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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与变奏:比较视野下的中国模式*

蒙克

【内容提要】 “中国模式”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何在?中国需要怎样的产业政策?这两个问题一直困扰着中国的知识界和政策界,原因在于我们缺乏一套涵盖发达国家和赶超经济体(例如中国),并能够说明后发展境况如何塑造政治经济制度安排,进而影响产业政策选择的理论。为弥补这一不足,本文以格申克龙的后发优势理论为基础,结合霍尔和索斯凯斯的关于发达国家的市场经济多样性范式,以及林毅夫的关于赶超经济体的“三位一体”论,并联系佩里·安德森的“两种革命”学说,构建一个通过跨国比较阐明中国政治经济模式特征的理论框架。该理论认为,中国模式是由中国特色的共产主义革命根据赶超经济体制度安排的普遍主题谱写出的变奏。中国需要的是能够满足赶超经济体的普遍需求,并且契合中国模式制度特征的产业政策。

一、引言

  本文旨在建立一套理论逻辑,来同时回应当代中国知识界和政策界的两大争论:第一,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和中国国情的特殊性能否以及如何辩证地统一于所谓的“中国模式”①之中?第二,中国需要什么样的产业政策?②这套逻辑将综合政治经济学的诸多经典理论,③解释发达国家和赶超经济体(包括中国)之间在制度安排和产业政策选择上的异同。其核心思想是:一个国家的后发展境况将塑造其主导的政治经济制度模式,进而影响其产业政策的选择。换言之,一个国家应采用何种产业政策来推动产业和经济发展,取决于这个国家的经济制度,而后者又取决于这个国家的工业化条件。因此,可以说,产业政策的成败有赖于是否有相适应的发展模式的支撑。

  具体而言,这一框架的逻辑起点是格申克龙(Alexander Gerschenkron)的后发优势理论,其将英国和德国等西方发达国家与俄国(包括19世纪的沙俄以及取而代之的苏俄/苏联)与20世纪的中国等后发展国家纳入同一个比较框架。从这套理论出发,我们一方面可以结合霍尔(Peter A. Hall)和索斯凯斯(David Soskice)的资本主义多样性理论,更深入地阐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间在制度安排上的差异;另一方面可以联系林毅夫的“三位一体”论,详细阐述包括中国和苏联在内的赶超经济体的制度模式。最后,基于佩里·安德森(Perry Andersen)的“两种革命”理论,我们进一步将中国与苏联区分开来,从而明确中国政治经济模式和产业政策的独特之处。

二、格申克龙的后发优势理论

       格申克龙的后发优势理论的核心关切之一是工业化的条件如何决定工业化所需要的制度模式。工业化要求机器的购置,动力和原料资源的获取,以及劳动力的雇佣等都需要资本的长期投入。因此,所谓“工业化的条件”,指的就是一个经济体所拥有的资本数量。根据这一指标,格申克龙将工业化历史上的国家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先进地区,拥有大量的资本,例如18世纪的英国;第二类是中等落后地区,资本数量一般,例如19世纪的德国和法国;第三类是极端落后的地区,资本稀缺,例如20世纪上半叶的苏联(以及20世纪下半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④

       工业化条件塑造了最适宜实现工业化的制度模式。英国这样的先进地区,由于18世纪工业化起步时资本充裕,可以完全依赖市场和价格信号的指引来配置资本,因此在其整个工业化的过程中,主导的工业化主体是自由竞争的企业(格申克龙称之为“工厂”)。19世纪德国和法国这样的中等落后地区,其在工业化起步时(格申克龙称之为“阶段I”)的资本存量不多。因此,要将少量的资本专门引导到工业化急需的部门(如19世纪第二次工业革命时诞生的电气产业),不能依赖可能会造成企业破产、资本浪费的自由市场竞争,而是需要对企业和产业了解更为充分,对资本的流向拥有更大把控能力的工业化主体,那就是银行。只有当这个阶段过去之后,实现资本积累(“阶段II”和“阶段III”),企业得到成长,后者才可能成为工业化的主体。而对于20世纪的苏联和中国,要在落后的农业经济上进行工业化,实现对西方发达经济体的赶超,资本极度稀缺是一个需要面对的基本客观现实。资本的宝贵使得银行也不再是工业化的适宜制度组织形式(因为银行也可能投资失败从而造成资本浪费)。因此,在工业化的起步阶段,需要通过更大的强制力将宝贵的资本专门投入工业化部门,并通过各种配套措施扶持该类部门的成长,能做到这点的只有垄断了合法暴力的国家。只有在这样的强制性工业化起步实现了资本的积累之后,银行和企业的工业化主体地位才可能出现。

  格申克龙将上述的经验规律,总结成表1,其用文字来表述就是:“一个国家的经济越是落后,由旨在增加新生的工业部门的资本供给(此外,还为它们提供更少分权化的以及具有更丰富信息量的企业指导)的特殊的制度因素所发挥的作用就越大。一国的经济越落后,就越是宣称这些因素的强制性与综合性”。⑤换言之,一个地区在工业化起步阶段时的资本存量越少,其为工业化进行融资所依赖的就越不可能是自由竞争的企业,而更可能是能够进行“企业指导”,具备“强制性与综合性”的“特殊的制度因素”,即银行和国家。

       格申克龙的理论虽然没有明确提及产业政策,但我们可以从中推出关于产业政策共时差异和历时演变的两个观点:第一,越依赖国家(而非自由企业或银行)发展工业经济的地区,就越可能推行产业政策,并且其产业政策的针对性(专门扶持某个行业甚至企业)就越强。这一观点可以解释为何凭借国家力量赶超西方的苏东国家和中国,比西方国家(英国、德国、法国)更依赖产业政策。第二,随着工业化的深入和资本的不断充裕,“强制性与综合性”的制度模式主导工业化的合理性将逐渐减弱,从而产业政策也将随之淡出。这一观点可以解释为何欧洲近代史上的经济落后国家(如德国)曾经很依赖政府推行的产业政策,但这类政策在今天失去了它在历史上的重要地位。格申克龙理论关于产业政策的观点所无法解释的是西方发达国家之间在产业政策间的差别。⑥换言之,为何在今天的德国和法国等欧洲大陆国家,即便产业政策不再占有中心地位,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仍然要大于英国和美国等国家?这一缺陷将在下文讨论的资本主义多样性理论框架中得到解决。

       格申克龙的理论框架将西方发达国家和经济赶超国家都囊括在内。之后的理论发展沿着这两个方向进行,分别对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和赶超经济体各自具体的经济制度安排进行更细致的阐释。前者产生了彼得·A·霍尔和戴维·索斯凯斯的资本主义多样性理论,后者的理论成果是林毅夫等人的“三位一体”论。本文的第三和第四部分将分别论之。

三、发达国家的政治经济:资本主义多样性

       虽然文献中很少提及,但格申克龙关于以自由市场为中心的盎格鲁-撒克逊经济体和以银行为中心的西欧大陆经济体之间的区分,能够为比较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范式——资本主义多样性(varieties of capitalism)提供历史基础。反过来,资本主义多样性虽然关注的是发达资本主义经济体,并不包含追求赶超的发展中国家,但其深化了格申克龙针对资本主义经济体的区分,为资本主义国家之间在产业政策上的差异提供了更完善的理论解释。

  格申克龙对资本的重视和对自由市场和银行的区分,本质上是对企业融资行为的刻画。也就是说,企业为了融资(获得资本),既可以通过自由市场(例如在英国),也可以通过银行(例如在德国和法国)进行⑦。然而,一个企业要想在市场上获得竞争力,需要解决的不仅仅是融资问题。在资本主义多样性范式中,企业要构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需要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与其他经济行为者在包括融资在内的五个领域中进行高效且持续的协作(coordination),如表2所示。

  如果要在表2中的五个领域达成持续而有效的经济协作,就需要做到以下几个关键点:达成可信承诺、遵守契约、监督合作行为、惩罚违规行为、分享信息等。诸如此类协作问题(coordination problems),其解决要求有一整套运转良好且相互配合的制度基础(institutional infrastructure)。资本主义多样性的观点认为:企业赖以实现协作的制度基础有所区别,所以主要发达国家的政治经济模式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自由型市场经济(liberal market economy, LME),另一种是协作型市场经济(coordinated market economy, CME)。

  在自由型市场经济中,企业与其他行为者之间的协作主要依靠竞争性的市场。在市场上,交易行为由价格信号来指引,正式契约的履行则由相关法律制度来监督。同时,在企业内部,科层制(hierarchies)发挥作用,其基于自上而下的权威调节企业内各行为者之间的关系,实现对市场制度的补充。科层制具有自上而下的命令体系和监督机制,并以此对各方行为进行决策。因此,自由型市场经济依靠市场和科层制这两种制度,实现了经济行为者之间的协作。而对于协作型市场经济,除了这两种制度,对市场行为者的协作则更多取决于市场网络。市场网络与市场和科层制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市场网络中的关系强调合作性和协商性(collaborative and deliberative),这不同于强调竞争性的市场和强调权威性的科层制。例如,在市场网络之中,一个产业的基本工资水平和劳动待遇,由基本覆盖整个产业的工会和商会之间谈判确定,而不由各家厂商在竞争压力下各自做出决策。第二,市场网络中的行为者是具有集体性的组织(collectives),市场和科层制的行为体是原子式的个体工人和企业,市场网络的行为体是实力雄厚的工会和商会。于是出现这样一种结果,市场网络中的各个行为者之间,一方面积极寻求凝聚各方的共识,另一方面,各方的协作建立在长期合作和多次博弈后所产生的内部信息(“private” or “inside” information)之上,从而形成策略性互动关系(strategic interaction)。总之,协作型市场经济区别于自由型市场经济的主要特征是依赖市场网络来协调经济行为者的行动。据此, 自由型市场经济和协作型市场经济的这个重要区别在五个领域(公司治理、劳资关系 、职业培训、企业间关系和公司内部结构)中又是怎样体现的呢?下面分别以美国和德国作为自由型市场经济和协作型市场经济的代表国家具体加以论述。

  在自由型市场经济的首要代表——盎格鲁-撒克逊经济体(如英国及其前殖民地美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中,企业主要通过证券市场进行融资。这种公司治理的特征,导致上市企业将所发行证券(如股票)的市场表现看得异常重要。因为如果证券表现不好(如股价过低),那企业就会面临被收购的风险,于是企业需要快速做出反应,对公司的战略规划和资源配置进行调整。这种调整的实现方式之一即为调整企业劳动力资源,例如在经济不景气时用快速裁员的方式降低成本,而在经济繁荣时扩充人员。所以,在劳资关系领域,要求公司享有较大的自主权,换句话说,工会或者劳动法规只有有限干预资方的用工决策的权力。劳资关系的这种特征也必然带来劳动力的高流动性。高流动性对职业教育影响巨大,使得职业培训注重培养通用型技能(general skill)人才,因为只有具有通用型技能的工人才能胜任不同部门的工作。至于在企业间关系领域,证券市场高度波动成为企业首要考虑的因素,这要求企业具有选择和更换合作伙伴(例如供货商)的灵活性,并倾向于与这些合作伙伴结成灵活而非固定的合作关系。同时,严厉的反托拉斯法也禁止企业间长期联盟。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间的技术知识的分享和转移是通过专利买卖和技术人才的快速流动,而不是通过企业间的合作研发来实现的。最后,在公司内部结构领域,经理层集中了全部的公司决策权,这种决策权来源于高度依赖资本而必须具备的灵活性与快速性。经理层的决策则通过自上而下和令行禁止的科层体制来实现。同时,这一决策过程不依赖和受制于公司董事会之外任何行为者(例如工会)。

  另一套逻辑是协作型市场经济,其代表经济体包括德国以及很多西欧大陆的经济体,例如法国、奥地利、比利时和北欧三国。德国企业主要的资金渠道是银行,一旦企业欠债,银行就会成为企业的股东之一。如果银行是企业董事会的主要成员,企业投资人可以便利地获取关于该企业经营运行的内部知识,对证券市场上的普通投资者来说,这些知识是无法轻易获知的。因此,银行就规避了外部投资者因为受到外部干扰或情绪波动而轻易抛售证券的撤资方式(所谓“用脚投票”)。相反,银行能基于此类内部知识,准确有效地评估企业发展形势,并通过在董事会的发言权影响企业决策。相应地,银行对企业的融资是一种“长线资本”(patient capital),也就是一种长期的战略支持,不会仅仅关注企业短期的市场收益表现。“长线资本”有利于避免由于紧跟波动的资本市场带来的负担。德国的企业也因为这种长期的融资方式得以专注于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把主要精力聚焦于企业特长,提供在全行业有独特竞争力的产品和服务。在此逻辑下,就应该培养具备专用型技能(firm-specific or industry-specific skills)的劳动力,使其能够满足具体企业或某一行业的特定需求。然而,培养具备专用型技能的工人也有一定的风险:对于工人,由于其职业技能只对口某类具体产业,再就业范围必然狭窄,失业的后果非常严重;对于企业,专业性技能培训成本巨大,同时会面临技术工人被其他企业挖走的风险。面临这样的问题,就必须在劳资关系领域配备强势的工会。首先,由选举产生的工人委员会(works council)代表工人与资方谈判,关注工人的薪酬待遇并限制资方裁员的自由,以此来保证工人权利和降低工人失业风险;其次,产业工会与产业商会通过谈判,将本产业每一等级技术工人的待遇进行详细规定,这种机制就大大降低同行的企业通过高薪抢走技术工人的可能性。产业层面的企业协会在企业间关系领域也作用明显,企业协会具备对该行业的内部运行的全面知识,可以在此基础上方便有效地订立行业标准,制订职业培训内容,提供资格认证,促进企业间的合作研发和发现有发展潜力的技术领域并游说政府提供研究资助等活动。德国各企业间的交叉持股(cross-shareholding)就是企业间保持长期合作的手段。最后,德国公司的内部结构与美国模式的严格科层制体系大不相同。相反,董事会(特别是作为投资人的银行)和强势工会能对经理层决策产生制衡,公司决策所反映的,不仅是管理层单方面的权威,更是公司内部各利益相关方在协商后建立的共识(consensus building)。⑧

  上文对自由型市场经济和协作型市场经济进行了详细的对比,从五个领域展现了两种市场经济的制度区别。这其中体现相互呼应、互相补充的关系,也就是资本主义多样性理论的重要基石——“制度互补性”(institutional complementarity)。⑨“制度互补性”的内涵为通过得当搭配不同领域的制度,达到提高经济体效率的目的。例如,正如我们所观察到的事实,如果公司具有高度资本化和证券化的治理模式,与之相匹配的是高度流动的劳动力市场。而在以银行资本为主的融资模式下,与之相匹配的则是工会参与和严格管制的劳资关系。综上,自由型市场经济和协作型市场经济体现了两种体系,目标是为了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而实现制度均衡(institutional equilibrium)。

  从以上的讨论可以看出,在对企业的行为领域和资本主义体系的制度安排上,资本主义多样性范式都大大扩展了格申克龙的后发优势理论。而在本文所关注的产业政策领域,资本主义多样性也能提供后发优势理论所无法做出的解释。的确,在格申克龙的学说中,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间的区别仅仅被归结为在企业融资上是依赖自由市场还是银行,这无法推导出关于这些国家在产业政策上有何差异的假说。然而,资本主义多样性从企业融资上的制度差别(公司治理主要是依靠自由市场还是银行)出发,基于制度互补性的观点,认为公司治理领域中制度安排的差异会引致其他领域的制度区别,而正是这些其他领域的制度安排,会带来产业政策上的不同。在这一理论看来,与自由型市场经济国家相比,产业政策在协作型市场经济国家中会占有更大比重。这是因为在协作型市场经济国家,对应于其偏重银行的公司融资制度安排,在劳资关系和企业间关系两个领域出现了势力强大的工会和商会。一方面,这些强大的经济组织是在政治上具有巨大影响力的行为者,能够促使政府推行其所在行业需要的产业政策;另一方面,这些组织本身也是贯彻和执行国家产业政策的制度渠道。这种产业政策的“需求”和“供给”两方面的推动力在自由型市场经济国家是不存在的,因此产业政策在协作型市场经济国家享有更高的政策优先级。⑩

四、发展中国家的政治经济:“三位一体”论

       如果说资本主义多样性理论细化了格申克龙范式下西方发达国家的制度安排,那么细化该范式中赶超经济体制度安排的则是林毅夫等人提出的“三位一体”论。与格申克龙的后发优势理论相同,“三位一体”论的关切点也是在资本稀缺条件下工业化的经济制度应如何安排。但与资本主义多样性理论类似,“三位一体”论也秉承了制度互补性的思想,从而深化了格申克龙关于资本极度稀缺将导致国家主导工业化进程的观点,更详细地阐述了在国家强制力塑造下的多项经济制度之间的相互配合和加强。

       所谓“三位一体”,指的是宏观政策环境、资源配置制度和微观经营机制三个领域的制度安排需要相互支持,从而服务于在资本极度稀缺条件下重工业优先增长这一发展战略。虽然这一理论是林毅夫、蔡昉和李周在《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中提出的,重点描述的是中国改革开放前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制度设计,但根据其论述,“无论是中国、苏联和东欧这些实行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还是亚洲和中南美洲的非社会主义发展中国家,都通过发展战略的选择,宏观政策环境的推行,资源配置制度和微观经营机制的建立,形成了大致相同的三位一体的传统经济体制”11。

       这些国家之所以会形成相似的“三位一体”式的制度安排,就是因为他们都在农业经济仍是国民经济主体时选择了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农业经济为主体意味着商品市场经济不发达,尚未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资本的稀缺程度远甚于19世纪中叶后货币经济较为发达,已经积累了一些资本的法国和德国,因此国民经济处于一种资本极度稀缺的状态。这种资源禀赋与这些国家的政府出于各种原因12所选择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产生了矛盾。这是因为重工业是典型的资本密集型产业,初始资本投入规模巨大,需要引进昂贵的外国技术,并且建设周期很长。在资本极度稀缺的条件下,利率高(资金昂贵),外汇昂贵,同时技术工人短缺,其工资高企。这些都加剧了本就昂贵的重工业的发展成本。因此,重工业企业在资本极度稀缺的条件下不具备内生能力,如果依赖市场或银行配置资源,在二者追求利润的动机之下,稀缺的资本永远不可能配置到成本和风险极高、投资回收极其缓慢的重工业上。于是,这时候只能由国家出面,利用强制手段配置资源,推动重工业的发展。在这一点上,“三位一体”论和格申克龙是一致的。

       然而“三位一体”比格申克龙更进一步的是,它指出了国家如何通过不同领域间的制度设计和配合来实现工业化目标。具体而言,要解决资本极度稀缺的资源禀赋和资本密集型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二者之间的矛盾,国家需要借助行政力量做三件事。首先,在宏观政策上,必须降低重工业的发展成本,手段就是通过宏观政策扭曲价格,人为压低重工业各种投入品的价格,包括资金、外汇、原材料、能源、劳动力等。因此,宏观政策环境的特征就是低利率、低汇率、低工资,以及低价的农产品、生活必需品和服务。低利率和低汇率直接压低了资金的价格和引进技术、设备的价格,低工资控制了劳动力投入的价格,而为了保障领取低工资的劳动力的生活水平,其所需的农产品、生活必需品,以及服务的价格也要相应被降低。

  其次,上述的价格扭曲政策,人为造成了短缺,在市场自由配置资源的情况下一定无法维持,因此在资源配置制度上必须取消市场,转而推行由国家通过行政命令和计划来调配资源的指令经济。于是,对应于扭曲不同价格的宏观政策,一系列资源的计划配置制度被建立,包括国有的银行体系、外贸外汇统制体系、物资管理体制、劳动力计划分配制度、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等,负责各项生产投入品和消费品的计划调拨,确保其能够被安排到优先发展的重工业产业上。

  最后,为了实现这种计划调拨的资源配置制度,国家需要在微观经营机制上获得基本生产单位(也就是企业)的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因为只有如此才能保证计划指令在企业层面的贯彻和执行,并确保企业的利润被投入指定的生产活动中(而不是被用于福利发放和消费)。因此,微观经营机制领域的制度安排,在城市部门表现为原有私营企业向国有企业的转变(例如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初完成的以国有化为目标的社会主义改造),在农村部门则是集体化农业(如苏联的集体农庄和中国的人民公社)的建立。

       总而言之,宏观政策环境、资源配置制度和微观经营机制三个领域的制度安排之间的互补和配合,旨在利用国家力量压低重工业的发展成本,从而服务于在资本极度稀缺的条件下重工业优先增长的发展战略。这种体现了赶超经济体的制度互补性的“三位一体”设计,较好地完成了其历史使命,使其所在国在短期内建立现代工业体系,但代价就是产业结构的失衡、创新和劳动激励的不足。林毅夫等人的著作主要用中国案例论述了这一逻辑(见图1),但就如前文所述,这套逻辑适用于所有在资本极度稀缺的农业经济体中发展重工业的国家。

       那么在“三位一体”论看来,赶超经济体的产业政策是什么样的?根据这一理论,赶超经济体的整个制度设计,都源于一项由国家选定的产业政策——优先发展重工业。这意味着与发达国家相比,追求赶超战略的发展中国家将更依赖产业政策。在这一点上,“三位一体”论与格申克龙范式是一样的。但是,由于格申克龙范式仅提及国家在资本极度稀缺条件下的工业化中会扮演重要角色,而“三位一体”论则从三个方面详细论述了国家所起的作用,因此它丰富了赶超经济的产业政策的内涵。在其看来,赶超经济体的产业政策绝不仅仅是选定某个优先发展的产业那么简单,它还涉及从宏观政策环境,到资源配置体制,直至微观经营机制的全方位的制度设计和互补。国家需要控制的不仅仅是资本一项(格申克龙范式唯一强调的就是资本),更包括劳动力、原材料、能源和农产品等一切关乎工业化发展的生产要素。因此,如果格申克龙范式告诉我们赶超经济体的产业政策会在量上多于发达经济体(例如用政府支出来衡量产业政策对市场和社会的干预程度),那么“三位一体”论则进一步指出发展中国家的产业政策在深度和广度上要远远超过发达国家。换言之,赶超经济体的产业政策在“量”和“质”两方面都要强于发达国家,这是“三位一体”理论在产业政策议题上最重要的观点。

  这一观点对我们比较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产业政策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如果这两类经济体的产业政策存在质的不同,那么单纯在数量(如政府支出)上对产业政策进行比较就可能有偏差。这是因为发展中国家的很多产业政策并不会在政府支出的统计数据上体现出来,例如利用行政权力人为地压低劳动力、原材料和能源的价格,这些明显服务于工业化发展的价格扭曲政策,不会像其他以国家补贴或税收减免等形式表现出来的产业政策一样,被计入政府支出的数据当中。因此,单纯对政府支出的数据进行跨国比较,很可能会低估发展中国家产业政策的重要程度。

  “三位一体”论丰富和发展了格申克龙范式对于赶超经济体的政治经济制度安排及其产业政策的理解,但由于其理论抱负是提出一个涵盖所有赶超经济体的政治经济模型,因此其缺陷就是无法阐明赶超经济体之间的差别,从而难以解释一些重要经验现象。例如,既然苏联和中国都建立了这样一套“三位一体”式的中央计划经济,那为什么只有中国顺利进行了市场化改革并取得成功?要回答这样的问题,我们必须探究中国政治经济在“三位一体”框架下所展现的独特性。而基于这种独特性,我们也才能明确中国产业政策的特点。

五、中国的政治经济:“两种革命”

       格申克龙范式和“三位一体”论都认为,赶超经济体的政治经济制度由国家(the state)塑造。因此,要理解赶超经济体在制度安排上的差异,需要从国家的差异入手。那么,与苏联这个国家相比,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国家有何特点呢?在此,我们可以利用佩里·安德森的“两种革命”理论,考察共产主义革命的差异如何塑造革命所建立的国家的特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苏联这两个国家都是社会革命的产物。国家,如韦伯所说,是一定地域范围内对合法暴力的垄断。13而所谓社会革命,就是对这种垄断的打破。在佩里·安德森看来,人类历史上的社会革命一般有两种路径:一种是如法国和俄国那样从一举攻陷政治中心(巴黎和圣彼得堡),建立革命的中央政权开始,再把政权复制到全国各地;另一种是如中国和古巴那样反其道而行之,从远离政治中心的外围开始,逐渐建立各个根据地(佩里·安德森称之为“counter-state”)慢慢蚕食旧政权,直至革命在全国范围取得胜利,即所谓“农村包围城市、地方包围中央”。14对此,毛泽东在中共七大上有着精辟总结:“中国革命有许多山头,有许多部分。内战时期,有苏区有白区,在苏区之内又有这个部分那个部分,这就是中国革命的实际。离开这个实际,中国革命就看不见了。内战之后是八年抗战,抗战时期也有山头,就是说有许多抗日根据地,白区也有很多块,北方有,南方也有。这种状况好不好?我说很好,这就是中国革命的实际,没有这些就没有中国革命。”15类似地,邓小平在1980年说:“中国革命就没有按照俄国十月革命的模式去进行,而是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16

  革命打破国家,但也打造国家。社会革命的路径,将塑造革命建立的新国家的特性。中俄革命不同的特点,造就了两种不同的国家,很早就被注意到。例如弗兰茨·舒尔曼(Franz Schurman),在其1966年出版的《共产中国的意识形态与组织》(Ideology and Organization in Communist China)中就指出17,中苏的意识形态论战和分歧,并不仅仅是由于两个大国在地缘政治竞争中利益冲突的现实主义原因,更是两种不同的共产主义革命模式的对抗。那么不同于俄国的中国革命带来了怎样的国家特性?具体而言,中国革命“农村包围城市、地方包围中央”的特点,造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两个国家特征:地方分权和激进主义。

  首先是地方分权。法国和俄国这种“从中央到地方”的革命路径,建立的是一种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形态。例如,托克维尔就曾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问道:为什么大革命后的法国,其中央集权程度反倒比波旁王朝下的旧制度有过之而无不及?18与之相反,中国“地方包围中央”的革命路径,耗时长,涉及对各地不同特殊情况的适应和妥协,并且在革命过程中形成各种地方层面的军事和行政上的政治力量。这导致新中国成立之后,即便出台了诸多中央集权的措施,即便经过了历次打击“山头主义”“地方主义”“宗派主义”的政治运动,地方的自主性一直留存下来,其积极性甚至被当作一种有益因素被中央所鼓励。换言之,中国革命的特性造就了一种地方分权程度很高的国家。这种地方分权,即便是在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和苏联的对比中也能展露无遗。表3比较了改革开放前的中国和同时期的苏联,由中央政府直接控制和调配的产品类别的数量。可以看到,在整个计划经济时期,中国中央政府控制的产品类别数量,虽然有所起伏,但都远远低于苏联。这当中即便有苏联经济比中国更复杂,能够生产的产品数量更多的因素,仍能说明中国的地方分权程度要远高于苏联。改革开放之后,从1980年“分灶吃饭”到1988年“地方财政包干”等历次财税体制改革,都是财政分权的不断深化,更是给予地方政府更多的自主权和发展激励。即便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将财权上收,绝大部分的支出责任仍在地方政府,中央转移支付和税收返还力度加大,地方分权的框架仍未改变。聚焦于地方政府在分权框架下发展冲动的理论,例如财政联邦主义和晋升锦标赛竞争,成为从政治经济角度来解释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范式。总而言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至今的历史,地方分权都是中国国家(the Chinese state)的一个主导特性,将其与大多数赶超经济体和社会主义国家(尤其是苏联)区别开来。

  由中国共产主义革命造就的第二个国家特性是激进主义。与职业革命家精英带领军队将革命政权从中心城市推行到全国的俄国革命不同,从外围农村展开的中国革命需要开展根据地建设,推行土地革命,鼓励人民支援革命战争等等事业,所有这些任务的完成都离不开对人民群众的动员,而动员离不开革命的意识形态。这种依赖革命意识形态动员人民群众参与革命事业的做法,在新中国成立后一直延续下来,被运用到社会主义建设之中。因此,中国的工业化发展常常会借助一种意识形态鼓动下的大众参与式的群众运动来展开。而这种群众运动式的发展途径,在苏俄/苏联主要存在于其建国早期,如列宁所鼓励的“星期六义务劳动”,而在严格的中央计划经济体系建立之后便逐渐在苏联销声匿迹。无怪乎苏联对中国这种运动式的经济政策——例如“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表示了深深的怀疑乃至谴责。

  这种激进主义的工业化途径不仅是中国革命的遗产,更契合了中国资本极度稀缺的资源禀赋。对此,温铁军在其《告别百年激进》一文中有过生动论述:19

       构建革命的意识形态……,这个工作非常非常重要,也曾经是高度有效的。它的有效性就在于,国家在资本为零的条件下,想要动员劳动力,成规模的、而不是个体的,投入于大型基本建设来替代资本的时候。经典理论讲的是K和L的关系,K是资本,L是劳动。那我们那个年代所做的无外乎就是成功地以L替代了K,在资本稀缺为零的条件下,用劳动力的成规模投入来替代资本,就完成了资本原始积累,进入了工业化,这就是中国发展的所谓秘密。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动员劳动力,不可能告诉大众说我是资本你是劳动力,你的剩余被我占有,你给我干活去……。因而,恰恰是革命意识形态,有效地动员了普通大众,成规模地近乎无偿地投入劳动,替代稀缺资本。

       可见,中国革命意识形态动员下的激进主义群众运动,不仅仅是从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继承而来的工业化的手段,它自己就是中国的工业化本身。也就是说,中国在资本极度稀缺的条件下,要想实现工业化和经济增长,只能使用人力替代资本,从而必须诉诸意识形态的人力动员。用无数人力的投入来建立现代工业,这本身就是一种工业化。温铁军的论断因此具有了一个重要意涵,那就是当中国的资本不断积累,人力的相对价格逐渐提高后,用人力替代资本将变得不再必要,意识形态动员便应和旧有的工业化模式一道退出历史舞台。

    那么与苏联相比,中国国家的这两种特性——地方分权和激进主义,如何为市场化改革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换言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特性,如何让其偏离“三位一体”的轨道,走进了今天我们所处的改革开放时代?对这个问题的回答至少包括两个方面。首先,地方分权为地方政府提供了推行市场化改革的激励,同时其与强调群众首创精神的激进主义的配合更有利于地方实验的展开和全国推广。根据钱颖一和许成钢对中苏两国的对比,在国家的组织结构上,中央集权的苏联是一种U型组织,而地方分权的中国是一种M型组织。20前者遵循一种职能分工和专业化的“条条原则”,后者则是以各区域多层同构的“块块原则”为基础(从中央到地方分为许多政府层级,而每一层级都具有相似的结构和对所辖区域履行类似的职能)。在按“条条原则”组织起来的U型组织中,下级机构的自主性很小,所获利润都需上缴上级,于是为了改善自身福利,其大量精力都花在对上级组织的推诿隐瞒和讨价还价中,科尔奈(Janos Kornai)笔下的“预算软约束”问题严重,对于增量改革更是缺乏兴趣。21而在基于“块块原则”的M型组织中,地方政府的自主性强,掌握了较大一部分对辖区内经济成果的剩余索取权,因此其在自利动机下为了扩充财源,更有激励去发展非国有部门,从而推动市场化改革。另一方面,U型组织的“条条原则”,意味着每一环节的改革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这极大提高了基于局部实验的渐进性改革的成本。同时U型组织的专业区隔和职能分工也使得在任何一个部分进行的政策实验难以复制到其余部分。这些问题在中国的M型组织都不存在。在这类组织中,政策实验可以控制在一定地域范围内,即便实验失败,有限的负面后果也可以承受;而一旦试验成功,该经验就能很快推广到其他结构相似的“块块”处,从而实现更大范围的改革。在中国,激进主义所强调的地方和群众的首创精神更直接提供了许多可供中央选择的政策实践经验,为政策试验提供了不断涌现的思想资源。

       其次,中国的地方分权通过地方政府间的竞争,为中国的政治经济体系注入活力。无论地方政府的动机是扩大财政收入还是提高晋升可能,地方政府竞争在改革开放后都为中国带来了改革的重要动力,推动了市场化转型。这是因为在地方分权的财税体制和强调经济政绩的干部考核方法的激励下,地方政府要想获得税收和政绩,从而在竞争中胜出,必须服务于市场和资本。这将地方政府曾经的“攫取之手”(grabbing hand)转变成“援助之手”(helping hand),中国的地方分权体制也才成为学者所称的“市场维护型联邦制”(market-preserving federalism)。22这种通过地方间竞争来约束对市场经济成果的攫取行为的做法在苏联这样的中央集权国家是难以实现的。同时,中国地方政府在发展地方社会经济的过程中所采用的“运动式治理”的方式,就受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传统中激进主义遗产的影响,其为地方政府在财力有限而事权繁重的情况下,提供了用人力替代资本的解决方案。

       因此,中国共产主义革命造就的国家特性——地方分权和激进主义,让赶超国家制度安排“三位一体”的主题,在中国出现了变奏。首先,在计划经济时期,地方分权的特点使得中国的“三位一体”不是如苏联那样是依据“条条原则”从中央向全国辐射开来,而是在多层同构的“块块原则”下被复制到每一个地方政权。而激进主义则使得这样的地方分权式的“三位一体”有了更多群众参与的因素。其次,就如上文所讨论的,分权的“三位一体”之下的地方自主性和群众参与,保留了在原有的“三位一体”系统之外,以渐进增量改革的方式培育市场机制的可能。随着这种增量改革的深入,市场经济因素渐成主流,造就了今天我们看到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根据以上对中国政治经济的制度安排在比较视野下进行的考察,我们可以理解中国产业政策的三个基本事实(stylized facts)。首先,与西方的发达经济体相比,中国政府在产业政策上的公共支出一定会更高。这是因为根据格申克龙范式,中国作为赶超经济体,是在资本极度稀缺的条件下开始工业化,这就注定了在中国的工业化过程中国家要扮演更重要的角色,而这种角色最重要的实现方式就是支持关键工业的产业政策。其次,与西方的发达经济体相比,中国政府在产业政策上的深度和广度一定会更强,即国家对产业发展的干预不仅局限于西方国家常见的税收减免或财政补贴,而且会涉及资金、技术、原材料、能源、劳动力等各个方面。这是因为根据“三位一体”理论所蕴含的制度互补性思想,赶超经济体的国家要想在工业化进程中起到推动作用,一定会通过宏观经济政策压低各种工业投入品的价格,而这需要国家调整资源配置制度和微观经营体制加以配合。因此,国家的产业政策一定是全方位的。最后,与其他的赶超经济体相比,中国的产业政策23一定更多是由地方政府推动,首先服务于地方利益,并且很多时候是运动式的。这是因为根据“两种革命”理论,中国共产主义革命的特性打造了一个具有地方分权和激进主义特色的国家,由这样的国家推行的产业政策一定会具有地方性和群众运动性的特点。

  基于上述论断来审视中国今天的产业政策,我们可以说,在各国工业化历史的比较视角和中国革命的特殊性视野下,凡是符合以上典型事实的产业政策在中国出现都是不可避免的。但这一观点并不是对我国产业政策现状的盲目辩护。不难看出,该观点的逻辑起点是格申克龙的后发优势理论,该理论对产业政策的论证,所基于的重要标准就是资本的充裕程度。在资本稀缺时进行工业化需要借助国家力量,但随着工业化的深入,资本积累愈加充裕,于是国家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的合理性就要被打上问号。资本变得日渐充裕时,作为工业化曾经的推动者的国家是否愿意以及如何退出经济发展的中心舞台,这是一个政治学的实证问题,我们留待以后探讨。但若基于本文理论,这时国家应该退出,让已经完善的市场来决定充裕的资本该向何处配置。

  这也许就是今天中国所处的情况。新中国成立七十年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四十年后,建立了完整的现代工业体系,目前已经跃居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物质财富和资本的积累使中国早已告别了工业化初期资本极度稀缺的境况,资本相对于人力的价格不断下降,近年来不断出现的“民工荒”和“技工荒”就是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本文的理论,政府在产业发展中的主导角色应该逐渐淡去,转而让市场来配置日渐丰裕的资本。然而,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还需要思考以下几个重要问题,才能确定中国政府淡出市场应该如何进行。首先,资本是否充裕是一个相对概念,在不同产业中,资本充裕的标准并不相同。也许目前某些产业的资本已经算是充裕,但在其他更先进、技术水平更高的产业中可能仍然存在资本稀缺的情况。其次,中国各地域间差异很大,资本保有量的区域间不均衡是一种常态。这就意味着各地政府在产业政策领域的进取或退却的步调不可能是一致的,难以用一刀切的政策或学术立场来决定。再次,即便确定了某地在某产业的发展上政府不应继续干预,我们也应该意识到,决定产业政策上制度安排的因素,除了资本的丰裕程度,一定还存在其他原因。例如,欧洲曾经的后发展国家,如德国和瑞典,在成为资本丰裕的发达国家许多年后,仍然还在依赖银行作为其金融体系的中心,并没有完全转向自由市场。可见,一国采用何种制度安排来推动产业升级和发展,除了资本存量,制度上的路径依赖也是一个重要因素。最后,德国和瑞典等协调型市场经济的案例告诉我们,一个国家促进产业发展的制度安排不仅有自由市场(如英美)和政府(如当代大多数赶超经济体)两端,依靠各种行业和产业组织也能实现良好的经济绩效。因此,在对今天中国产业政策的讨论中,我们需要意识到制度安排的多样性,切忌“政府 / 市场”这种非黑即白的划分。

六、结论

       “中国模式”如何体现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和中国国情的特殊性之间的辩证统一?今天的中国需要什么样的产业政策?这两个看似不相关的问题其实可以用同一套理论逻辑来回答。本文基于格申克龙的后发优势理论,结合资本主义多样性范式和“三位一体”论,构建了关于一个国家在何种条件下选择何种经济制度安排和产业政策的普遍理论。该理论认为:一个国家在开启工业化时所面临的基本条件(资本的充裕程度),塑造了该国工业化进程中的主导经济制度(依靠自由市场、银行还是国家来推动工业化),这种制度安排经由路径依赖延续至今,影响了该国在今天的产业政策选择。

       在这套理论看来,“中国模式”本质上是赶超经济体在制度安排上所体现的普遍规律的中国版本,而其中国色彩来自于中国独特的共产主义革命。因此,“中国模式”所体现的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就是其实现了所有落后国家要想实现赶超都必须满足的制度前提(国家扶持战略性产业,并压低其工业投入品的价格),而其所体现的中国特殊国情,就是中国革命所造就的国家用自己的方式(地方分权和激进主义)实现了这种普遍性的制度要求。用中国特色的手段达到了普遍法则所要求的目的,这就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普遍规律和中国国情的特殊性在“中国模式”上的辩证统一。只有认识了这种辩证统一,我们才能一方面避免全盘消解中国的特殊性,完全否认“中国模式”的民族虚无主义;另一方面避免过分强调中国特质,甚至认为中国自成一类(sui generis)的极端历史主义。

  同时,透过上述理论框架,我们可以看到当代产业政策的“三个世界”:首先,在自由型市场经济国家(英国,以及由其前殖民地独立而成的经济体,包括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产业政策的重要程度最低,因为其经济制度的安排主要依赖自由市场来配置资源,从而推动产业发展和升级,政府角色主要是保证宏观经济稳定和促进市场竞争,而不是针对具体产业的指导性干预。其次,在协调型市场经济国家(包括德国、法国、比利时、北欧三国等欧洲大陆经济体),产业政策有着更高的重要性,因为其以银行为中心的公司治理体系,在制度互补性逻辑的作用下,配合了较强的统合主义制度安排(包括高组织程度的产业组织和工会),后者既提高了对产业政策的需求,又便于产业政策的推行。因此这些国家多以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等方式对相关产业进行支持。最后,在推行追赶西方的赶超经济体(例如苏联、当代的俄罗斯以及中国和东欧国家等转型经济),产业政策的重要程度最高,深度和广度也最大,这是因为其工业化进程是在资本极度稀缺的历史条件下展开的,这要求国家在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上扮演更重要的角色,于是后者运用行政力量,不仅对指定产业甚至企业进行扶持,更全方位地扭曲各种工业投入品的价格,由此形成了一套强度更大的产业政策。从维护市场竞争,到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再到直接压低投入品价格,这就是国家干预力度不断加强的产业政策的“三个世界”。

       上述观点有助于我们避免当前中国产业政策辩论中的两种极端立场。首先,主张完全取消产业政策的观点,无视在静态对比中产业政策所展现的真实情况和多样性。产业政策有“三个世界”,其中没有任何一个代表“零产业政策”。换言之,即便是自由型市场经济国家,也没有完全放弃对产业发展的支持。即便中国要从政府强力干预的产业政策“三个世界”中退出,那也没有理由认为其要一步退到产业政策最弱势的“第一世界”。况且,就如本文构建的理论所揭示的,一个国家的产业政策选择取决于其政治经济制度安排,在不改革制度安排的情况下要改变产业政策,必然无法成功,严重的甚至会造成制度和政策不匹配的问题。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支持另一种极端立场,即加强中国当前的以政府为主导的产业政策。这一观点忽略了产业政策的动态演变。产业政策确实内生于经济制度,但后者受制于资本的充裕程度。当中国的资本日渐丰裕,相对于人力的价格不断下降,中国依赖于政府力量和激进主义推动经济增长的制度安排就必须进行改革,从而推动产业政策的变迁。但是需要注意,资本在我国地域间和产业间的分布是不均衡的,不同产业对资本的要求也各不相同,因此政府的退出和产业政策的调整一定是有选择,有步骤的。总而言之,中国需要什么样的产业政策,短期(资源禀赋一定时)内生于经济制度安排,长期则取决于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的变化。

  *本文得到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治理现代化与行政管理制度体系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7ZDA104)、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养老、就业和家庭政策统筹协调机制的研究”(项目编号:16CGL045)的资助。


【注释】

①学界对“中国模式”的定义很多,目前学界主要有两种分支:一种是将中国模式看作东亚威权主义发展模式的一种,以细目清单式的视角来研究中国模式。这种视角根据政权所采取的各种政策,把可能是应急反应的做法也纳入中国模式之中,认为这种应急反应是有意识的设计,参见Kevin Lu, “What is the ‘China Model’?” The Washington Post, January 28, 2011, http://voices.washingtonpost.com/davos-diary/2011/01/what_is_the_china_model.html等。另一种是强调中国例外的特点,但这种中国例外论排除了将中国与其他模式进行比较的可能性,参见Wei Pan, “Reflections on the ‘China Model’ Discussion,” International Critical Thought, Vol. 1, Iss. 1 (2007), pp. 11-17。本文认为,中国模式是为实现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目标所作抉择、所走道路、所用方法的国家特性的体现,虽有特异性,但仍可与他国进行比较,参见张汉:《在变动中寻求国家、市场与社会的结构性契合与协同——对发展型国家理论及中国模式的比较研究》,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4年第3期。同时,也有著作从大历史和长时段解读“中国崛起”的动力和“中国模式”,参见[意]乔万尼·阿里吉:《亚当·斯密在北京:21世纪的谱系》,路爱国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

②以往分析中国模式多集中于国家与市场关系、央地关系等,而本文将中国模式与产业政策并列作为理论框架分析,是创新性地丰富中国模式的研究维度的尝试,参见蒙克:《产业政策应该跟随经济制度——兼论中国产业政策向何处去》,载《公共管理评论》2016年第2期;顾昕 、张建君:《挑选赢家还是提供服务?——产业政策的制度基础与施政选择》,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4年第1期。

③Ha-Joon Chang, 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Industrial Policy, London: Macmillan Press LTD, 1994.

④格申克龙的后发优势理论提出时,尚未出现20世纪80年代的东亚经济发展,所以并未囊括此类国家。20世纪80年代以后,在解释东亚的经济发展上,有关“发展型国家”(developmental state) 的理论观点始终位居核心,其中就有东亚经济体运用产业政策,促进国家经济起飞的论述。可参见Stephan Haggard, Developmental States,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18;黄宗昊:《“发展型国家”理论的起源、演变与展望》,载《政治学研究》2019年第5期。同时学界也有诸多关于中国模式与东亚发展型国家的比较,参见Mark Beeson, “What does China’s Rise Mean for the Developmental State Paradigm?” in Toby Carroll and Darryl S. L. Jarvis (eds.), Asia after the Developmental State: Disembedding Autonomy, New York: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17;黄宗昊:《中国模式与发展型国家理论》,载《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16年第 4 期。但是从理论逻辑和渊源上来说,东亚发展型理论依然是格申克龙的后发优势理论的变体。也有学者认为后发优势论的隐形结构表明:成功发挥本土因素的正面影响的后进国家可能在与生产活动有关的企业组织形态领域实现重要创新。后发优势论的隐形结构为改进中国故事讲述方式指明了方向,提示了中国实践之中初步具有范式变迁性质的企业组织形态创新可能存在的领域,参见宋磊:《后发优势论的隐形结构及其中国意义》,载《开放时代》2020年第6期。

⑤[美]亚历山大·格申克龙:《经济落后的历史透视》,张凤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445页。这一规律是格申克龙总结的在资本稀缺的条件下实现工业化的六条基本规律当中的一条。其余的规律包括:第一,一个国家的经济越是落后,它的工业化就越可能作为一种以较高的制造品增长率表现出来的突然的大爆发而间断式地开始;第二,一个国家的经济越是落后,在其工业化的过程中就越是更多地强调要重视“工厂和企业的大规模”;第三,一个国家的经济越是落后,就越是更多地强调生产者物品而不是消费品的重要性;第四,一个国家的经济越是落后,对人们消费水平的压制就越严重;第五,一个国家的经济越是落后,其农业就越不可能通过向日益增长的工业提供一种扩张的工业品市场(这种市场反过来要以农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为基础)来发挥积极的作用。

⑥有学者认为只有彻底重新阐释被制度经济学所误读的工业革命和西方崛起的历史,才能真正解释中国的经济奇迹与崛起,参见文一:《伟大的中国工业革命:“发展政治经济学”一般原理批判纲要》,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Peter J. Katzenstein, Small States in World Markets: Industrial Policy in Europe,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5。

⑦做出这种区分的依据来源于金融系统中的划分,即为以英美为代表的市场主导型金融系统和以德日为代表的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关于两种金融系统模式的划分,源于格申克龙对于企业外部融资不同方式的考察,参见Alexander Gerschenkron, Economic Backwardness i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A Book of Essays, Cambridge, Massachusetts: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62。雷布琴斯基(Tad M. Rybczynski)则正式提出了银行主导(bank-oriented)与市场主导(market-oriented)这两种不同的金融系统,参见Tad M. Rybczynski, “Industrial Finance System in Europe, U.S. and Japan,” Journal of Economic Behavior & Organization, Vol. 5, Iss. 3-4 (1984), pp. 275-286。波林(Robert Pollin)则继承了“用脚投票”(exit)和“用嘴投票”(voice)的划分,而“用脚投票”即证券持有者退出权的行使,是典型的以资本市场为主导的金融系统模式,“用嘴投票”即银行与企业之间的长期合作关系,是典型的以银行为主导的金融系统模式,参见Robert Pollin, “Financial Structures and Egalitarian Economic Policy,” New Left Review, Iss. 214 (1995), pp. 26-61。伯格洛夫(Berglöf Erik)等从不完全契约角度看待金融系统,先将金融系统分为银行主导和市场主导两种,参见Berglöf Erik and Roland Gérard, “Bank Restructuring and Soft Budget Constraints in Financial Transition,” Journal of the Japanese & International Economies, Vol. 9, Iss. 4 (1995), pp. 354-375。所以本文延续这一划分。

⑧关于美国和德国的比较,更翔实的例证可参见[美]彼得·A·霍尔等:《资本主义的多样性:比较优势的制度基础》,王新荣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1章。

⑨制度互补性概念已经被广泛应用于资本主义的历史分析和比较制度分析中,即当一定数量的制度形式同时出现时,会彼此加强并促进特定制度配置、特定资本主义类型或特定资本主义模型的功能运行、结构严密性和结构稳定性。参见Bruno Amable、赵晓军:《资本主义动态比较分析中的制度互补性》,载《演化与创新经济学评论》2018年第2期;罗伯特·布瓦耶、耿纪东:《一致性、多样性和资本主义演化:一个制度互补性假说》,载《政治经济学评论》2006年第2期。

⑩具体的证据分析请参见蒙克:《资本主义多样性与公共政策研究》,载《公共管理评论》2017年第2期。文中利用统合主义指数与狭义和广义产业政策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的关系分析,得出两个变量间呈正相关关系, 即一个国家的制度安排越靠近协作型市场经济,其产业政策的重要性越高。

11林毅夫、蔡昉、李周:《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三联书店上海分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

12这些原因包括民族独立后赶超西方经济体的愿望,也包括地缘政治压力下捍卫新政权的需要,参见John Randolph Norsworthy and Diana. H. Tsai, Macroeconomic Policy as Implicit Industrial Policy: Its Industry and Enterprise Effects, Boston, MA: Springer Science & Business Media, 1998。

13Perry Anderson, “Two Revolutions,” New Left Review, Iss. 61 (2010), p. 62.

14Ibid, p. 63.

15毛泽东:《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的选举方针》,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63页。

16《邓小平文选》,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318页。

17Franz Schurmann, Ideology and Organization in Communist Chin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66.

18[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

19温铁军,《告别百年激进》,爱思想网站,http://www.aisixiang.com/data/38093.html。

20钱颖一、许成钢、董彦彬:《中国的经济改革为什么与众不同:M型的层级制和非国有部门的进入与扩张》,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1993年第1期;钱颖一:《现代经济学与中国经济变革》,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Michael Pettis, Avoiding the Fall: China’s Economic Restructuring, New York: 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 2013。

21Janos Kornai, Economics of Shortage, Amsterdam: North-Holland Publishing Company, 1980.

22Gabriella Montinola, Yingyi Qian and Barry R. Weingast, “Federalism, Chinese style: The Political Basis for Economic Success in China”, World Politics, Vol. 48, No. 1 (1995), pp. 50-81.

23张杰、宣璐:《中国的产业政策:站在何处?走向何方?》,载《探索与争鸣》2016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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