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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本土化的中国研究

孙江

  本次会议的主题是“从‘学科性学术’到‘问题性学术’”。“学科”在英文里有规训(discipline)的意思。学科大都是在18—19世纪发展起来的。比如历史学,历史记述和历史学是两回事,历史记述的传统可以追溯到远古,始自人和自然神关系的断裂;而作为学科的历史学则是19世纪的产物,有一套透明的、可检验的实证方法,有以民族国家为单位的叙述对象。学科是在学术发展基础上形成的,是推动学术发展的力量,因此,当学科的规训机能固化从而妨碍了探究纷繁复杂的问题时,人们就会不断对其进行矫正。我们致力于学科建设,定期进行学科评估,目的正在于此。但是,我们的大学有世界上最庞大的院系,最高大的建筑,每年多不可计的论著,研究水准怎样呢?有点像“国足”,具足了成为一流的所有硬件,但就是差一口气,成绩上不来。2002年在北京香山举行的新史学会议上,我仿照柯文(Paul Cohen)《在中国发现历史》(Discovering History in China)的书名,批评我们的研究有“在美国中国学中发现问题”(discovering problems in American Chinese studies)倾向,强调应该在全球范围内对待美国的中国研究。其实,若论“在中国发现历史”的研究取向,早在1963年原本研究德国史的增渊龙夫就曾撰述长文探讨从“内在视角”研究中国的可能性。2017年,我曾借“内卷”(involution)这个术语,以“学术内卷化”(academic involution)来形容令人尴尬的现状,倡言摆脱“风马牛皆相及”的作文式研究风格,通过“守学科”和“跨学科”的二义性思考,回到学术研究的本源上,探讨真问题。

  由于研究专业关系,提到“问题性学术”,我首先想到的是1929年创刊的《经济与社会史年鉴》(Annales d’histoire économique et sociale)杂志。前一段时间阅读卡萝尔·芬克(Carole Fink)《为历史而生:马克·布洛赫传》(Marc Bloch: A Life in History),书中有一段文字涉及发刊词,读后感到语焉不详,于是找来原文《致读者》(À nos lecteurs)。《致读者》表达了四层意思,分别如下:第一,感谢法国和外国合作者的帮助;第二,破除关心过去与现在的历史学家擦肩而过现象;第三,破除古代史学者、中世纪史学者和“现代化”史学者各为一体,打消“文明”与 “原始”的二元区隔;第四,破除不同学科之间的“壁垒”。四层意思可分别概括为跨国、跨时、跨代、跨界。早于《经济与社会史年鉴》,将“经济”和“社会”连在一起的刊物还有若干,荷兰、美国、英国和波兰都有,德国甚至还有一本直接影响了马克·布洛赫(Marc Bloch)的同类杂志——《社会经济史季刊》(Vierteljahrschrift für Sozial-und Wirtschaftsgeschichte)。但是,如今唯有该杂志声名卓著,影响了历史学的发展方向。追根溯源,我以为是和它在“四跨”基础上形成的学术传统有关的,一个是以问题为导向的研究,另一个是跨学科的研究方法。近百年来,无论杂志的名称和风格怎么变,这两点一以贯之。

  如要践行问题导向的研究和跨学科方法的运用,必然要触及语言、术语、概念与其所表征的对象是否契合的问题,这是概念史或类似的研究得以兴起的契机。概念史大家科塞雷克(Reinhart Koselleck)说:“没有共同的概念,就没有共同的社会,更不可能有行动的政治领域”。反过来说,要理解现代政治和社会,梳理构成政治和社会的基本概念是不可或缺的步骤。概念史研究是建立在这一前提下的:词语因为凝聚了广泛的社会和政治意义而成为概念,概念因其意义丰富而所指不确定,正因为如此,概念展示了可以解释的意义空间,营构了语义场(semantic filed)。通过对概念的现代语义的爬梳,人们可以透视历史上的主体如何将过去的“经验”和对未来的“期待”呈现于当下的行动之中。概念史不同于观念史,以研究观念为本旨的,不可能转身一变而为研究概念史,因为观念具有超越性,可以没有历史作依托。同样,研究历史的也不能仅靠套用新名词,即转身一变而为概念史研究者。此外,我们说的概念史是从德国的学术传统产生出来并传至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谈概念史,不能随意牵扯剑桥学派的政治思想史。斯金纳(Quentin Skinner)就明确批评概念史研究,讥之为词语膜拜。概念史与法国的话语分析也无涉。曾经师从科塞雷克的弗朗索瓦·阿赫托戈(François Hartog)曾在文章中指出概念史在法国学界所受到的冷落。既然如此,中国研究为什么需要导入概念史研究方法呢?因为中国的近代存在概念翻译和再生产现象,我们所使用的绝大多数概念都是19世纪以来新创造的。

  概念和指称对象之间的关系,可能若合符节,也可能似是而非。如果是前一点的话,按照“学科性学术”的规范,按部就班地研究即可。但是,伴随时世的推移,概念的内涵也会变异,或滞后于时代,或同步于时代,更不必说裔出“西方”的学科概念在被移植后所发生的转义、错位乃至改写了。就拿“社会”来说吧,19世纪作为学科的“社会学”诞生了,但作为研究对象的“社会”并非明确。《经济与社会史年鉴》杂志的另一位创始人吕西安·费弗尔(Lucien Febvre)在1941年的一次题为《活着的历史》的演讲中说道:“不存在社会经济史,存在的是历史本身,只有在一体性中的历史。历史本来就是社会史”。“‘社会’这个暧昧的词语,是为做我们杂志的招牌发挥作用而被创造出来的。”社会作为近代概念在中国的经历亦如此,多义而暧昧。1939—1940年马克·布洛赫的《封建社会》出版前,他对是否使用“封建社会”概念很是犹疑,这个概念我们还在使用,但已经成为高度抽象化的意识形态概念,远离了本义。

  基于上述观察,在我看来,“问题性学术”首先要梳理适合中国本土境况的解释概念,在此概念史方法可以在两个方面做出贡献:作为研究对象的概念史和作为分析方法的概念史。作为研究对象的概念史,旨在对概念生产与再生产的历史进行研究。科塞雷克提出判断18—19世纪欧洲历史性基础概念的“四化”标准——民主化、时间化、意识形态化和政治化,我循此列出了衡量一个翻译概念是否成为“中国”概念的“四化”标准——标准化、大众化、政治化和衍生化。其中在中国情景中产生的衍生化概念最为重要,它体现了历史主体的创造性活动。我曾在一篇小文中指出,当一个概念完成标准化、通俗化和政治化而成为历史性基础概念后,就可能在具体的历史情景中衍生出与该概念相关的“下位概念”。一方面,我们可以通过下位概念观察历史性基础概念的多义性,另一方面,这些貌似“下位”的概念有可能取代“上位”的基础概念而成为具有本土意义的基础概念。如西来的“民族”(nation)本来是上位概念,但在中国语境中逐渐为下位概念“中华民族”所取代,讨论现代中国国家的形成问题时,必须借助“中华民族”这一概念。中国的20世纪是革命的世纪,在革命中形成的历史性基础概念自然可以成为观察20世纪中国的概念装置。

  然而,即使概念史研究能发展为一个领域,也不是我们研究的终点,而应视作通向进行“全球本土化”(glocalization)中国研究的工具。概念植根于各种政治-社会制度之中,这些制度与由关键概念构成的语言共同体相比要复杂得多,找到概念对应的社会政治制度,概念史研究的意义才能完全彰显出来。无论古今,还是中外,总有一些共时和共通的概念,如与家庭有关的概念。《水浒传》第43回讲黑旋风李逵遭遇绑匪李鬼。意欲打劫的李鬼被李逵反制后,连忙跪地求饶:“爷爷!杀我一个,便是杀我两个!……孩儿本不敢剪径,家中因有个九十岁的老母,无人养赡,因此孩儿单题爷爷大名唬吓人,夺些单身的包裹,养赡老母;其实并不曾害了一个人。如今爷爷杀了孩儿,家中老母必是饿杀!”李逵闻言,不仅放了李鬼,还给了他一些盘缠。类似的故事在欧洲中世纪异端裁判档案中也可见到。戴维斯(Natalie Zemon Davis)《档案中的虚构》(Fiction in the Archives, Pardon Tales and Their Tellers in Sixteenth-Century France)中的赦罪者为了规避罪责,供词中会出现“母亲”云云。“母亲”是与家庭结构乃至社会结构相对应的一个关键概念,可以从母亲概念来说明家庭的或社会的制度。

  19世纪中叶以降,中国开启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应该以怎样的概念加以诠释,是困扰学者的难题。基于对“西方中心”这一外在尺度的反省,20世纪80年代美国曾出现“在中国发现历史”——以内在视角审视中国的转向。在这一学术背景下,晚清士人从传统的思想资源中寻找解决困境的方案——如经由冯桂芬等弘扬的顾炎武“封建论”——受到论者的瞩目。如果审视这段学术史的话,不能忘记早在1973年韩国学者闵斗基就在《中国近代史研究》一书中论及过顾炎武的“封建论”。是闵斗基的研究启发了孔飞力(Philip Kuhn),而后者不仅组织译者翻译了前者的著作,而且在此基础上撰述了一篇以“地方自治”为题的力作,通过传统的封建-郡县命题重审晚清的地方问题。顾炎武“封建论”意在“寓封建于郡县”,从本地士人中选拔乡官,使其参与地方事务。虽然顾炎武设想的乡官是官选而非民选,但他主张以本地之人任本地之事,符合晚清士人参与地方政治的要求。清末官绅接续顾炎武的“封建论”,很自然地将“地方自治”理解为本地出身的乡官在知县的“官治”范围之外处理地方事务,以此弥补“官治”之不足。“以自治补官治”构成了晚清地方自治的基调。然而,顾炎武的“封建论”经由沟口雄三等阐发后,变成了关于近代中国政治“分权”的言说,与西方政治的“分权”遥相呼应。确切地说,晚清士人倡言的地方自治对应的是“local self-government”,而非“autonomy”,更非军阀自谋的“联省自治”。结果,恰如黄东兰在研究内藤湖南中国论述时所指出的,所谓“内在视角”的研究套用的仍是“外在标准”。①

  科塞雷克有句十分经典的话:历史性基础概念既是历史转折的“标志”(indikator),也是影响历史进程的“要素”(faktor)。在进行中国研究时,这句话不能照单全收,必须置于中国语境中反过来加以理解,即一个外来的概念(包括传统的概念)在完成“标准化”后,只有其本身实现了“大众化”和“政治化”,方能成为推动中国社会变革的要素,而当由概念塑造的社会和政治诞生时,概念又成为显示历史转折的标记。因此,概念史与社会史的结合就显得十分必要了。如果把1987年《历史研究》评论员撰写的《把历史的内容还给历史》②视为中国社会史研究再出发的标志的话,回顾迄今35年的历程,可谓“高起低走”。所谓“高起”,是指20世纪80年代正当“语言学的转向”波及历史学之时,法、德、英等欧洲国家及日本的社会史研究者适时地提出了应对之法,探讨历史认识论转向之问题,及至今日,出现呼唤主体的复归来超越“后现代”。中国的社会史研究是从自身的问题意识出发的,但是35年过去了,虽然积累了庞大的论著,但对理论的关心淡薄,一直保持着“低走”态势。这些年我参加了一些跨学科的学术研讨会,每每吃惊于其他学科的学者在论及历史学时的“片面”——我私下戏言把历史学定格在“前近代”了。其实,当代中国历史学(如历史人类学、新史学)不仅呼应了国际最前沿的问题意识,而且更在摸索自己的研究。

  概言之,就我的研究专业而言,要进行“问题性学术”,需要一套切合中国历史和实际的概念。没有社会史研究及其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理论的支撑,概念史研究只能止步于词语与事物之间的简单勾连,而不能得以真正地展开。只有以社会史为依托的概念史研究,方能开启“全球本土化”的中国研究,而由此生长出来的学科概念和方法也必然是“学科性学术”再出发的契机。


【注释】

①黄东兰:《内在视角与外在标准——内藤湖南的同时代中国叙述》,载《史学理论研究》2021年第4期。

②本刊评论员:《把历史的内容还给历史》,载《历史研究》1987年第1期。


责任编辑: 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