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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主体地位在中国制度中的多维体现

金民卿

【内容提要】 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制度的本质属性,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制度的重要原则。人民主体地位需要全面具体的分析,而不能仅仅停留在抽象原则性层面,更不能仅仅做口号化宣传。具体来说,人民是中国制度的创造主体、权力主体、利益主体、评价主体和监督主体。创造主体地位问题的核心是要明确制度由谁创造,依靠谁发展和巩固;权力主体地位问题的核心是要明确权力来源于谁、制度属于谁;利益主体地位问题的核心是要明确制度为了谁,由谁享有;评价主体地位问题的核心是要明确制度由谁来评价,谁是评卷人;监督主体地位问题的核心是要明确制度合理与否,制度执行效果由谁来监督、批评和促进。

  在谈到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问题时,中国共产党历来强调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本质,强调人民主体地位的重要原则。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在论述我国制度优势时,把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发扬人民民主的显著优势放在突出的位置加以强调。人民主体地位作为中国制度的本质规定和重要原则,需要全面具体的分析和把握,而不能仅仅停留在抽象的原则性层面,更不能仅仅做政治口号化宣传。那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体系中,人民究竟是什么主体,为什么人民是这些主体,这些主体的规定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这些主体的制度规定及其在制度执行中的落实情况如何,需要从理论上去思考和探讨。本文就是尝试从创造主体、权力主体、利益主体、评价主体、监督主体等不同层面,对人民在中国制度中的主体地位做一些分析。

一、人民是中国制度的创造主体

  创造主体问题的核心,就是要明确制度由谁创造,依靠谁发展和巩固。中国制度遵循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和人民群众的历史主体性,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把人民作为制度创建、维护、巩固和发展的根本力量,紧紧依靠人民创立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突出强调人民的创造主体地位。

  人民的创造主体地位,体现了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反映了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这是历史唯物主义最重要的原理。早在马克思主义创立之初,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指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剧作者和剧中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决定历史发展的是“行动着的群众”,①任何重大的社会变革运动都是人民群众推动的结果,是人民自己创造了自己的历史,而不是个别英雄人物或者某种“观念”创造了历史。中国共产党在成立之时,就高高举起马克思主义旗帜,用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来指导中国具体实践,力求实现改造中国、改造世界的宏大社会理想。毛泽东在1921年1月21日给蔡和森的信中明确指出,“唯物史观是吾党哲学的根据”。②中国共产党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中,始终坚持人民群众创造历史的基本原理,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首要原则,并结合中国实际进行丰富发展,提出一些重要的论断。早在土地革命时期,毛泽东就指出:“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是千百万真心实意地拥护革命的群众。这是真正的铜墙铁壁,什么力量也打不破的,完全打不破的。”③在抗日战争时期,他又明确提出,兵民是胜利之本,“战争的伟力之最深厚的根源,存在于民众之中”。④进入新时代,习近平也多次强调人民是真正的英雄,要依靠人民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人民的创造主体地位是在历史实践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人民是最强大的物质实践力量,谁获得了人民的支持,谁就获得了世界上最强大的力量。新中国政权是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过长期斗争获得的。没有人民的真诚支持和拥护,没有人民的艰辛奋斗,中国共产党就不可能取得伟大的革命胜利,也就不能成为掌握国家政权的执政党。在土地革命和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紧紧依靠人民,创立了革命根据地,获得了生存发展的空间,逐步由小变大,由弱变强。在解放战争的过程中,共产党领导的军队虽然一开始要比国民党的军队人数少得多,但是有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这支军队在短时间内就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毛泽东讲到,中国共产党取得革命胜利的一个根本原因,就在于始终站在人民的立场上,“获得了数万万人民群众的拥护,其中,也获得了大多数知识分子尤其是青年学生们的拥护”。⑤人民群众充分发挥了历史主体性作用,人民的创造主体地位在制度创建的过程中得到了充分彰显。新中国成立后,人民群众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形成了富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革命路径,在不长的时间内完成了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了中华民族发展史上最广泛最深刻的社会制度变革。离开了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实践,中国新型社会制度的创建是不可能实现的。

  人民是维护、巩固和发展中国制度的主体。一个制度创立之后,能否持续存在和发展下去,关键是看人民是否支持,是否成为巩固和发展完善这一制度的主体力量。如果人民不发挥主体力量,制度的存续就失去了根本依据。在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紧紧依靠人民,充分动员人民群众,创立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制度的发展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但是人民相信共产党,相信社会主义制度,充分发挥自己的历史主体性力量,克服各种艰难险阻,不断为这个制度的完善做出努力,打造出了维护和发展制度的物质基础、政治前提和各方面保证。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反复强调,人民群众有着无尽的智慧和力量,只有始终相信人民,紧紧依靠人民,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才能凝聚起众志成城的磅礴之力。例如,党的十九大上,他明确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⑥2020年春节团拜会上,他再次强调:“人民是我们力量的源泉,要始终以百姓心为心,始终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⑦

  人民的创造主体地位在中国制度的建构和执行中得到了具体体现。中国共产党在创建制度之初,就充分尊重并明确规定了人民群众的创造主体地位,强调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汲取创建、发展、巩固、完善制度的不竭力量之源。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充分尊重人民的创造主体地位,充分吸收人民的意见、集中人民的智慧,充分发扬基层民主,激发和保护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自主创造性力量。进入新时代,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更加自觉地坚持和尊重人民的创造主体地位,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亿万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人民群众自己当家作主的制度,新时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紧紧依靠最广大人民群众,从人民群众的实践中获得强大的发展力量。

二、人民是中国制度的权力主体 

  权力主体问题的核心,就是要明确权力来源于谁、制度属于谁,以及中国共产党是执谁的政、为谁执政。中国制度把人民作为权力的真正源泉和制度的真正拥有者,中国共产党始终突出强调人民群众的权力主体地位,牢牢坚持人民是自己执政的最大底气,坚持把执政者当作人民的工具和公仆,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对人民高度负责。

  人民的权力主体地位规定了中国制度的本质属性,明确了中国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早在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制定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就明确规定:“中国苏维埃政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苏维埃全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的。在苏维埃政权下,所有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都有权选派代表掌握政权的管理”。⑧苏维埃是工农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的工具,一切问题的讨论解决都根据民意。这就明确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政权,是同一切剥削阶级的国家完全不同的,是人民自己当家作主的新型政权。新中国成立之际,中国共产党旗帜鲜明地坚持人民是国家的真正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1948年9月,毛泽东首次系统论述人民民主专政时突出强调,人民当家作主是新政权的本质属性,明确了人民在新制度中的权力主体地位,要求新中国的一切政府机构都要加上“人民”二字,“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各级政府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各种政权机关都要加上‘人民’二字,如法院叫人民法院,军队叫人民解放军,以示和蒋介石政权不同”。⑨进入新时代,习近平进一步强调指出,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我们国家的名称,我们各级国家机关的名称,都冠以‘人民’的称号,这是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基本定位。我国国家制度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能够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⑩他在谈到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时明确提出,“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人民共同意志,维护人民合法权益,是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本质属性”。11

  人民的权力主体地位明确了执政者与人民的关系是工具和主体的关系。人民是一切政治权力的最终拥有者和赋予者,执政者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公仆论”是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一个重要内容,马克思在论述巴黎公社运动时指出,公社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新型国家制度,其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都是人民的公仆,应该服从于、服务于人民。毛泽东把这个理论运用到中国具体实际中,提出了“工具论”思想。他在党的七大上指出,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机关、领袖、其领导下的政府都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党是群众从实践中选择出来的具有先锋队性质的“领导工具”,中央领导机关是“指挥中国革命的工具”,政府是领导人民“压迫反革命的工具”,共产党人应该有“作为工具的一番自豪”,“就要当工具,自觉地当工具”。12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把“工具论”具体运用到新制度的建构和执行过程中。邓小平在党的八大上讲道:“工人阶级的政党不是把人民群众当作自己的工具,而是自觉地认定自己是人民群众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为完成特定的历史任务的一种工具……是人民群众的全心全意的服务者”。13这些都突出强调了人民的权力主体地位和执政者的工具地位。这就是说,中国人民建立了新政权,创造了新制度,理所当然地应该是这个政权、制度的所有者,执政党本身只是为人民执政的工具,中国共产党建立的制度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党和人民的关系是服务者与所有者的关系,是仆人与主人的关系,是工具与主体的关系,人民是执政者的服务对象,是接受执政者服务的。

  人民的权力主体地位明确了执政者的权力授受关系,要求执政者必须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中国共产党的权力从根本上说是属于人民的,是人民群众所赋予的,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者,执的就是人民的政,就是要为人民执政,必须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毛泽东在谈到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时强调,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府是人民自己的政府,这个政府的工作人员要通过对人民实行民主的方式服务人民,教育人民,“这个政府是人民自己的政府。这个政府的工作人员对于人民必须是恭恭敬敬地听话的。同时,他们又是人民的先生,用自我教育或自我批评的方法,教育人民”。14进入新时代,习近平站在新的历史方位突出强调,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清醒认识到,自己手中的权力、所处的岗位,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只能用来为民谋利。15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现,是维护人民权力主体地位的制度保障,必须牢牢坚持。毛泽东强调,人民民主专政是维护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不受侵犯的重要法宝,它的根本职能就是通过对内外反对派实行专政来保护人民,它“是一个很好的东西,是一个护身的法宝,是一个传家的法宝,直到国外的帝国主义和国内的阶级被彻底地干净地消灭之日,这个法宝是万万不可以弃置不用的”。16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我们必须牢牢坚持人民民主,更好地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更好地保障人民权益,更好地发挥人民的主人翁精神,组织人民积极投身新时代党的伟大事业。在这个方面我们必须反对那些否定人民民主专政,否定社会主义民主,用西方虚假民主来取代中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公民社会论”“宪政论”等错误思潮。

三、人民是中国制度的利益主体

  利益主体问题的核心,就是要明确制度为了谁、由谁享有。中国制度把人民的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价值指向和奋斗目标,牢牢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初心使命和根本宗旨,始终坚持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全面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强调人民群众的利益主体地位。

  创造者与享有者的关系问题,是制度建构中的一个核心问题。长期以来,剥削制度下的创造者和享有者是分离的。中国古代有源远流长的“民本”思想,历代统治者都自觉或不自觉地意识到“民为邦本”的道理。但是,他们重视“民本”的目的是为了巩固“君主”的制度。也就是说,他们虽然强调“民为本”,但为的是“君做主”,虽然重视了人民的创造者地位,但是目的却在于维护统治者的权力。马克思很早就深刻洞察了资本主义制度下创造者与享有者分离的不合理现状,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就指出了劳动异化的现实,揭示了劳动者与劳动产品所有者之间分离的制度性根源;经过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斗争,鲜明地提出要通过“剥夺剥夺者”,实现真正的社会所有制,从而真正达到创造者与利益所有者的内在统一状态。中国共产党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以实现消灭一切剥削现象的共产主义为根本奋斗目标,坚持制度创造者应当是制度红利的享有者,是制度发展所带来的利益的受惠者。

  人民的利益主体地位体现了共产党的政治性质和根本立场。《共产党宣言》明确指出,共产党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始终代表无产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整体利益。这是共产党的根本属性,是其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内在依据。中国共产党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从一开始就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这是它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由此,它带领人民创造的制度必然是维护和发展人民利益的。在创建新制度之际,毛泽东就明确指出,人民民主专政就是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敌人实行专政,就是要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是保障人民革命的胜利成果和反对内外敌人的复辟阴谋的有力武器,我们必须牢牢地掌握这个武器”。17在这个问题上,必须反对污名化共产党的所谓特殊利益论,反对和打击各种侵害人民利益的特殊利益集团。

  人民的利益主体地位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和初心使命。中国共产党建立之初就确立了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初心使命与党的根本宗旨是内在一致的,这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毛泽东突出强调,中国共产党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始终践行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就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要半心半意或者三分之二的心三分之二的意为人民服务”。18在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过程中,习近平也特别强调:“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党团结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根本目的就是为了让人民过上好日子,无论面临多大挑战和压力,无论付出多大牺牲和代价,这一点都始终不渝、毫不动摇。……我们党要做到长期执政,就必须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同人民群众想在一起、干在一起、风雨同舟、同甘共苦。……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同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19中国共产党的这种初心使命和根本宗旨是中国制度设计的基本出发点和根本依据。

  人民的利益主体地位体现在中国制度设计及其实践展开之中。中国共产党在制度实践的过程中历来坚持中国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服务人民,解决人民的实际问题,为人民谋福利。在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共同富裕作为根本原则,强调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大任务,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牢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把人民群众关心的事当作自己的大事,把民生视为第一位的任务,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谋民生之利,解民生之忧,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四、人民是中国制度的评价主体 

  评价主体问题的核心,就是要明确制度由谁来评价、谁是评卷人、共产党的政绩由谁说了算。中国制度坚持把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观以制度形态固化下来,确立并始终坚持以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原则,把人民口碑作为检验政绩的衡量标准,把人民拥护作为检验制度的根本尺度,突出强调人民群众的评价主体地位。

  “民意”是最根本的制度评价指数。中国制度建构本身就是充分反映和体现中国人民根本意愿的结果。中国共产党历来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意见,强调要尊重民意、反映民意、集中民意、体现民意,同时也要引导民意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中国共产党始终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代表,具有体现和反映最大多数中国人意志的主动性、自觉性,这是把握、代表、体现人民意志的内在可能性。为了把这种可能转化为现实,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中,创造了分析和体现民意的方法和制度,其中最根本的就是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和人民民主的制度安排。群众路线工作方法的核心内容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毛泽东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20邓小平也指出:“党的正确的路线、政策是从群众中来的,是反映群众的要求的,是合乎群众的实际的,是实事求是的,是能够为群众所接受、能够动员起群众的,同时又是反过来领导群众的,这就叫群众路线。”21通过群众路线,中国共产党人深入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当中,了解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把民意上升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再用这些路线方针政策,引领和规范人民意志,实现人民意志同党的意志的有机统一、有效贯通。

  中国制度的主体性基础就在于民意,把人民的立场和意志作为制度建构的出发点。制度是把握、体现和引导人民意志最有效的途径和保障。为此,中国共产党创立了以人民民主专政为根本基础的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让人民通过民主的方法把自己的意愿充分表达出来。近代以来,中国社会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封建专制制度遭到了人民的坚决抵制,各种政治力量提出并实践了各种制度方案,最终都没有成功,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同和支持。中国共产党从一开始就立足于人民立场来思考问题,在确立制度之时,没有采用资产阶级的议会制,不搞三权鼎立,而采用无产阶级的民主集中制,当然也没有完全照搬苏联的苏维埃制度,而是根据中国的具体实际和中国人民的意志,选择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制度,“过去我们叫苏维埃代表大会制度,苏维埃就是代表会议,我们又叫‘苏维埃’,又叫‘代表大会’,‘苏维埃代表大会’就成了‘代表大会代表大会’。这是死搬外国名词。现在我们就用‘人民代表会议’这一名词”。22人民代表会议制度与苏维埃制度本质相同,但“在内容上我们和苏联的无产阶级专政的苏维埃是有区别的,我们是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苏维埃……叫做人民代表会议”。23

  评价的核心是价值观问题,就是站在谁的立场上来决定利益取舍,决定政策和行为的指向。在一定程度上说,中国制度就是中国共产党人价值观的制度性固化。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决定了党在建立新制度之时,就牢牢坚持以中国人民的根本意志为判断标准,制度的发展和巩固以人民拥护为根本前提。这种制度创设的理念决定了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思考问题,制定决策,把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价值观贯彻到制度执行的实践当中,始终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把为民办事、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标准,把为老百姓做了多少好事、实事作为检验政绩大小、优劣的根本尺度,始终把人民安居乐业、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2020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斗争,充分彰显了中国制度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价值取向,突出体现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核心理念,同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在疫情中的表现形成鲜明对比,他们的资本主义制度是以资本为中心而不是以人民为中心,是把资本利益放在第一位而不是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是把资本家的拥护作为根本标准而不顾人民的反对。

  人民的评价主体地位的重要体现,就是把人民是否拥护作为衡量政策是否合理、制度是否先进、制度建设是否到位的根本标准。邓小平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落脚点就是人民生活水平问题。他多次强调,改革开放政策是否合理,关键是要看人民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满意不满意。在新时代的历史方位中,习近平多次指出,衡量一个社会制度是否科学、是否先进,主要看是否符合国情、是否有效管用、是否得到人民拥护。他反复强调,“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要以人民拥护不拥护、满意不满意为判断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金杯银杯不如群众口碑,群众说好才是真的好,党员、干部初心变没变,使命记得牢不牢,要由群众来评价、由实践来检验。24这些重要论述,既涉及对制度本身的评价,也涉及对制度执行者以及制度执行后果的评价,而评价的主体都是人民群众。

五、人民是中国制度的监督主体

  监督主体问题的核心,就是要明确制度合理与否、制度执行效果由谁来监督,共产党在执政过程中由谁来监督、批评和促进。中国制度把人民作为制度实践的重要监督力量,牢牢坚持和巩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要求各级干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突出强调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地位。

  强调人民的监督主体地位是中国共产党对国家制度本质和党的性质的高度自觉。既然社会主义中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维护人民利益的保证,执政者是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的工具,作为执政者的中国共产党、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就必须始终坚持群众路线,接受人民监督,而不能凌驾于人民之上。早在局部执政时期,共产党就高度强调人民监督的重要性。土地革命时期,毛泽东指出:“苏维埃必须吸引广大民众对于自己工作的监督与批评。”251941年,他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中又指出:“共产党是为民族、为人民谋利益的政党,它本身决无私利可图。它应该受人民的监督,而决不应该违背人民的意旨。”26在这里,毛泽东已经提出了人民监督主体的问题,强调共产党及其建立的政权和制度应该接受人民的监督。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一方面成立了党内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强化党内监督;另一方面,突出强调人民监督问题。毛泽东在新中国成立前后,高度重视人民来信问题,要求各级政府工作人员必须重视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对各级政府的监督。邓小平在党的八大上谈到监督问题时指出:“我们需要实行党的内部的监督,也需要来自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对于我们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监督。”27进入新时代,习近平也结合新的历史特点和任务反复强调:社会主义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拥有监督政府的权力。

  人民监督是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根本路径。1945年7月,毛泽东在延安的窑洞里问黄炎培在延安考察的感想,黄炎培提出了执政的历史周期率问题,希望中国共产党人能够找出一条新路,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支配。对此,毛泽东明确回答:“我们已经找到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28新中国成立后,在制度建设的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沿着民主新路不断前进,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监督主体地位,始终坚持让人民来监督政府及各级领导干部,不懈探索跳出历史周期率的道路。新中国第一届政府的政务院中就设立了由谭平山任主任的人民监察委员会。改革开放后,党的历代领导集体都大力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不断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加大对党和政府的监督力度,牢牢确立和巩固人民的监督主体地位。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立足新的历史方位,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清醒把握认识中国共产党所面临的“四大考验”“四大危险”,高度重视历史周期率问题,着力探索长期执政条件下党解决自身问题的道路。2012年底,他在与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领导机构成员座谈时指出,毛泽东和黄炎培的“窑洞对”至今对中国共产党都是很好的鞭策和警示。2017年10月,他在党的十九大上强调: “只有以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深化标本兼治,保证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292018年11月,他在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总结分析我国历史上吏治的得失,是要加强和改进干部管理工作,为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借鉴。30正是在这种不懈探索中,党中央带领全党不断加强人民监督的制度建设,成功探索出了跳出历史周期率的道路。正如习近平所说:“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探索出一条长期执政条件下解决自身问题、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这条道路、这套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巩固发展。”31

  人民的监督主体地位随着人民监督制度的发展而不断落到实处。如上所述,新中国成立后就建立了人民监督的机构和制度,不断把人民监督主体地位贯彻落实到制度执行的实践当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反复强调,共产党人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要把人民监督转变成自觉行动,进行自我革命,坚持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坚决清除影响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消极因素,健全为人民执政、靠人民执政的各项制度;要自觉接受人民意见,集中解决好贫困地区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精准施治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32加强人民群众对权力的监督,强化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相结合。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党和国家监督制度体系不断发展完善,建立起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把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等有机结合、融为一体,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了强大的监督合力,切实贯彻落实人民的监督主体地位。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神圣家族,或对批判的批判所做的批判   驳布鲁诺·鲍威尔及其伙伴(节选)》,载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1843—1848年),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版,第287页。

②毛泽东:《给蔡和森的信》,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1卷(1921年1月—1937年6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4页。

③毛泽东:《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载《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39页。

④毛泽东:《论持久战》,载《毛泽东选集》第2卷,第511页。

⑤毛泽东:《丢掉幻想,准备斗争》,载《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485页。

⑥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20年版,第16—17页。

⑦习近平:《在2020年春节团拜会上的讲话》,载《人民日报》2020年1月24日,第1版。

⑧《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载中央档案馆(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第7册(1931),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772—773页。

⑨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报告和结论》,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5卷(1948年1月—1949年9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35—136页。

⑩习近平:《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载《求是》2019年第23期。

11习近平:《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第123页。

12毛泽东:《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的选举方针》,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3卷(1943年1月—1945年8月),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373—374页。

13邓小平:《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载《邓小平文选》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18页。

14毛泽东:《为什么要讨论白皮书?》,载《毛泽东选集》第4卷,第1503页。

15《坚持人民至上 不断造福人民 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各项决策部署和实际工作之中》,载《人民日报》2020 年5月23日,第1版。

16同注14。

17毛泽东:《中国人从此站起来了》,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5卷(1948年1月—1949年9月),第344页。

18毛泽东:《坚持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285页。

19《将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落实到造福人民的行动中》,载《人民日报》2020年5月23日,第2版。

20毛泽东:《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载《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99页。

21邓小平:《提倡深入细致的工作》,载《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88页。

22同注⑨,第136页。

23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上的总结》,载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文集》第5卷(1948年1月—1949年9月),第265页。

24习近平:《坚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与法律制度》,载《求是》2019年第23期;《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投入工作 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载《人民日报》2018年1月6日,第1版;习近平:《不忘初心,继续前行》,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北京:外文出版社2018年版,第40页;《全党必须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在新时代把党的自我革命推向深入》,载《人民日报》2019年6月26日,第1版。

25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册,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第420页。

26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参议会的演说》,载《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09页。

27同注13,第215页。

28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中册,第611页。

29同注⑥,第52页。

30习近平:《努力造就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载《求是》2019年第2期。

31习近平:《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3卷,第547页。

32《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载《人民日报》2020年1月14日,第1版。


责任编辑: 周慧