月,平度县化肥厂农用氨水刚刚开始投产,合成氨的年产量仅为3000吨。直到1975年—1976年,平度县大力发展重工业,开展电力、水泥和化肥“三大会战”,合成氨年产量提高到1万吨,主要氮肥从氨水转变为固态的碳酸氢铵,这才大大缓解了化肥的短缺。1979年,县化肥厂继续投资125.9万元进行扩建,年产合成氨能力提高到2万吨。29

  (二)用于积累的现金支出

  对集体纯收入的分配,如果按照其承担的经济功能来分,集体纯收入可以分为积累和消费两部分。积累和消费的关系是计划经济核心的比例关系,并常用积累率(积累率=积累额/集体纯收入)30作为这对关系的量化指标,积累额和积累率共同反映了扩大再生产的强度。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的积累并不等同于归属集体的公共积累,公共积累中的公益金等部分应归入消费(关于政治经济学概念和会计科目之间的关系,可见表5)。

  四甲大队积累的主体部分是公积金(见表6)。公积金主要用于购买牲畜、机器及建造房屋等费用开支,主要采用现金支出形式,公积金支出的大部分将转化为固定资产。31四甲大队无论是大队整体,还是各生产队,公积金提取占集体总收入的比例在大部分年份均超过国家规定。32四甲大队长期维持较高的公积金提取比例,特别是在20世纪70年代,这说明农业对生产设施的建设、生产工具的革新存在着较高需求。从生产大背景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开展和农业机械的加速普及是公积金提取额高企的重要原因。以后者为例,其标志性事件包括1971年全国农业机械化会议提出到1980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任务,33以及1976年年底第二次全国农业学大寨会议要求“必须用极大的力量,来加快这一工作的速度”。34在国家的大力推动下,公社一级农具农机的制造和修配得到重视并加快发展。在华北平原,新型农具农机有着广阔市场,1975年,当灰埠公社首次具备小型拖拉机生产能力时,四甲大队就购入了一台,这直接导致当年积累率达到历史最高的38.5%。

  假如不提取公积金,1980年四甲大队固定资产总值按当年人口计算是人均244元,如果把这部分款项全部用于社员现金分配,社员生活显然能得到相当程度的改善。积累和社员现金分配之间的矛盾关系,是集体经济分配实践中积累和消费关系的具体体现,积累和消费关系的处理则受到毛泽东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思想的深刻影响。在毛泽东主持编辑的《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的一则案例中,某合作社对于公积金、公益金的分配问题,提出要依照“‘不可不积,不可多积,量力而行’的精神”来解决。35继而,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作出了关于积累和消费关系最广为熟知的表达:“国家要积累,合作社也要积累,但是都不能过多。我们要尽可能使农民能够在正常年景下,从增加生产中逐年增加个人收入。”36他在阅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的谈话中再次指出:“如果生产增长得很快,在这个基础上,即使积累的比重大一些,人民生活还能够逐步改善,也可以是没有危险的。”37由是可见,毛泽东对积累和消费的关系的认识,可以归纳为“积累相对优先”38,这反映了他既要保证中国农民的生活,又在根本上为了中国农民的长远利益进行政治经济的战略谋划。平度县的分配政策对此有高度呼应,“本着‘增产增购,以丰补歉’,保证两头,打紧中间的精神,做到国家征购数量适当增加,集体储备逐年增多,社员生活有所改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社员、征购与分配的关系”。39“一是核实产量,不购过头粮。……二是多留积累,防止分光吃净。为了更好的发展生产,为农业学大寨筹集更多的资金,进一步巩固、壮大集体经济,我们根据不同情况,确定多留点积累。”40

  四甲大队在1964年—1978年处理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时的做法,与毛泽东的分配思想和国家分配政策高度一致(见图4)。首先,积累额与消费额的增长趋势基本一致,即根据生产年景的丰歉,相对一致地对积累额和消费额进行增减调整。其次,积累额的增长幅度比消费额大,1978年积累额比1964年增长了29.58倍,同期消费额仅增长了2.66倍,这体现了“积累相对优先”原则。第三,积累额的年际变动幅度比消费额大,在1965年—1978年(不含1973年、1974年),积累额年际变动幅度的标准差为129.4%,消费额的标准差则为19.8%,这说明消费额更倾向于稳定增长,有利于稳定社员从集体获得分配的得失心态,体现了把改善农民生活作为重要目标的分配政策。此外,积累率与扩大再生产具有相关性。1966年和1971年—1981年这两个时间段的积累率较高,处于20%—40%之间,其原因分别在于,1966年是开辟棉田和果林的时期,1971年—1981年则是农业水利设施加强建设、农具农机数量持续增长和制刷厂逐步发展壮大的时期。

  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集体经济的分配政策发生以“消费补偿”为取向的转变,主要表现为提高消费额和降低积累率。41例如,1979年山东省委提出不对社员分配做出上限规定,并以五分之一的人口超过人均分配150元作为直接的工作目标。42当年四甲大队工日报酬比上一年翻了一番。即便四甲大队集体经济在1979年—1982年面临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生产责任制改革、花费大额现金购入拖拉机、因旱情导致减产等多种重大因素影响,但总的来说,其积累与消费的关系仍然和国家的分配政策基本保持一致。

四、结语和讨论 

  农业集体生产单位存在自给性生产和商品生产两种生产方式,这是从生产视角来讨论农业集体化时期农民生活发展的关键起点。发展自给性生产是保障和改善农民口粮、减少超支户、缓解粮食生产和多种经营矛盾的根本基础;发展商品生产将促进农业水利化、化肥化和机械化,增加农民现金分配收入。两种生产不仅存在分工,也存在既互相促进又互相制约的关系。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两种生产,有必要对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层面的理论和实践探索进行简要回溯。新中国实行的政治经济体制脱胎于受帝国主义支配和资本主义化的旧中国,其核心使命既要克服资本主义制度的根本缺陷,又要改变新中国成立初期国内物资匮乏、人地矛盾突出、生产力落后的经济状况。在这一核心使命的驱动下,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把个人和社会的需要前置于货币交换和货币积累,把使用价值优先于交换价值作为重要的理论基础,将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的关系对应为目的和手段的关系。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还发展了与其相匹配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国民经济平衡统计43,这是一种以最终实物产品为中心的架构,其理论特质与实践逻辑在四甲大队会计核算制度中得到充分彰显。

  作为现实的经济目标,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具有优先发展实物积累的特征,其基本任务是扩大物质生产规模、提高生产效率并增加产品供应,因此对扩大再生产有着强烈冲动。“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是基础的基础。”44“农业六十条”颁布以来,国家坚持贯彻“以粮为纲”方针,粮食总产和单产成为评价农业增长的首要标准45,坚实地保障人民生活和生产建设对粮食不断增长的需求,奠定了国家的粮食安全。为提高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保障和增加农民口粮,国家通过实行“一定三年”“一定五年”等粮食统购政策和轻税政策,基本落实了“农业六十条”所规定的“多产多留”。

  “逐步改善人民生活”是国家对人民的政治承诺,也是社会主义经济的生产目的。除了人均口粮的提高,现金收入也是农民生活发展的重要方面。国家推动“农林牧副渔、工农商学兵”全面发展,既重塑农村产业生态,也积极支持集体生产单位发展商品生产,提高农民现金分配收入。特别是社队企业通过生产和出售工业品,绕开工农业产品价格“剪刀差”机制,现金增收效果显著。四甲大队相对周围村庄的特殊之处在于,它经营的制刷厂直接向城市供应刷子产品,获得了大量现金纯收入,不仅通过增加现代农业生产资料购置、生产工具革新和设施建设的现金支出,使粮食亩产不断增长,还使“人均现金分配收入”这项指标在本公社范围内从“差等队”进步到了“优等队”。由此可见,集体发展商品生产以增加现金收入,既能促进粮食增产,又能增加农民的现金分配收入,实现生产和生活双重发展,是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早期探索的重要经验。

  但总的来说,集体化时期农业集体生产单位的商品生产和交换没有得到充分发展,农业资金匮乏,要依靠政治动员农民进行劳动积累来代替资金功能,并导致农民现金分配收入较少的问题长期存在,制约了以现金支出支持农业生产的潜力的发挥。与此同时,非常值得提及的是,为改善“倒定额提取”分配机制产生的农民收入增长过于缓慢的客观现实,国家通过自我革命,把医疗资源、教育资源下沉到基层,集体有效承接并积极转化为向农民提供的公共产品及服务,这单从经济利益角度看,就实实在在地降低了农民的现金支出。

  改革开放初期的实践探索实行了多种政策和体制调整,使得农村经济有了显著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有了快速和全面的提高。例如,通过大幅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直接提高了农业集体生产单位来自农产品的现金纯收入,通过降低积累率,进一步推动农民消费额快速上升,仅在这两方面政策的共同作用下,农民从集体获得的现金分配收入和农业生产对现代化要素的现金支出都出现了显著增长。国家通过鼓励发展商品生产、扩大开放农村集贸市场、大力支持兴办社队企业,激起集体经济发生重大变化,使农村商品经济快速繁荣起来。此时朝气蓬勃发展的不仅仅是集体的商品生产,家庭副业也表现出高度的活力,但不容忽视的是,两者之间存在难以回避的矛盾关系。在实践先行一步的改革开放探索中,历史走向并没有为迅速发展起来的,在农业集体经营体制基础上的商品生产和交换争取到充足的观察时间,在多管齐下和大刀阔斧的政策和体制调整(特别是生产责任制改革)中,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和农业集体经营体制随之发生了深刻的转型。

  *笔者在洪山四甲村开展田野调查期间,受到村党支部书记张学泉的热情帮助,口述访谈特别受益于原林业队队长兼技术员于书廷,同时,老田、张海荣、许准等老师及匿名评审人对文章提出了宝贵建议。在此特致谢忱!文责自负。

  

【注释】

①在国家层面,是通过缴收农业税和统购统销政策抽取农业剩余,见[美]李怀印、张向东、刘家峰:《制度、环境与劳动积极性:重新认识集体制时期的中国农民》,载《开放时代》2016年第6期。在集体层面,则存在作为“二公粮”的集体提留,见辛逸:《农村人民公社分配制度研究》,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2005年版,第53—59页。

②武力:《试论建国以来农业剩余及其分配制度的变化》,载《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

③张乐天:《告别理想——人民公社制度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76—277页。

④瞿商、王丽:《集体化时期农户超支现象简析——以1970年湖北省浠水县十月大队为例》,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22年第3期。

⑤张江华:《工分制下的劳动激励与集体行动的效率》,载《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5期。

⑥[美]黄宗智:《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第272—274页;[美]李怀印:《乡村中国纪事——集体化和改革的微观历程》,北京: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第186—203页;黄英伟:《20世纪70年代农户收入研究》,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版,第55—78页。

⑦冯裕强:《集体化时期工分稀释化视域下乡村公共产品供给研究——以广西容县华六大队为例》,载《开放时代》2024年第6期。

⑧徐卫国、黄英伟:《人民公社时期农户劳动报酬实物化及其影响——以20世纪70年代河北某生产队为例》,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14年第4期。

⑨徐俊忠:《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之魂》,载《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7年第4期。

⑩李先军、杨梅:《中国乡村工业百年发展历程:成就、经验与未来》,载《齐鲁学刊》2021年第6期。

11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问题》(1958年11月9日、10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435、440页。

121978年以前,四甲大队有4个生产队;1979年,这4个生产队重组为3个生产队。20世纪70年代,大队一级直接管理副业队(即制刷厂,后来又成为队办企业红旗制刷厂)、机务队、林业队和大队养猪场等。1979年—1983年期间,全国普遍进行生产责任制改革,但四甲大队在农业生产方面的生产责任制改革非常有限,维持与此前相近的农业集体生产制度,它于1983年年底才进行“大包干”,比周围大队晚一年。

13“四甲档案”是由洪山四甲村村集体保存的一批主要产生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本村村级档案,主要包括会计、文书、村民档案,以及书画、实物等。本文中四甲大队所有经济数据均来源于四甲档案,且以大队会计报表为主,为简便起见,本文不标注具体文件。

14四甲档案现存大队会计报表的统计时间是1964年—1982年,其中1973年的资料佚失,故本文中多个图表空缺1973年数据,以下不再另作说明。

15张艺英、马黎:《政治动员视野下的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以人民公社时期四川战旗大队为例》,载《开放时代》2024年第2期。

161958年上旺大队白手起家,经过15年苦干,集体积累和财产价值超过百万元。1972年,全大队共有772人,平均每人分配184元,远高于周围村庄。邵学鲁:《上旺创业记》,北京:农业出版社1974年版,第1—5页。

17孟露露:《账本里的世界:集体化时代剪子湾村的生产、生活与社会经济》,山西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21年。

18《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5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版,第627页。

19“糊口农业”是指集体主要从事粮食生产以解决吃饭问题。“调剂农业”在这里是指农民口粮不足的生产队要通过购买国家的返销粮来满足最低保障,口粮不足的农户要依靠生产队的最低口粮政策来维持生存。

20访谈对象:张学松,1970年—1993年任四甲大队和四甲村党支部书记;访谈时间:2023年8月25日。

21《平度粮食志》编纂委员会(编纂):《平度粮食志》,2009年,第7、29页。

22《中共中央关于1971年物价调整方案的批复》(1971年8月14日),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编):《中国工业五十年》第5部(1966—1976.10)上卷,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版,第227页。

23山东省平度县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纂):《平度县志》,1987年,第501—502页。

24同注20。

25同注23,第259—260页。

26社员积肥可谓一项隐性成本,这是因为会计核算方法并没有把有机肥以折款方式计入肥料费。

27周立三(主编):《中国农业区划的理论与实践》,合肥: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页。

28山东省统计局(编):《山东统计年鉴—2004》,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4年版,第145页。

29同注23,第316—317页。

30积累率的计算方式还常采用积累额占总收入的比例。本文采用的积累率的计算公式将集体纯收入作为分母,借鉴了国民经济中的积累率将国民收入使用额作为分母,两者都扣除了物质消耗,但差异在于,集体纯收入还要扣除税收,因此,本文的集体积累率可与国民经济中的积累率相互比照,却不能简单等同。

31但这不意味着固定资产全部来自公积金,例如,新建的办公场所、厂房、仓库等建筑物固定资产,其使用价值的构成中,公积金的现金支出只占一部分,此外还包含了社员大量的劳动价值,集体以工分的形式支付这部分费用。

32国家对公积金占可分配总收入比例的规定,见《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5册,第633页;《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载《当代中国农业合作化》编辑室(编):《建国以来农业合作化史料汇编》,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2年版,第907页。前者规定为3%—5%,后者规定为5%左右。可分配总收入相当于本文中的集体总收入。

33《国务院关于加速实现农业机械化问题的报告(摘要)》(1971年12月3日),载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1年版,第902—913页。

34《中央同意国务院〈关于一九八〇年基本实现农业机械化的报告〉》(1977年1月19日),载国家农业委员会办公厅(编):《农业集体化重要文件汇编》下册,第930—938页。

35《秋收分配方案》,载中共中央办公厅(编):《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31页。毛泽东为这篇材料写的按语是:“这一篇写得很好,可作各地参考。”

36毛泽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2月27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221页。

3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学会(编):《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下册,1998年,第671页。

38“积累相对优先”的概念借鉴自卢荻:《“积累”革命——新中国经济变革的现代化目标和社会主义追求的矛盾统一》,载《东方学刊》2019年第3期。

39平度县农业局:《关于1972年年终收益分配工作总结报告》(1973年1月30日),平度市档案馆藏,15-1-61-16,第4页。

40平度县农业局:《关于1975年年终收益分配工作总结报告》(1976年2月11日),平度市档案馆藏,15-1-66-64,第4—5页。

411979年4月5日—28日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提出“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国民经济新方针,李先念在会议上称积累和消费的比例都存在严重失调情况,为提高农民生活,在两三年内,把积累率降到低于30%,同时增加粮食进口。李先念:《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79年4月5日),载《李先念文选(1935—1988年)》,北京: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343—378页。1979年—1982年国民收入使用额迅速增长,且增长量主要体现于消费额,1982年农民消费额比1978年增加了66.5%,同时全国积累率从1978年的36.5%连续下降到1982年的28.8%。农业部计划司(编):《中国农村经济统计大全(1949—1986)》,北京:农业出版社1989年版,第68—73页。

42《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革委会关于落实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的试行规定》(1979年4月5日),载《山东省农业合作化史》编辑委员会(编):《山东省农业合作化史料集》上册,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656页。

43新中国沿用了苏联的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称为“国民经济平衡统计”,西方称之为“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system of material product balances, MPS)。西方则采用在市场经济基础上以国内生产总值为关键指标的“国民账户体系”(system of national accounts, SNA)。从20世纪80年代后期开始,中国逐步采用国民账户体系的指标作为物质产品平衡表体系的补充,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自此全面采用国民账户体系作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

44《中共中央关于全党动手,大办农业,大办粮食的指示》(1960年8月10日),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3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516页。

45董恺忱曾提出采用土地生产率作为农业增长的标准,他说:“从我国资源禀赋等条件看,应在稳定提高土地生产率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劳动生产率。”无为:《“传统农业与小农经济”学术讨论会纪要》,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3年第3期


责任编辑: 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